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745篇
  免费   27篇
  国内免费   1篇
各国政治   2篇
世界政治   20篇
法律   480篇
中国共产党   17篇
中国政治   99篇
政治理论   15篇
综合类   140篇
  2024年   5篇
  2023年   23篇
  2022年   16篇
  2021年   39篇
  2020年   19篇
  2019年   21篇
  2018年   6篇
  2017年   14篇
  2016年   16篇
  2015年   23篇
  2014年   40篇
  2013年   55篇
  2012年   59篇
  2011年   43篇
  2010年   49篇
  2009年   47篇
  2008年   48篇
  2007年   40篇
  2006年   29篇
  2005年   28篇
  2004年   31篇
  2003年   42篇
  2002年   24篇
  2001年   7篇
  2000年   31篇
  1999年   6篇
  1998年   2篇
  1997年   6篇
  1996年   1篇
  1993年   2篇
  198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77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71 毫秒
711.
人格权制度是有关对生命、健康、名誉、肖像、隐私等人格利益及以确认并保护的法律制度。近年来关于人格权是否应在我过民法典编纂中单独成立一编的分歧可谓巨大。从人格权本质归属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人格权的宪法本质决定了它不应独立成编。  相似文献   
712.
隐私权概念的再界定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王利明 《法学家》2012,(1):108-120,178
隐私权在我国虽然已经得到广泛承认,但是关于其边界等问题仍然存在争议,需要继续研究。隐私权固然存在宪法上的基础,但是主要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它的具体属性应当是具体人格权而非一般人格权,而且应当在我国未来的《人格权法》中得到规定。隐私权主要包括生活安宁和私人秘密两个方面,未来隐私权的内容也应当以此为基础进行发展和扩张。个人信息资料权不宜纳入隐私权的范畴,它是相对独立于隐私权的一种权利。  相似文献   
713.
修真 《法制与社会》2012,(10):235-236
我国现行《民法通则》是指1986年颁布的以及后来的实施意见,后虽将《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著作权法》等民法主干法律的不断完善,但是在人格权方面,始终没有独立成编,不得不说是民法体系中的一大缺憾.如今《人格权法》目前已有草案稿,待成熟后将提请审议.不过时此社会各界争议却很大,本文将从人格权的历史、性质、一般与特别、人格与人格权等为出发点,论述人格权独立成编的必要性和对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所占的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714.
张广浩 《法制与社会》2012,(13):253-254
人格权是法律人格内涵和法制观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作为一种法律工具,其内涵经历了由身份→纯粹精神利益→伦理→物质利益→相对非财产性法益的多元“进化”路径,并仍处于丰富和发展之中.因此,现代民法上的人格板内涵可界定为:“以非财产性的精神利益为原则、财产性的物质利益为补克,通过直接调整人格法益,间接保护内在伦理的相对非财产性法定权利.”  相似文献   
715.
著作人格权(我国称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因创作作品而享有的专属权利,作为著作权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人格权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所确认保护。  相似文献   
716.
治安管理对人格权保护体现了预防性、主动性、实用性。治安管理保护人格权有利于精神文明建设向纵深发展、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有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开展。治安管理法规中的一些规定体现了对公民姓名权、婚姻自主权,生命健康权等人格权的保护。目前,少数公安干警缺乏保护人格权的意识,存在一些损害公民人格权的违法违纪现象。公安机关应进一步强调治安管理人格权保护的意义,提高公安干警的素质,促进人格权保护的规范化。  相似文献   
717.
人格权立法涉及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众多部分法。目前人格权立法在某些方面表现出不足,如人格权的法律规定地于原则,难于操作;民法通则对人格权的保护范围狭窄;人格权的保护方法不全面。公安院校人格权教学,在公安人员执法、守法方面保障公民人格权起重要作用。公安人格权教育系统化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加强民法在法学教学中的比重,合理选用教材,教学、实践、科研相结合,组织串讲、串考。  相似文献   
718.
<正> 人格权,作为公民人身密不可分的精神方面的重要权益,现往已经上升为公民的宪法权利。宪法修改草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和诽谤。"正在制定中的我国民法典,怎样根据宪法的原则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何实现对公民人格权的民  相似文献   
719.
德国法学的主流理论和司法实践认为,一般人格权包含财产性内容和精神性内容两部分,但对此观点一直存在争议。基于现有制度困境、一般人格权财产性内容的价值基础以及一般人格权和人格利(用)益权二元共存的模式不可行等三个方面的原因,承认一般人格权财产性内容有其合理性。由于承认一般人格权财产性内容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人格本身,因此,一般人格权的财产性内容应受到一般人格权的基本规则、一般人格权的精神性内容、生者之间转让以及救济时的实际履行排除等多方面的限制。  相似文献   
720.
冉克平 《法学》2012,(3):70-79
我国《宪法》第37条规定了人身自由这一基本权利,这意味着为立法者提出了在民法上创制人身自由权的要求。人身自由权是一项具体人格权而非一般人格权。自然人的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行动自由与精神活动自由,前者是自然人根据自己的愿望自由支配其外在身体运动的权利;后者的实质为意思决定自由,是自然人进行意思表示或其他民事活动的意志决定自由。单纯权利行使的自由、言论自由、信仰自由、投票自由以及婚姻自主权、性自主权等不属于人身自由权的范畴。侵害身体行动自由的行为,基于侵害主体的不同应适用不同的归责原则;侵害精神活动自由的行为,以故意为归责原则而不包括过失。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