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47篇
  免费   0篇
各国政治   1篇
工人农民   1篇
世界政治   4篇
法律   22篇
中国共产党   19篇
中国政治   93篇
政治理论   1篇
综合类   6篇
  2024年   4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1篇
  2021年   1篇
  2020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4篇
  2015年   3篇
  2014年   9篇
  2013年   7篇
  2012年   13篇
  2011年   25篇
  2010年   6篇
  2009年   14篇
  2008年   14篇
  2007年   8篇
  2006年   4篇
  2005年   5篇
  2004年   14篇
  2003年   8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1篇
  1997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4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11.
正中央苏区时期,斗争条件极为艰苦,留下来的历史文献相对稀少。国家图书馆新近征集到了一件中央苏区时期伤残证书,全称"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抚恤委员会残废证书",红字,油印,尺寸为15.2×18.5cm,对折成册。持证人曾宪坤,发证机关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下设的抚恤委员会,1934年5  相似文献   
112.
王绍文 《政府法制》2012,(17):20-20
新西兰有一个奇特的现象:对小偷也宽容。如果家中不幸遭遇窃贼,既不能追更不能打,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小偷溜之大吉。然后再报警找警察,再找保险公司赔偿损失。  相似文献   
113.
面对中央苏区严重缺医少药的现实,伤病红军有时无法得到很好的治疗。中央苏区制定了一系列伤病红军优抚条例,从政策上重点关注、物质上多点关心、精神上多加关怀。在贯彻落实优抚工作上,苏维埃政府不断健全组织体系、建设医疗机构、严厉执行优抚条例、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有力地保障了伤病红军的身心健康,推动了革命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14.
《中国民政》2011,(9):36-36
(2011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委员会令第602号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  相似文献   
115.
《时事资料手册》2008,(6):110-110
民政部、财政部下发通知,从2008年10月1日起,将主要由中央财政负担的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提高15%。  相似文献   
116.
自2004年10月1日执行新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来,民政部门对所辖残疾人员的待遇标准进行了大幅度提高,其它残疾人员管理部门也参照民政部门对所辖人员予以提标,然而,有相当数量的因公致残人员,却只能望洋兴叹,他们大都丧失了生活和劳动能力,年老多病,风烛残年,生活极其困难,已成为当今社会上特殊的弱势群体。针对这一问题,笔者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17.
现公布《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8.
1.2011年7月26日国务院令第601号公布2.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弘扬烈士精神,抚恤优待烈士遗属,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公民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褒扬。烈士的遗属,依照  相似文献   
119.
二○○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宁政发(2008]20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部门共同拟定的《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的意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2008年11月)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健全和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江苏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43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具体问题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相似文献   
120.
王煜婷 《探索与争鸣》2024,(2):44-55+177
数字平台因具有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市场参与者的双重身份,在实际运营中可能会给予自营的产品或服务相比于其平台内或依赖其平台的经营者更加优惠的待遇,从而对竞争效果产生损害,减损消费者福利。对于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目前学界和实务界在规制模式、分析路径等方面并未达成一致。基于平台自我优待行为的内在成因和外在表现,数字平台的自我优待行为更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滥用行为来规制。考虑到自我优待行为通常具有一定的经济效果,在对其进行反垄断法分析时,应从行为规制的角度出发,结合个案情况,对平台自我优待行为本身进行综合评估和考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