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33篇
  免费   3篇
各国政治   2篇
工人农民   6篇
世界政治   6篇
法律   273篇
中国共产党   43篇
中国政治   70篇
政治理论   4篇
综合类   32篇
  2023年   4篇
  2022年   5篇
  2021年   4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3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5篇
  2015年   24篇
  2014年   58篇
  2013年   44篇
  2012年   44篇
  2011年   46篇
  2010年   36篇
  2009年   34篇
  2008年   24篇
  2007年   16篇
  2006年   17篇
  2005年   6篇
  2004年   12篇
  2003年   15篇
  2002年   12篇
  2001年   7篇
  2000年   8篇
  1999年   3篇
  1994年   1篇
  199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43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1.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是否可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问题一直存在争议,我国婚姻法对此未做出具体规定,我国物权法明确夫妻双方具有在婚姻关系不解除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夫妻共有财产的权利,2010年实施的婚姻法解释(三)对此再次加以明确。所以不难看出立法者的态度已从“不能分割”过渡为“以不得分割为原则,以可以分割为例外”。  相似文献   
12.
武军 《中国司法》2012,(6):61-6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于2011年7月4日颁布实施。该解释涉及的诸多条款,例如: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该不动产的归属的认定以及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归属的认定等,  相似文献   
13.
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痼疾,本文在对司法实践中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执行措施进行梳理并作简单分析的基础上,主张应赋予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力,但需作程序和条件上的限制,同时保障当事人救济途径的通畅。  相似文献   
14.
结婚前刘阳因为手头资金紧张,向未婚妻李明芳借款10万元。婚后双方因家庭琐事经常发生争吵,忍无可忍的李明芳诉至法院,要求与刘阳离婚,并要求法院判令刘阳偿还婚前借款10万元。  相似文献   
15.
对于已经陷入感情破裂的旋涡,急于解脱婚姻桎梏的男女双方来说,可能在离婚时并未对相应房产进行处分,会在离婚后对夫妻共同财产再行分割,当下社会,这一行为很常见。但离婚时协议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事后—方反海,其又能否提起分割之诉?或者以其他形式实现撤回赠与的意思表示?  相似文献   
16.
上海市青浦区被称为上海的"西大门",作为传统的江南水乡自古就是物产丰饶之地,老百姓安居乐业、民风淳厚。但是最近这座安详宁静的水乡小城发生了一件蹊跷的事情:夫妻两个在闹离婚的时候,登记在女儿名下的两套价值数百万的房产不翼而飞,而法院最终查明,始作俑者竟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和爷爷奶奶;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作为一项基本诉讼制度的"调  相似文献   
17.
近日,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当事双方提出的诉求给法官出了难题: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对于房产、车辆的分割很快达成协议,但是对婚后共同饲养的宠物犬的归属问题却争执不下,都想成为离婚后宠物犬的饲养人.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宠物"的概念,对于离婚案件中如何确定宠物饲养人的问题,现有法律还没有涉及.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饲养的宠物应如何分配?随着近年来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这将是一个不容忽视,也不能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丈夫病危,妻子不忙着救治丈夫,反而忙于转移存款、变卖汽车。丈夫转危为安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婚内财产。没有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前,可能这真是天方夜谭。而日前,对该案的一纸终审判决,让企图独吞家产的无情妻子不仅受到了道德上的谴责,而且受到了经济上的惩罚。  相似文献   
19.
编辑同志:郑某与薛某登记结婚,双方商定男方郑某到女方家落户,因薛某是农村户口,郑某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村户口,并落户到女方家所在的村组。因该村进行新农村建设,按照该村制定的宅基地分配方案,薛某申请到一块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登记的姓名为薛某。后郑某与薛某感情不和,协商离婚。但双方在宅基地分割上存在争议。请问,双方离婚时该宅基地如何分割?  相似文献   
20.
许惠芬 《法制博览》2023,(3):157-159
近年来,随着人们婚姻观念的不断变化,我国离婚率也逐年上升。在离婚案件的司法实务中,有关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问题需要引起我们的关注。我国现行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离婚所产生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同时也规定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制度。但是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关于财产的分割问题往往更加复杂,也更加难以裁决。对此,本文主要通过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论述,依据现存的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并着重进行具体分析,旨在于保障弱势群体的权益的同时,为能在更大程度上维护社会公平提出一定的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