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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我国口供补强规则之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口供补强规则是当今重要证据规则之一,但我国对这一规则的研究明显不足,对该规则基本理论的认识还存在较大的差异,影响了证据规则确立的科学性,致使证据规则立法已经不能有效的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结合我国司法实践和社会情况前提下,构建我国口供补强规则。  相似文献   
112.
近年来,重大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屡屡发生。据统计,2005年至2010年6月,非法集资类案件超过1万起,涉案金额1000多亿元,每年大约以2000起、集资额200亿元的规模快速增加。  相似文献   
113.
身份因素在共同犯罪的法律规定中前后存在矛盾,判断标准不一,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有较大的分歧,存在违反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嫌疑;共同犯罪中"共同"的标准亦即共同犯罪的本质是犯罪共同说是妥当的,但"共同"之程度还有待刑法解释的进一步完善;大陆法系中所称之身份犯排除犯罪支配理论,而改用义务犯理论,无身份者不能成为有身份者之正犯,却可以成为有身份者之共犯;认定身份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依然不能脱离共同犯罪的本质,义务是确定身份犯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之唯一标准。  相似文献   
114.
本文通过司法实践中的两个判例,引出共犯脱离的问题,并对共犯脱离的发生阶段、体系地位、共犯脱离与共犯中止的关系、共犯脱离的判断基准以及脱离者的责任认定进行了论述。共犯脱离是共犯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形态,应与共犯中止区别开来,在我国刑法中应赋予其独立的体系地位。只要存在共犯关系,就有共犯关系脱离的空间,而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既遂之前的状态。关于脱离者的责任,其对后续行为和结果自然不需负责,只针对脱离前的行为单独评价,就不同的阶段,负担不同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5.
我国刑诉法采取相互印证的证明模式,其功能发挥的程序机制在于全力突破口供,由供到证,以口供作为印证证明的中心,切断犯罪嫌疑人获知其他证据的可能,对口供排除的强烈排斥.刑诉法再修改后,防止非法讯问的程序规范化,律师辩护权利的充分保障,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确立,使相互印证的办案模式面临严重冲击.诉讼证明应当转为由证到供的相互印证,以及时、详细地提审应对审查起诉阶段的对抗化.  相似文献   
116.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罪问题首先引发出罪与非罪的区别,并牵扯出诉讼诈骗罪的情节问题和诉讼诈骗罪与“滥用诉权”等概念的差异。在司法实践中,诉讼诈骗罪不仅存在着较为复杂的共犯形态、罪数形态和阶段形态问题,而且存在着较为复杂的结果加重犯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本着诉讼诈骗犯罪的事实真相,立于惩罚和预防的“双重正义”或保障人权与保护社会的“价值双赢”,恰当运用刑法理论予以把握和解决。  相似文献   
117.
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也为传统职务犯罪侦查模式的转变带来了新的契机.职务犯罪侦查活动自始自终都是一种由证到供、由供到证、再由证到供的无限循环、交叉往复的过程,取证与取供虽然有性质与内容上的不相同,但两者之间并没有价值高低之差别、地位轻重之迥异.证与供应当并重,都是职务犯罪侦查活动的中心,确立“证供并重”的职务犯罪侦查模式概念及对其组成要素进行模式化研究,是探究职务犯罪模式转变的前提与基础.  相似文献   
118.
区分即成犯、状态犯与继续犯,对于共犯认定、追诉期限的起算、正当防卫的认定、新法的适用、共罚的事后行为的处理以及罪数的认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继续犯的显著特点在于,构成要件符合性能被持续性地肯定。伤害罪属于状态犯,但在被害人伤情恶化时有救助的义务,他人教唆不救助的,构成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重婚罪属状态犯;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即成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是状态犯,拐骗儿童罪是继续犯;挪用公款罪是继续犯;窝藏犯罪基本上属于继续犯,但中途知情后维持现状的,由于行为人没有作为的义务,不构成犯罪;持有型犯罪是继续犯,中途知情而继续持有的,构成犯罪,同住的人发现对方持有违禁品不予阻止的,不构成共犯。  相似文献   
119.
案名:余某、关某受贿罪案[基本案情]重庆万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万州商检局")移民迁建,时任该局局长的被告人余某安排其内江老乡被告人关某帮忙,向工程承包方肖某索要好处费20万元,并许诺事成之后给关某分钱。关某在余某授意她索要20万元好处费的基础上私自提高数额以中介费名义向肖某索要40万元。关某将其中的18万  相似文献   
120.
正犯与共犯区分的不同观点,会影响到对望风行为的性质认定。应当立足于共犯参与体系,采取犯罪事实支配说,并且吸收重要作用说的合理内核对望风行为的性质予以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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