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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
在法律上,轮奸虽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作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但该类案件性质恶劣、社会影响大、量刑重,是应该予以重视的一类案件。2006年以来,我市发生28起轮奸案件,在强奸案件中占有一定的比重,因此不容忽视。笔者整理案件资料时亦发现轮奸案件的发生时间、地点、受害人、物证特征等多个因素有异于一般强奸案件。遂把这些轮奸案件资料整理归纳如下。  相似文献   
262.
《刑法修正案(十一)》较大幅度增加了新的罪刑条文,同时又对原有个别罪刑条文作了重大的实质修改,进而在立法上增补了不少新的罪名。遵循立法明确性原则,为了进一步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以及质量,应当及时确定新增的罪名。有鉴于此,根据罪名设置的一般原理,初步认为应当增设16个新罪名。结合相关罪状表述及立法原意,也从学理上拟定了具体的罪名称谓以供参用。  相似文献   
263.
传统理论认为,刑法性质包括阶级性质和法律性质。目前,法律性质是保障法,但从共时性和历时性看尚难成立,并与刑法谦抑性、超立法原理与刑事立法的区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的分离、刑法与刑法规范的界分、刑罚的契约性、自然犯和法定犯的分野、空白罪状属性不合。而刑法的事先性已显端倪。  相似文献   
264.
我国《刑法》中有大量空白罪状的规定,空白罪状要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进行判断。其中,形式判断以刑法的补充性为基础,要求空白罪状所指向的补充规范必须达到一定的效力位阶,符合《刑法》第96条的规定,同时补充规范中必须有附属刑事责任条款的相关规定;实质判断则以刑法的独立性为基础,坚持刑事不法二元论,在规范违反的基础上考虑法益侵犯,避免过度依赖行政机关的前置性判断。在理解和适用空白罪状的过程中要坚持刑法补充性和刑法独立性的统一,以刑法的补充性作为入罪依据,以刑法的独立性作为出罪理由。  相似文献   
265.
谢常红  游训龙 《求索》2013,(10):188-190
洗钱罪的原生罪是指其产生的犯罪收益可能成为洗钱犯罪对象的任何犯罪。尽管我国有关洗钱罪原生罪的立法经过多次修改。但现有立法依然存在诸多缺陷。此外,详细列举式规范和抽象概括式规范各有利弊,立法难以协调其固有矛盾。参见罪状所具有的“开放式构成要件”的特殊结构正好满足了适应新的犯罪类型又维护刑法权威性的双重要求。因此,摒弃列举式和概括式二者择其一的传统立法思路,将《刑法》第191条对原生罪的列举式立法修改为参见罪状规范,从而建立洗钱罪与原生罪之间的有机联系,不失为一种较为可行的方法。  相似文献   
266.
财产性犯罪在现代社会日益增多,敲诈勒索是财产性犯罪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对敲诈勒索罪的内涵做出了分析,同时将本罪与他罪进行了一系列的比较,谋求为司法实践提供可行性指导.  相似文献   
267.
<正>~~  相似文献   
268.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①  相似文献   
269.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或者变相吸收公众资金,扰乱金融秩序的……”这是《刑法》关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具体规定。笔者在办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过程中认为该条在罪状表述、罪名概括上均不严谨、不科学。  相似文献   
270.
在我国刑法中应当提倡结果加重构成犯的概念,刑法分则中以结果出现为犯罪成立要件的,不一定都是结果犯,而可能是结果加重构成犯.对于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等罪来说,实质上包括双层次的危害结果,属于结果加重构成犯的范畴,其罪过形式类似于结果加重犯的罪过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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