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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空白罪状并不妨碍刑法人权保障机能之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文莉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3(1):21-25
人权保障是罪刑法定原则的核心,而罪刑法定之人权保障的要义在于法律的专属性和明确性。空白罪状在刑法已将罪刑关系确定之后,指示参照其他法律法规来补充适用,并未违背刑事立法权只能由最高立法机关行使的民主、法治原则,并不妨碍人权的实现。罪刑法定之明确性是相对的明确,空白罪状之“空白”有明确的授权和范围界限,人们据此可预测自己的行为范围,知悉自己的权利界限,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机能。 相似文献
43.
实践中,人们对刑法第306条罪状有着不同的理解。正当的路途应对罪状中的“在刑事诉讼中”、“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以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表述进行了较为精细的解读,以求准确理解立法精神,正确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44.
<正> 在修改刑法之机,总结我国1979年颁布的刑法实施的经验,借鉴其他国家立法例中的有益精华,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完善我国修改后刑法中的分则条文,使之更加具有科学性、适用性和准确性,无疑有着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首先,有利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是国际法上公认的基本刑法原则,也是我国修改后刑法的基本原则。要使这一原则得到贯彻实施,关键问题是要科学地、具体地把各种犯罪的定罪、量刑落实到分则条文上。如果分则中规定内容不明确、不具体、矛盾多、疑义多,罪刑法定原则就只是形式上的“法”定,实际上还是人“定”。 相似文献
45.
楼伯坤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5):36-41
对交通肇事犯罪的基本构成与加重刑新刑法第133条规定了三个不同的内容,它们相互之间的关系不符合加重犯的基本理论要求.本文运用加重犯基本理论分析三者的关系,揭示其内在矛盾,以期为完善立法、指导司法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46.
美国金融控股公司加重责任制度的主要内容是,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全或部分地保证其所管理的子公司的清偿能力,向其不能清偿债务的子公司重新注入资金,或向政府机构赔偿因子公司经营失败而给公众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或赔偿公共保险基金。美国的相关理论学说不能对该制度做出全面的解释。该制度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是为了抑制金融控股公司中特有的道德风险问题。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立法应当借鉴加重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47.
空白罪状作为我国一项重要的刑事立法技术,对维护刑法的安定性具有重要意义。从宪法学的角度审视,在立法实践中空白罪状与宪法原则存在诸多抵触之处,如:空白罪状的高度开放性特征有悖于法律明确性原则;空白罪状中参见的规范繁多、效力位阶不一,有可能与法律保留原则相左。除此之外,由于空白罪状参见的规范效力等级较低,容易导致立法权向行政权"妥协"之尴尬局面,这在一定程度上与以控制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为价值取向的宪政、法治国家原则相背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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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裁判要旨】犯罪中止是否免除处罚的标准是有无造成刑法意义上的损害,即行为人的行为所触犯的本罪名以外的刑法所规定的作为其他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危害结果;对于刑法规定的多次抢劫应当从严掌握,应以多次抢劫中的每一次抢劫均构成犯罪且应当处以刑罚为要件,而不应包括应当免除处罚的犯罪中止。 相似文献
50.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的“加重处分”在条文的体例、规则的严谨性与明确性上与行政法、刑法的“法言法语”具有相似的特征。而“加重处分”表述和适用较之“法言法语”又有明显的不同,相关的规范比起针对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要求更严格,其具体规定在每次修改时都会发生较大的变化,显现出党纪中的“加重处分”作为“党言党语”的独特性。“加重处分”之所以在“法言法语”的框架下具有明显的“溢出性”,其逻辑在于:一是党员入党意味着自愿接受更严格的规制;二是个别纪律对党员有更高的约束性要求;三是加重处分追求结果的实质对等性;四是对相应时期背景下的突出问题进行针对性惩戒。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