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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162.
163.
2008年12月1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全程或者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本文在对比《公约》与现有的国际海上运输法规则的基础上,着重对公约拓宽的调整范围分别作出介绍,并简要分析了公约拓宽调整范围的作用和意义。 相似文献
164.
北极的主体是一片由主权国家领土环绕的海洋,当前争执的是海域或大陆架边界的精确划界问题。《南极条约》已成功运行了近半个世纪,而北极仍处于区域基本法的空白地带。去年俄罗斯北极海底插旗导致纷争骤起,国际社会包括众多非北极国家竞拟策略,试图在未来的北极安排中实现本国利益最大化。这一背景下,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等机构也多次呼吁建立统一的北极地区 相似文献
165.
166.
随着近年来航运业的发展,我国正逐渐步入一个航运大国。然而航运业的兴起势必会造成一系列的后续问题。其中,由船舶碰撞等原因引起的事故而导致的油污损害问题正日益突出,我国参加了CLC92公约与《燃油公约》,而未参加92年《基金公约》以及LLMC1976的责任限制公约,而这使得现行的我国油污损害赔偿制度并不完善。本文试通过梳理清污费用的种类性质,按情况讨论损害人是否可以享受责任限制。 相似文献
167.
桂静 《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14,(1):75-80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缔约国必须为具有其国籍或其有效控制的深海底活动承包者提供担保。缔约国因此也承担着健全国内立法的义务,以及承包者不遵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责任。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缔约国国内立法如何确保承包者履行义务、应当采取怎样的必要和适当的措施、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以及如何执行等问题并未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国际社会应当对这些问题予以细化。为应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对我国深海底立法提出的挑战,我国应当加强基础研究并尽快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相似文献
168.
孙安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5,27(3)
我国对南海断续边界线内的各个群岛具有无可争辩的领土主权,依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享有基于岛屿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对边界线内的水域享有历史上形成的既得权,同时还可以自主处置现代海洋法没有规定的领域的权利问题。只有在界定我国在南海享有的权利类别的基础上,才可能提出维护这些海洋权益应当关注的问题和保护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9.
刘华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5,(2):83-88
《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于2014年8月17日生效。该公约是第一部联合国关于国际水道的公约,其意义不言而喻。作为拥有42条国际河流的中国,应如何看待公约的生效,该公约对我国今后的国际河流开发将会产生何种影响,是需要我们研究的问题。本文就公约生效的主要原因,对我国将来可能产生的影响,并以澜沧江-湄公河为例探讨应对之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70.
曹群 《亚太安全与海洋研究》2023,(3):54-71
现代意义的海上封锁是一种经数百年演变而来的制度,其相关国家实践肇始于大航海时代,并随着军事科技及应用的不断发展逐渐形成目前认知的“国际规则”。关于海上封锁,尚不存在“公约”之类条约法,其仍主要由习惯国际法调整。从实践历史来看,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海上封锁案例占绝大多数,而涉及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海上封锁案例较少,且自二战结束迄今更少有广为认可的具有实效性的“合法”先例。在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适用“海上封锁法”的首要关键是解决交战团体的承认问题,亦当遵守适用于国际性武装冲突的相关封锁“规则”,尤其是“日内瓦四公约”所确立的国际人道法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皆系“平时法”,在“战时”对于交战各方而言将被海上武装冲突法取代,“封锁区”及周边相关海、空域的“航行和飞越自由”与民航空管安排亦难免受到影响。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