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057篇 |
免费 | 99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5篇 |
工人农民 | 10篇 |
世界政治 | 6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0篇 |
法律 | 1019篇 |
中国共产党 | 131篇 |
中国政治 | 407篇 |
政治理论 | 67篇 |
综合类 | 330篇 |
出版年
2024年 | 6篇 |
2023年 | 23篇 |
2022年 | 21篇 |
2021年 | 33篇 |
2020年 | 30篇 |
2019年 | 37篇 |
2018年 | 17篇 |
2017年 | 28篇 |
2016年 | 50篇 |
2015年 | 55篇 |
2014年 | 116篇 |
2013年 | 131篇 |
2012年 | 162篇 |
2011年 | 159篇 |
2010年 | 179篇 |
2009年 | 182篇 |
2008年 | 162篇 |
2007年 | 135篇 |
2006年 | 162篇 |
2005年 | 107篇 |
2004年 | 88篇 |
2003年 | 61篇 |
2002年 | 53篇 |
2001年 | 32篇 |
2000年 | 30篇 |
1999年 | 17篇 |
1998年 | 8篇 |
1997年 | 10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9篇 |
1992年 | 7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1篇 |
1989年 | 1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1篇 |
1986年 | 3篇 |
1985年 | 4篇 |
1984年 | 5篇 |
1983年 | 7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1篇 |
1980年 | 3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1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61.
李瑞杰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8,(3):77-84
我国采取的是不同于共犯从属性说的单一正犯体系,"教唆他人犯罪的"中的"犯罪",不限于实行行为。所以,该款包括教唆他人直接实行犯罪、教唆他人与第三人共同直接实行犯罪、教唆他人帮助第三人犯罪、教唆他人教唆第三人犯罪、帮助他人(一起)教唆第三人犯罪等诸多情形。因此,在《刑法》第29条"教唆"行为主体的确定上,应当不限于德国、日本刑法中的"教唆犯",不能等同理解中、德、日这两种语境下的"教唆犯"。我国这种独具特色的教唆犯规定,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弥补了采取共犯从属性说可能带来的处罚漏洞,避免陷入区分犯罪参与类型的泥淖,理顺了参与论的核心关系。并且,"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应当在遵从对一般预备犯处断规则的基础上,再适用第29条第2款的未遂教唆处断规则。 相似文献
62.
通过分析“华沙公约体系”到《蒙特利尔公约》中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的演化,认为当前世界范围内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处于一个新老体系交接的过渡时期。各国相关的国内立法和司法判决势必对《蒙特利尔公约》中管辖权制度的发展产生更加深远的影响;同时,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制度将会因为互联网等非法律因素的作用,变得更加灵活多样。目前,应该在国际航空运输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明确支持新型管辖权在我国的适用;在电子客票全面普及的背景下,关于国际航空运输管辖权的国内立法应该与国际航空运输大国对《蒙特利尔公约》管辖权制度的解释观点保持一致;但是在具体的司法操作层面应该逐渐向保护国际航空运输消费者和托运人利益方面倾斜。 相似文献
63.
64.
65.
作为国际私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在便利国际民商事交往与稳定国际民事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欧盟市场的一体化及有效运作,《布鲁塞尔条例Ⅰ》将确立欧盟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自由流动机制,作为其最高目标。《布鲁塞尔条例Ⅰ》也因此已成为欧盟内部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但欧盟内民商事判决并非完全是"自由流动"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表明,《欧洲人权公约》中相关程序性与实体性人权保护规则,会对欧盟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因而,如何协调欧盟市场一体化之保障与基本人权之保护之间的冲突,在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动与基本人权的保护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已成为欧盟国际私法上不可回避之课题。 相似文献
66.
胡开忠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5,18(2):6-12
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在性质上属于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因此在确定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的适用范围时必须遵循《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有关著作权限制的规定。《伯尔尼公约》等国际公约通常允许对复制权、广播权予以适当限制,因此一些国家的著作权法所规定的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作品的复制权或广播权。我国在确定著作权延伸集体管理的适用范围时应当遵循国际公约的相关规定,参考其他国家的做法,结合我国的国情来确定。这一适用范围应当包括复制权、广播权、追续权以及表演者、唱片制作者和录音制作者获得报酬的权利。 相似文献
67.
截止到2014年,全球航空公司运输的旅客达30多亿,随着世界范围民用航空运输的国际旅客人数的快速增长,不循规旅客的扰乱行为也呈明显上升势头,逐渐成为影响全球民用航空运输安全的一项突出问题.《东京公约》及其议定书《蒙特利尔议定书》为规制不循规旅客,授权航空器机长处理飞行中的扰乱性行为.同时为尊重国家主权的属地管辖权、平衡保护国际旅客的权利,对机长特权也进行了一定限制. 相似文献
68.
《外交评论》2019,(1):135-156
国际海洋划界是国际司法机构实践"司法能动主义"的典型领域。在联合国大陆架界限委员会(CLCS)完成200海里外大陆架提案的审议工作之前,越来越多的海洋划界争端当事国开始请求国际司法机构在裁决200海里以内海洋边界的同时,一并划分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鉴于CLCS避免卷入海洋划界争端的一贯立场,国际司法机构如若坚持以"定界"为"划界"的前提,便有可能产生海洋划界争端中的"管辖权黑洞"。为化解这一僵局,国际司法机构近年来坚持严格区分"定界"和"划界",同时为管辖200海里外大陆架的划界争端创设了门槛标准,彰显了"司法能动主义",然而,国际司法机构裁决200海里外大陆架界线时产生的新问题,亦反映出"司法能动主义"的局限性。综合国际司法裁判的结构性因素和情境性因素,未来国际司法机构应适度回归"司法克制主义",谨慎对待"管辖权黑洞"问题。 相似文献
69.
未竟的争鸣:被撤销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代法学》2017,(1):156-169
在晚近三十年的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被仲裁地撤销的仲裁裁决在他国获得承认与执行的案例屡次出现。以Hilmarton案、Putrabali案等为代表,法国法院的实践最具代表性。这种司法态度持续地引起了人们的争议。争议的焦点在于,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裁决的自由裁量权是否存在?对此,从裁决撤销制度的意义以及《纽约公约》相关条款的解读出发,可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结合《纽约公约》的立法宗旨以及当代国际仲裁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对于这一问题,宜采取积极的现实主义态度:回答应为肯定,操作则当谨慎。目前中国法院尚未面临相关类似案件。中国加入《纽约公约》时即已表明,被执行人证明裁决存在已被仲裁地撤销的情形时,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申请,拒绝承认及执行。中国未来有必要明确:仲裁地法院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所确立的国际通行标准撤销的仲裁裁决,中国法院才应当拒绝承认及执行,否则,中国法院将保留承认与执行被撤销的仲裁裁决的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70.
“妇女参与权力和决策”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12个战略目标之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性别平等状况的核心指标之一。在纪念北京世妇会25周年之际,我们重点回顾与评估近5年来中国妇女参政取得的进展与面临棚硪,并依据《行动纲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相关要求,从中国国情出发提出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