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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
侵占罪中"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之含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中华  闵凯 《法学家》2006,(5):67-72
"他人财物"与"代为保管"是侵占罪中颇有争议的要素."他人"的范围应包括私人和公共财产."财产"的形态应包括不动产,部分的无形财产和违禁品."代为保管"应包括未经委托而自行保管的情形.  相似文献   
392.
进行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以后.涉足保险行业的单位非常多,仅湖北保险业就由过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增加为现在的八家。从业务范围来分.有单纯经营财产保险业务的,有单纯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也有寿险和产险兼营的。和保险业发达的国家相比,这个数量是微乎其微的(据1996年统计,美国有保险公司5000多家,英国800多家)  相似文献   
393.
一、防止将检察机关作为预防职务犯罪的唯一主体,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预防机制 党和国家有关的政府组织、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国有企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刑法》第  相似文献   
394.
浅谈对业务侵占罪的几点认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业务侵占罪构成要件的分析,揭示了该罪客观行为“侵占”的特征,指出侵占罪所不法取得的财产在其实施侵占行为以后就已经处于侵占者的持有之中,这是侵占罪的本质所在,也是它与贪污罪在客观方面的区别。文章中提出,《刑法》第271条第2款在以国家工作人员实施该犯罪行为可认定为贪污之外,还可以认定为“公务侵占罪”,因为第271条第2款仅仅只认定为贪污罪存在片面性,因此,当该款犯罪主体所侵占的对象是私有财产的时候,就不能定贪污罪,而可以增加一个罪名“公务侵占罪  相似文献   
395.
通过对一个侵占案例分析,得出关于现有侵占罪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和立法缺陷,建议在侵占罪方面,允许自诉和公诉并存,单位也可成为自诉人和被告人,他人财物应包括单位财物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以切实保护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相似文献   
396.
397.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 ,但就侵占罪的性质和基于权利保护的基本观念出发 ,有一部分又确需公安机关侦查 ,实践中也有不少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的实例却又缺乏法律依据 ,因此有必要将侵占罪列入第二类自诉案件。  相似文献   
398.
论侵占罪的立案管辖与补救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但就侵占罪的性质和基于权利保护的基本观念出发,有一部分又确需公安机关侦查,实践中也有不少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实例却又缺乏法律依据,笔者认为应将侵占罪列入第二类自诉案件为宜.  相似文献   
399.
占有是民法和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刑法占有源自民法占有概念体系,但刑法学界往往强调其特殊性,忽视其同质性。在我国占有辅助人对物之占有,在民法或刑法中都不被认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具有特殊性,这使得占有辅助人的行为认定变得模糊不清。对等关系人的占有是简单的共同占有,共有人之一擅自处分占有物,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被委托的封缄物中内容物属于委托人单独占有,没有受托人占有或共同占有之余地。  相似文献   
400.
《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0条明确规定了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由于对相关条文中的有关“物”的概念内涵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司法实务领域或学术领域有诸多分歧。需要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司法实践,对该罪涉及“物”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具体分析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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