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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1.
李海炅 《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5):93-95
在路华与吉利“陆虎”商标权纠纷一案中,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国家商标委员会驳回路华公司“陆虎”商标撤销申请的决定,无论从程序角度还是事实角度来看,其法律依据都不坚实。这一判决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与行政界线的模糊,这涉及到法治权力制衡的基本原理,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对此进行研究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982.
983.
【裁判要旨】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中"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应当采取有限的扩张性解释,即以法律结果上的执行不能为衡量标准。执行程序问题并不必然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而应视具体情况分析判断。 相似文献
984.
【裁判要旨】后审法院发现被告人的犯罪,均是在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缓刑考验期限内所犯的新罪,可以一并撤销该前审两份生效判决的缓刑适用部分,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后,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相似文献
985.
986.
民事司法的主要目的是定纷止争,促进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调解与判决是我国当前民事审判中两种主要的结案方式,其中孰优孰劣,在理论界和实务界都存在较为激烈的争论,尚无定论。本文拟从寻求正义与和谐之间的衡平为视角,对我国民事审判实务中办案方式上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进一步厘清调解与判决结案方式之间的关系,进而提出完善调判结合办案方式的具体构想,以期更好地解决民事纠纷,从而实现案结事了的办案目标。 相似文献
987.
目前理论及实务界对死缓制度的关注始终集中在死缓裁量的法律适用,对死缓执行变更关注较少,《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50条作出了必要的修改,但是并未改变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条件过苛的现状,围绕死缓执行变更法律适用的司法困惑依旧存在。改变"故意犯罪"作为死缓变更死刑立即执行的条件,完善相关问题立法成为趋势使然。 相似文献
988.
2011年1月。兴达皮具有限公司经登记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黄某与蔡某二人,其中黄某占公司股份的40%,蔡某占公司股份的60%。黄某为该公司法人代表。2011年9月,黄某、蔡某为兴达皮具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等需要,经股东会商议决定将公司原有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再增加500万元人民币,但二人均没有自有资金,于是由蔡某在2011年9月12日向天成担保有限公司的刘某以手续费5万元借款人民币500万元,并以股东蔡某、黄某的名义存进该公司基本账户作为注册资本进行验资.润成会计师事务所于当日出具了验资报告。随后,蔡某、黄某即将上述款项抽出归还了刘某。2011年9月13日,兴达皮具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变更登记后,注册资本由原来的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50万元。整个验资变更过程都由公司法人代表黄某一手操办。该公司在设立后因一直处于亏损状态.黄某、蔡某二人为经营周转长期以高息向他人借款,导致公司资不抵债。在2012年4月该公司资金链断裂后,黄某、蔡某逃匿。二、分歧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黄某、蔡某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第二种观点认为,黄某作为公司股东兼法人代表.在增资过程中与股东蔡某一起用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变更登记,其行为应视为公司行为,应当将兴达皮具有限公司作为虚报注册资本的犯罪主体。黄某、蔡某作为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三种观点认为,该公司、黄某、蔡某的行为符合虚报注册资本的行为特征,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以下简称《标准(二)》),认定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必须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本案虽然虚报金额500万元,但时间未超过法定出资期限, 相似文献
989.
990.
连品方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2):78-83
在诉讼案件与日俱增而司法资源有限的国情下,传统的诉讼模式已无法完全满足繁简案件分流审理的需求,简易程序不简易的现实制约着当事人和法院简便快速处理简单案件的迫切要求。基层法院审判实践中存在事实无争议的案件,增设简易判决改变传统的审理方式,把这部分事实无争议案件过滤于庭审之外,进一步细化简单案件的程序再分流,可为简易程序改革提供一种全新的进路和方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