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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实践性较强的学科,但现实中出现就业难的窘境,而司法考试是大多法科学生就业的敲门砖。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应该是协调发展,尽管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有一定的冲击,但法学教育也在应对司法考试中应作出适时调整。法学本科教育的目的离不开对学生法律知识的传授和法学思维的培养,而司法考试的目标是选拨能解决实际法律纠纷的实务人才,需将二者有机结合,只有如此,法学本科教育和司法考试才能达到完美的契合的理想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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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虎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2,14(3):121-125
司法考试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的资格考试,是职业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我国法学院校,司法考试已经成为影响本科教学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本科阶段的法学教育有"应试教育"的趋势,课堂教学慢慢演变成"司法考试培训班",这背离了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法学本科阶段的教育宗旨是通识教育,职业教育应当在后本科阶段进行。因此,在本科阶段的教育中,应当尽可能减少司法考试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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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与法律职业严重脱节.法学本科教育只有针对学生的具体特征,才能取得好的效果.司法考试对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容和教学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冲击.改革法学本科教育、改善司法考试制度,是法律人的共同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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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子堂 1965年生.河南新野人。西南政法大学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委员,吉林大学兼职教授.国家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研究员。被授予首批“中国当代法学名家”、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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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出台的统一司法考试虽然仍明显体现着磨练考生记忆力的倾向,但其分析性和灵活性较之以往的律考已大大增强,这也是司法考试的发展趋向。我国的法学教育应当更多的关注如何切实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到国际经济法学教学上,教师可以在研究国际经济法学课程和司法考试命题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关于法律职业教育的理论和实践,在教学中突出国际经济法体系每一部分的主要知识点,通过综合理论讲解和司法考试真题分析的方法来改进国际经济法教学,使学生能够在接受日常本科教育的同时接受法律职业培训,为参加司法考试以及从事法律实务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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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助理是指法律专业毕业,未取得司法考试资格证在律师事务所从事辅助工作的人员。律师助理是执业律师成长的必经程序,也是初出茅庐的法科学生迈出法律人生的第一步。那么,律师助理的执业状况如何?他们有着怎样的内心感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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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2009年拿到了《公证员执业证书》,如今,我做执业公证员已经三年了,除了收获知识和经验外,认识最为深刻的是:公证为民无小事,群众满意最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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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淑芬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18(1):61-64
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应借鉴外国经验 ,尤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经验。大陆法系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在考试的管理制度、考试模式、考试内容和方式、实务训练等方面有着成熟的经验。我国司法考试制度应借鉴这些经验 ,制定《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 ,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阶段司法考试形式 ,提高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建立统一的实务训练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