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4019篇
  免费   67篇
各国政治   13篇
工人农民   111篇
世界政治   118篇
外交国际关系   23篇
法律   2467篇
中国共产党   195篇
中国政治   520篇
政治理论   117篇
综合类   522篇
  2024年   12篇
  2023年   39篇
  2022年   41篇
  2021年   62篇
  2020年   64篇
  2019年   30篇
  2018年   20篇
  2017年   25篇
  2016年   57篇
  2015年   118篇
  2014年   262篇
  2013年   226篇
  2012年   229篇
  2011年   272篇
  2010年   287篇
  2009年   280篇
  2008年   366篇
  2007年   256篇
  2006年   292篇
  2005年   243篇
  2004年   236篇
  2003年   167篇
  2002年   180篇
  2001年   117篇
  2000年   124篇
  1999年   24篇
  1998年   18篇
  1997年   7篇
  1996年   6篇
  1995年   4篇
  1994年   7篇
  1993年   2篇
  1992年   1篇
  1989年   1篇
  1988年   1篇
  1987年   1篇
  1986年   2篇
  1985年   3篇
  1980年   2篇
  1979年   2篇
排序方式: 共有408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03 毫秒
821.
我国对遗传资源的关注和保护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国际社会的影响和倡议。国际论坛中被默认为对遗传资源保护工作最有成效的当属WIPO-IGC。WIPO-IGC工作的重点及其目标、与其它相关国际组织的关系,从中导出的遗传资源国际保护特点是本文关注的重点。  相似文献   
822.
本文通过比较仲裁第三人和仲裁协议第三人,诉讼第三人的概念,由此介绍并分析了赞同和反对设立仲裁第三人的理论争议.  相似文献   
823.
吴亚平 《理论前沿》2009,(18):39-4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一年多来成果显著,同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本文仅就劳动争议协商的途径,工会在劳动争议协商中的作用,调解组织的多元化和工会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身份以及劳动争议调解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等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824.
非横向合并主要包括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是反垄断法中企业合并控制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由于其与横向合并在对竞争的促进和限制方面有着截然不同的影响,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的反垄断执法实践对非横向合并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评价标准和体系.本文结合欧盟委员会于2007年11月颁布的<非横向合并指南>,试分析非横向合并对竞争的影响和各种矫正因素,归纳较为成熟的做法,并对我国刚刚开始的反垄断执法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825.
826.
武斌 《研究生法学》2009,24(5):86-96
仲裁的诉讼化是近年来我国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但至今对仲裁诉讼化的概念并未形成统一认识。本文通过对仲裁制度发展历史的考察,认为仲裁制度自产生之日起就与诉讼程序在某些方面相类似,不是所有仲裁借鉴诉讼的做法都属于仲裁诉讼化的范畴。进而将仲裁诉讼化定义为:违背仲裁的性质对诉讼进行的简单照搬,使得仲裁独有的特性被逐渐削弱的一种现象。并对如何克服仲裁的诉讼化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827.
828.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制定反垄断法时都有关于反垄断法豁免制度内容的规定:限制竞争协议的垄断豁免、企业合并控制的垄断豁免、对外贸易的垄断豁免、特定行业、特定组织和人员的垄断豁免。结合对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内容,学习他国的先进理念,为研究我国反垄断法豁免制度的适用奠定基础。  相似文献   
829.
治安处罚与刑事处罚都是国家对不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的强制性手段,两者之间既有共同性又有显著的差异性。实践中两者经常发生立法上的竞合与适用上的错位,导致"漏罚"或"重罚"等处罚不公的现象出现。适用范围衔接、处罚轻重衔接、强化监督制约等六项举措,可以实现两者在立法和适用上的有机衔接。  相似文献   
830.
李继 《河北法学》2004,22(10):92-96
程序审查是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重要内容。但长期以来,在法院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程序审查的范围和认定程序违法的标准问题上,一直没有统一的认识。并非所有的违反程序规则的行为都可作为认定程序违法并进而撤销仲裁裁决的理由,只有那些违反程序规则的行为严重到违反了正当程序原则时,才可认定仲裁程序违法,并进而考虑是否撤销仲裁裁决。这样才符合法律建立对国际商事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的原旨和目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