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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
832.
在《纽约公约》框架下,中国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司法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就地方法院个案请示分别作出的复函,共同指引并规范外国仲裁裁决在中国大陆的承认和执行程序,并对《纽约公约》下得以申请不予承认和执行的情形进行细化解读;同时建立相关报核制度,统一裁判尺度,防止地方法院滥用司法审查权。中国通过一系列举措,大力推动《纽约公约》... 相似文献
834.
835.
836.
最高人民法院: 我名李小平,是重庆市兴忠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从1985年至今一直在该所执业,现任该所主任。受地域影响,我承办的绝大多数案件的管辖法院是忠县人民法院。我的妻子是忠县人民法院审判员,今年轮岗在离县城四十余公里的一个乡镇法庭工作。 2000年 1月 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根据该规定第5条:“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或父母,担任其所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作为律师的我面临绝大多数诉讼案件丧失… 相似文献
837.
浅论建设合同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法》规定承包人就建设工程的变价享有优先受偿权,学界或认为此权利属留置权,或认为属法定抵押权,本文认为应定性为优先权为妥;此权利应于工程验收交付时产生;其主体应包与发包人有直接合同关系的勘察人,设计人、施工承包人以及建造过程中的装修人,分包人和使用过程中的装修人不享有此权利;用其担保的权范围包括承包人的报酬,损害赔偿和垫物,垫款;该权利标的物权限于施工的建筑物,不包括建筑物占用的土地或土地权利 相似文献
838.
黄绍坤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6,(4):55-58
日照权具有物权属性,日照权纠纷乃为圆满状态下所有权使用冲突之结果,欲明晰日照权侵权之边界,需要厘定当事人之间的容忍义务的限度;容忍限度的确定应跳脱一般人容忍限度之传统判断标准,应借助于理性的利益衡量。侵害日照权之责任承担,以利益衡量方法,谨慎适用排除妨害之责任承担方式。适用损害赔偿之责任承担方式时,应以房屋价值贬损额度为标准,但其赔偿范围应立于容忍限度之外。 相似文献
839.
本文从社会结构—自我评价的双重变迁角度看待传统读书人面对接济的心安理得的反应,以及当前大学生“诉贫心理伤害”问题.首先,传统读书人有家族支持,社会分化较小,主观以“劳心者”式精神贵族自居,凭嵌入德识的文化资本取得内在尊严感,这使其减免因接济所致的过分羞愧.其次,近代已还,农业社会逐渐让位于工商社会,价值观趋于理性化.农村家庭核心化,抗风险能力低于家族,农村读书人面临市场化的教育扩张、社会过度分化的边缘处境,教育功利化以至于人格教育弱化使读书人的自我尊严外在化,上述因素内外夹击造成诉贫伤害.最后,化解之道在于适度限制市场,促进职业教育,创造节俭校园消费环境及重塑精英意识等. 相似文献
840.
刘雪梅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4):103-107
作为入股的前提和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股始终存在着集体股设置、成员股权类型、股权量化、股权固化等争议。建议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股过程中,不设集体股,按户发证、按人分股,对未承包到户的按照确股当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范围内的户籍人口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并在确股后适当调整股权,依法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权性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