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364篇
  免费   5篇
工人农民   5篇
世界政治   12篇
外交国际关系   2篇
法律   197篇
中国共产党   13篇
中国政治   65篇
政治理论   11篇
综合类   64篇
  2023年   3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3篇
  2020年   4篇
  2019年   1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1篇
  2016年   7篇
  2015年   7篇
  2014年   22篇
  2013年   37篇
  2012年   22篇
  2011年   31篇
  2010年   39篇
  2009年   25篇
  2008年   30篇
  2007年   29篇
  2006年   23篇
  2005年   14篇
  2004年   14篇
  2003年   9篇
  2002年   15篇
  2001年   17篇
  2000年   11篇
  1998年   1篇
  1983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36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218 毫秒
91.
石宇凡 《法制与社会》2013,(20):241+247
"同性恋"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同性婚姻涉及很多法律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社会稳定。本文探讨了同性婚姻的可行性,研究了法律支撑问题,然后,就如何理解"与他人同居"、女方权益保护、子女抚养、婚姻仪式与态度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92.
网络日益深入人们的生活,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也给传统的婚姻观念带来巨大的冲击,网络同居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并已成为了部分大学生的潮流新宠。本文论述了大学生网络同居的概念界定和现状及特点。在此基础上,在社会伦理视角下分析大学生网络同居产生伦理道德问题并提出了对策。  相似文献   
93.
张燕玲 《法学论坛》2012,(5):99-106
宪法对家庭的保护意味着既禁止国家对其实施直接侵害,又要求国家颁布法律以落实宪法精神。《婚姻法》作为规范家庭成员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其关于家庭的制度构建及完善直接影响着公民家庭权益的实现。我国应借鉴国际社会家庭形式多元化与子女利益最大化之理念,弥补传统法的缺陷,完善家庭扶养制度,实现家庭养老与社会保障的互为补充;拓展家庭的法律内涵,赋予同居伴侣平等的家庭权益保护;健全人工生殖规范,明确人工生殖子女的法律地位;完善家庭暴力的防治立法,让家庭和谐在私法自治与公权干预的最佳平衡间实现。  相似文献   
94.
她是出身名门世家的大家闺秀,却成为走在五四大潮最前端的学运领袖;她不甘命运安排逆来顺受,却敛起锋芒退居幕后甘做一个男人背后的女人。她,就是许广平,一个拥有真正勇气的女子。她勇敢地选择了自己的命运,并毅然决然地走下去。那一生一世的爱情传说背后,她担负起的是一个普通家庭主妇的所有艰辛。  相似文献   
95.
同居权是配偶间享有的重要权利,是配偶权中的核心权利之一。本文从对同居权和婚内强奸的简单界定出发,进而阐述同居权立法涉及到婚内强奸问题的争议,最后提出解决立法争议的建议。  相似文献   
96.
小问答?     
问:我和男友在两年前开始同居。前一段时间,我发现男友竟然早已经结婚了,我想和他分手。请问,我起诉解除我与男友的同居关系,并要求他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法院会支持我吗?答: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受理要求解除同居关系案件的法定条件是同居当事人一方已经有配偶了。因此,本案中,你可以请求法院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但  相似文献   
97.
配偶权研究     
配偶权是一种身份权,任何人都不得侵犯,目前法律法规仅对配偶权做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而对于夫妻之间特殊的身份所产生的权利义务的立法规定不够明确、具体,缺乏保护机制。  相似文献   
98.
婚姻使男女双方从性行为主体角度获得了与对方同居的资格,夫妻双方获得的是向对方的同居请求权,而非对方性的支配权.妇女性权利是妇女一项基本人身权利,不能以任何形式转由他人支配和行使,包括其丈夫.从利益衡量和妇女解放运动的趋势看,婚内强奸亦成立强奸罪.  相似文献   
99.
非婚同居关系已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然而出于我国传统的婚姻价值取向,并没有系统的法律对非婚同居现象做出明确的规定。但作为一种普遍现象,非婚同居关系所带来的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才是我们法律人所应关注,解决的当务之急。而在实践中这些社会问题又以非婚同居期间的财产法律关系为甚。本文从非婚同居的界定入手,回顾了我国的立法现状,再提出了对非婚同居财产关系法律的思考与构想。  相似文献   
100.
司法信箱     
A 陈任生同志: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这里的罚金是与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列的、选择性的刑罚,人民法院只能从中选择一种独立适用,而不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再判处附加刑。如果刑法规定的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可以并处罚金,则是在判处主刑的同时再依法判处附加刑。因此,我们同意来信中的另一种意见,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不能并处罚金。本刊研究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