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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目的 观察异甘草酸镁对CCl4致急性肝损伤大鼠肝组织CYP1A2、CYP2E1蛋白及其mRNA表达的影响,从代谢酶方面探讨异甘草酸镁保肝作用的机制。方法 将大鼠分为正常对照组、模型组和给药组,每组6只。尾静脉注射给药,给药组给予20 mg/kg异甘草酸镁,正常组及模型组给予同容积生理盐水,连续14 d。模型组及给药组于给药第13天20:00点灌胃25% CCl4,剂量为1.6 mL/kg,制备大鼠急性肝损伤模型。各组大鼠于末次给药2 h后,从髂动脉放血处死,取肝组织进行苏木精-伊红染色,观察肝组织病理形态变化;采用RT-PCR及Western-blot检测各组大鼠肝组织中CYP1A2、CYP2E1 蛋白及mRNA表达水平。结果 肝组织病理学检查显示异甘草酸镁能改善肝组织损伤;模型组CYP1A2和CYP2E1蛋白及mRNA表达水平显著高于正常对照组(P<0.05),给药组CYP1A2和CYP2E1蛋白及mRNA表达水平较模型组显著降低(P<0.05)。结论 异甘草酸镁能够治疗肝损伤,其减毒机制可能与抑制CYP1A2、CYP2E1的表达有关。 相似文献
122.
石学敏认为,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发病与脑和脊髓密切相关,在发展过程中均有神机逆乱、窍闭神匿的病机变化,故均可采用醒脑开窍针刺法进行治疗,体现了异病同治的思想。其运用醒脑开窍针刺法治疗脑梗死、多发性硬化、帕金森病、多系统萎缩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选穴以内关、人中、三阴交为主,以极泉、尺泽、委中为辅,随证配穴,取得较好疗效。 相似文献
123.
最高法研究室对“申付强诈骗案”的电话答复是针对特定个案裁判的处理,该答复不能适用于所有的诈骗案件。行为人在案发前退还部分或全部诈骗款物的行为,本质上是犯罪既遂后的认罪悔罪表现,不应影响入罪评判环节的“可罚性”判断,只应影响刑罚裁量环节的“需罚性”决断。司法实践不能为规避事实认定中的非法占有故意问题与规范评价中的诈骗数额确定疑难,对退还的诈骗数额采取绝对扣减的做法,而应结合个案答复的法律要旨和有关诈骗案件办理的司法解释规定,区分不同款物的返还情况和可能出现的法律处理结果,在保证刑法严肃性和刑事追究的前提下,妥善处理个案中法律适用的“可罚性”判断与“需罚性”裁量。 相似文献
124.
食品领域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检察实践在某些方面形成了具有共识的规则,比如以最终流入市场的销售金额作为赔偿基数,尚未流入市场的,不作为赔偿的基数。但在连环销售中赔偿责任的确定、赔偿金的管理与使用等方面,仍处于多元化的实践探索中。在理论上,应明确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定位,并以此厘清其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以及个人惩罚性赔偿请求权的关系。在制度上,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应有其自身的计算规则,赔偿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从理论正当性与实践可行性方面综合考虑。 相似文献
125.
袁建琼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1,(4):1-6
要更好地厘清清代法律史的完整画面,当然不可避免地要对清早期的法制情况进行研究,而群众出版社于1985年3月出版的《盛京刑部原档》的存在及其记载内容,对我们研究清早期法制进程相关情况而言则有着很大的探究价值.根据对目前能够查阅到的研究成果的对比分析可以看到,在法律史研究领域内暂时未有专门针对清早期常见的"规定之罪"(满语音译"土黑勒威勒")进行研究的著述.对《盛京刑部原档》中所记载的"规定之罪"相关内容进行梳理和分析,从其处罚对象、处罚方式、处罚次数的可叠加以及客观存在的同罪异罚等方面进行考察,可勾勒出清早期的法制建设图景. 相似文献
126.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4):130-138
过失犯的本质是违反注意义务,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故意"教唆"他人违反注意义务引起过失犯罪的行为,其可罚性已经得到了司法解释的认可;但是在现有的刑法理论框架内,为教唆人找到处罚依据似乎还存在一定的障碍。我国共同犯罪理论强调行为人之间的犯罪意思联络,以共同故意为其成立条件,因此过失共同犯罪这种犯罪类型被拒之门外;如果认为教唆人与被教唆人以各自的行为成立过失犯,单纯的教唆行为是否具有过失犯的实行行为性存在疑问。在立法层面,不管是共同犯罪的规定还是教唆犯的规定,都为处罚"教唆"他人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设置了障碍。考察国外的立法规定,应修正我国有关共同犯罪的立法规定,为处罚过失共同犯罪扫清障碍。 相似文献
127.
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量刑采用的标准是轻刑化,目的是为了教育、挽救、改造未成年犯罪人。笔者认为,现行法律制度及司法实践在对待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失之过宽,这不仅不利于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能达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之目的。在未成年人犯罪量刑上应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尤其应避免不区分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一味从宽的行为。只有刑罚的结果大于罪犯认为犯罪所带来的收益,刑罚才可以收到它的效果,才能真正教育挽救未成年人,使之成为遵纪守法的公民。 相似文献
128.
129.
张言刚 《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2,4(1):11-12
行政处罚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涵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违法行为违反一个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违反两个以上行政法律、法规的情况 ;行政相对人的一个行为既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又违反刑法的情况。 相似文献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