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29篇 |
免费 | 4篇 |
国内免费 | 1篇 |
专业分类
世界政治 | 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13篇 |
法律 | 13篇 |
中国共产党 | 62篇 |
中国政治 | 24篇 |
政治理论 | 1篇 |
综合类 | 1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1年 | 1篇 |
2020年 | 1篇 |
2014年 | 3篇 |
2013年 | 5篇 |
2012年 | 16篇 |
2011年 | 9篇 |
2010年 | 10篇 |
2009年 | 18篇 |
2008年 | 15篇 |
2007年 | 8篇 |
2006年 | 23篇 |
2005年 | 7篇 |
2004年 | 3篇 |
2003年 | 2篇 |
2002年 | 1篇 |
2001年 | 4篇 |
2000年 | 1篇 |
1999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1年 | 2篇 |
1990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3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41.
考察中国的历史,不难发现,统一是中国历史的主旋律,但每一次统一都是以武力方式实现的。1949年之后,由于国际反华势力的干涉,海峡两岸长期分离,祖国统一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 相似文献
42.
1962年10月,中印两个亚洲大国因为边界争端而爆发了一场震惊世界的战争,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极不愿意看到的。作为国务院总理,周恩来此前曾全面主持了与印度就边界问题举行的各种级别的交涉,为争取中印边界问题的和平解决尽了一切可能的努力。1960年初,他在中印关系全面恶化的形势下亲赴印度谈判,就是这种努力的集中体现。 相似文献
43.
在和平解决两安事变时,蒋介石当面表示,希望能在南京与周恩来直接会商两党合作的事宜。中共中央注意到这一意向,周恩来的南京之行已在酝酿之中。可是,在张学良送蒋介石去南京被扣后,中共中央考虑到周恩来的安全,改变了原先的计划。1937年1月5日和6日,毛泽东等连日给在西安的周恩来、 相似文献
44.
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伊朗核问题就像坐上过山车一样,时起时伏,险状频生:在大多数时间里,美国和伊朗在伊朗核问题上强烈较劲,互不退让,武力对抗似乎一触即发,2010年4月2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公布其新的核政策时,宣布将伊朗从美国不进行核打击的非核国家中单列出来,公开对伊朗进行核威胁,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多年来,这种动荡局面反反复复地出现。 相似文献
45.
《四川党的建设(农村版)》2012,(8):7-7
俄罗斯总统普京7月9日在莫斯科说,不能容忍“利比亚模式”在叙利亚重演。应迫使叙利亚冲突各方通过对话和平解决危机。 相似文献
46.
47.
今年1月31日是北京和平解放60周年。父亲苏静将军当时是解放军东北野战军的参谋处长。他自始至终参加了和谈的全过程。最后他受命只身一人随傅方人员秘密进城,与傅作义直接谈判对话,起草了《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协议》并代表我军在协议上签了字。今天在这个值得纪念的日子里,回忆父亲对和平解放北平所做的贡献,更加怀念他、敬爱他。 相似文献
48.
朝核问题六方会谈是专门为解决朝鲜核问题而设计的,从2003年8月开始,六轮正式会谈创造了一个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新的案例经验,使朝鲜免遭美国的打击,为和平解决朝核问题开辟了一条新路。但朝鲜半岛无核化问题迄今仍未得到解决,未来的出路是尽快说服美国、朝鲜回归六方会谈,在“谈”的过程中加强各方之间的政策协调与共识。 相似文献
49.
从良法善治“应然”的实体公平合理和程序正当性,看待分析国际法实践的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是研究以国际良法促进全球善治的一个重要方面。17世纪以来和平解决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的国际法实践,尤其是近百年来有关国际裁判案例,为这方面的良法善治研究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其中,可适用的自然法、习惯国际法和条约法等源于西方的国际法及其理念,既有一定的时代进步性,又有历史局限性。即便是充分兼顾发展中国家利益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这样的良法,往往也缺少相应的善治;相关国际裁判未充分尊重国家对于管辖权的意愿或保留。中国应对和平解决与邻国间尚存领土及海洋权益争端,须在全面客观看待有关良法善治的前提下,积极创设和参与制定有关良法,坚持双边谈判解决相关争端的善治立场。 相似文献
50.
古俊峰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9,(5):130-137
中日两国在东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问题上一直存在较大分歧,学者们对东海划界原则等实体问题已多有论述,但大都忽略了对争端解决之法律程序的讨论.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缔约国,中日两国均有义务遵守<公约>所规定的争端解决法律程序.该程序允许并鼓励争端当事方首先运用谈判协商等各方自行选择的和平方式,但又同时规定在已诉诸这种方式而争端仍未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启动包括诉讼、仲裁等在内的第三方强制解决程序.在<公约>框架下,中日东海划界争端在法律程序上存在走向何方的可能性呢?要回答这一问题,还必须注意到中国政府近期已根据<公约>第298条发表排除性声明的背景.论文力图根据<公约>的规定及相关背景情况,就和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程序走向作出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