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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进入21世纪以后,工人阶级内部结构的三阶层说逐渐被多阶层说取代。以中国制造类企业为例,企业内部的六种阶层之间集中生成了本地本企业员工与农民工之间的矛盾和管理团队与生产工人之间的矛盾,并由此产生了关于阶层身份归属的五大悖论。要破解这些悖论,促进阶层和谐,需要简化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结构、融合工人阶级内部的阶层关系、不懈追求消灭工农两大阶级差别与工人阶级内部体脑两类劳动差别的目标。 相似文献
42.
43.
13年前诞生的羊城“金不换”工程.13年后,获得“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奖”殊荣.一项工程.或者说一项事业.能够坚持这么长久.非常不容易.这一案例说明:加强和改进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必须找准着力点,从一件件实事做起,持之以恒,这样坚持下去.必有所成。 相似文献
44.
程序法与实体法关系考辨——兼论程序优先理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 ,程序法对实体法的实施起着保障作用。这是程序法对于实体法的工具性价值。但是 ,不容忽视的是 ,另一方面程序法相对于实体法也具有某种独立性 ,程序法同时也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价值。由于实体公正的不确定性以及程序公正的相对确定性 ,在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发生冲突的情况下 ,应当坚持程序公正优先。 相似文献
45.
金正日在领导和推进朝鲜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中,十分重视军事工作,不仅提出了以国防优先、军备优先、军队优先为基本内容的军事为先思想,而且将这一思想应用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中。军事为先思想的提出与朝鲜的历史、现状及金正日对苏东剧变的反思和对当今世界形势的判断有直接的关系。军事为先思想是金正日政治智慧结晶,是朝鲜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指针。军事为先思想已经和正在得到成功的运用。 相似文献
46.
47.
论“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兼论《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不足及其完善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1959年《儿童权利宣言》和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文献均倡导规定,在处理与儿童有关的问题时,应以儿童最大利益为首要考虑。目前,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或司法实践中都确立了“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保护儿童利益,我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都对儿童利益的保护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但2001年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至今尚未明确规定“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为实现我国宪法有关“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承诺,故亟须在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确立儿童最大利益的优先权准则,并对相关法律制度予以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48.
李强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6,25(1):12-14
在同一债权上保证与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人与物上保证人责任平等,债权人有选择权。基于此“责任平等”学说,检讨现行《担保法》第28条及其解释第38条规定之不尽合理之处,从二者并存时的责任优先问题、相互求偿问题和责任承担问题等三个关键环节上分析,初步构建较为完备的法律适用规则,以期担保法调整此类关系时会更为衡平正义。 相似文献
49.
50.
张再林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23,(2):29-37
“去家”是康有为大同说赖以确立的至为根本者。实际上,主要源自《礼运》的这种祛家主义乃是墨家思想的体现。这意味着,这种祛家主义与以家为本的儒家思想无关,甚至与之完全相反,并且意味着,一种家际的双向交互关系决定了,较之墨家的“上同下不比”和法家的“三顺说”,儒家思想更易通向权责对应的现代民主精神。故不仅五四运动思潮视儒家为“专制主义护符”的思想难以成立,而且自诩为孔子信徒的康有为的“去家求解放”的大同理想,以其尊孔与非孔之间自相矛盾注定是一地地道道的“乌托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