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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及后续配套出台的司法解释,对打击日益猖獗的新型网络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经济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是,通过实务经验分析发现,该罪在司法适用和刑法规制上,仍存在困境。通过节选114份相关刑事判决进行分析,引述个别判例裁判观点,总结造成上述困境的“致病因素”,即系“明知”过于认定主观、“帮助”情节标准差距、“上游”犯罪论证不足,上述“致病因素”最终致使该罪沦为网络犯罪的兜底处罚。要解决上述困境,应在锁定上述“致病因素”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直接措施改进该罪的司法适用条件;另一方面,考虑长远措施以完善该罪的刑法规制设置。以期在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方面,实现“标本兼治”。 相似文献
283.
科举时的清代,除了三年一考的乡试、会试正科,还沿用了宋明以来的所谓“恩科”。尽管科举考试法令甚严,对科场舞弊的处罚也极其严格,常有砍头株连的记载。但清朝皇帝为了笼络大臣.还是公开采取了一些照顾大臣子弟的科举措施。 相似文献
284.
285.
被害人是一个值得我们同情的群体.我国刑法也有明文规定: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为被害人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很多现实的案件由于没告破或被告人没有能力履行、不履行其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主、客观原因让这一规定变成一纸空文,司法机关、被害人面对这种情况也是手足无措。司法实践中很多案件中被害人的遭遇让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机关也无所适从。 相似文献
286.
尽管商誉的保护在刑法上得到了实现,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关侵犯商誉的犯罪并没有得到足够的关注,在立法上对此种犯罪的规定也存在相当大的欠缺。在全球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商誉已然成为商事主体自身发展和赖以生存的关键,因此完善刑法对于商誉犯罪的规制是极其必要的。 相似文献
287.
我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当场处罚的数额规定不一致,行政主体在适用时可能导致同案不同罚。是依上下位法或特别法的规定适用全国人大制定的《行政处罚法》,还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另行设定当场处罚数额涉嫌越权?本文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的效力关系两个方面作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288.
《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
吸毒者涉毒案件在司法实践当中是一个复杂而又难以界定的问题,其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由于涉案主体身份具有特殊性,应该对不同案件进行具体分析,参照适用合适的相关法律条款。在实务中应从持有毒品行为的目的以及持有数量对持有行为进行定性,分别根据实际情况做罪与非罪的定性处理,以求在处罚中达到教育与根治的双重目的。对于涉及到司法及实务上的争议,司法上的定性与处罚,应该符合禁毒法的立法精神。 相似文献
289.
290.
伪报贸易性质走私犯罪是指将实际贸易方式伪报成其他贸易方式,利用国家的保税等优惠制度,达到偷逃应缴税额的目的,应适用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定罪处罚.伪报贸易性质走私入罪的关键是:走私行为已经对国家贸易管制和海关监管制度造成了现实的危害,客观地造成了国家关税和增值税等的流失且数额较大,否则只是违反海关行政法规,属行政违法行为.认定国家关税和增值税等的损失额应当考察危害结果发生的整个过程.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