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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即<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专利制度发展历程中又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相似文献   
62.
实用艺术品兼具实用性、艺术性特点,其中符合独创性作品要求的实用艺术品受著作权法调整,符合新颖性外观设计要求的实用艺术品又受专利法调整。因此实用艺术品著作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和权利保护的竞合。由于我国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未包含实用艺术品,使实用性与艺术性不可分离又不具备新颖性的实用艺术品的保护处于真空状态,完善实用艺术品法律保护制度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63.
2008年12月27日通过的专利法修正案,涉及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条款较多.它进一步明确了外观设计的保护对象和保护范围,提高和丰富了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增加了权利内容,完善了申请机制及维权措施等,纠正了以往实践中对外观设计保护立足点上存在的偏差.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及有效实施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水平.  相似文献   
64.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的若干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如何判定规定的比较原则,给专利侵权判定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应该排除公知在先设计、功能性的内容。认定产品是否同类应适用合理的标准、相似设计的判定要采用“整体比较、重点观察、综合判断”的方法。自由公知设计抗辩应注意新颖性、在先专利抗辩问题。  相似文献   
65.
孙磊 《法庭内外》2014,(7):63-63
正6月9日,北京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玛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诉北京捷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国法院网、北京法院网及该院官方微博进行了图文直播,该院首次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进行了同步视频  相似文献   
66.
晏辉 《知识产权》2004,14(6):38-40
一、案情简介 请求人甲公司于2002年7月30日向乙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市局)提出调处请求,诉丙公司侵犯了其专利号为zl01352054.7,名称为"出租车"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市局依法受理此案,并向被请求人丙公可下发答辩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丙公司答辩称该专利在申请日前已有其它城市公开使用过,应为无效专利,但未在答辩及该案调处期间向市局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明,也未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该专利无效的申请.市局于2002年9月18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11条第2款、第56条第2款、第57条第1款,<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13条之规定,作出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一、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将构成侵权的出租车更改色彩;二、本案调处费1000元人民币由丙公司承担.  相似文献   
67.
一、现行立法情况简介日本现行专利法是从1960年4月1日开始实施、经2003年5月23日最新修订颁布的。日本专利法第68条规定,专利权人有以商业目的实施其获得专利之发明的独占权。但是,当专利权涉及独占许可证时,该规定不适用,此时独占被许可人独占拥有对该获得专利之发明的实施权。又根据第2条之(3)的规定,发明的“实施”是指下述行为:(i)对于产品发明,生产、  相似文献   
68.
田明 《知识产权》2004,14(2):44-46
[基本案情] 原告于2001年9月7日中请了"电池标贴"的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于2003年3月20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公告授予专利权.原告诉称被告未经许可,销售了原告的外观专利产品,并于2002年2月3日请求当地技术监督局查封了被告销售的涉嫌侵权的电池产品500件.原告要求被告1.停止侵权,销毁侵权产品;2.赔偿损失20万元人民币:3.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相似文献   
69.
《学理论》2017,(3)
随着当代社会经济的不断增长,物质资源的极大丰富以及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人们对服装的要求不再仅仅是御寒保暖这一基本生活需要,更多的则是对其外在设计的要求。服装设计作为一种智力成果,在知识产权领域内的定位不够准确,保护的力度不足,这使得我国的服装业频频出现大量"山寨"和假冒的行为。我们国家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系统中没有明确规定服装设计属于受保护的客体。因此,本文将对我国服装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模式做出研究。本文首先对服装设计的基本概念、这一产业的发展状况以及保护的必要性做出概述。紧接着,对我国服装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的途径进行分析,从著作权法、专利法以及其他法律诸如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角度对可能的保护手段做出阐述。然后,通过对国外和中国有关服装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比较分析研究,最终总结出完善我国服装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模式的建议。  相似文献   
70.
姜颖 《法庭内外》2013,(11):54-57
苹果公司创始人乔布斯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把标志画那么大干嘛?苹果的产品要在任何时候都让人一眼认出是苹果的产品,而不是苹果的标志。"要想达到乔布斯追求的效果,工业产品的外观设计就显得格外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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