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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孟亚生 《江淮法治》2014,(10):26-27
正飞行员王平辞职不成,反遭天价索赔。公司索赔有道理吗?能得到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的支持吗?依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然而,江苏一家航空公司飞行员王平(化名)辞职,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他虽然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但没被批准,而且遭遇公司709.5万元的天价索赔。公司索赔有道理吗?能得到劳动人事仲裁部门支持吗?最近,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此给出了答案。  相似文献   
152.
丛林  峻岭 《民主与法制》2014,(16):51-53
古玩收藏爱好者,签订委托拍卖协议,委托三家单位,对收藏的一级文物藏品进行宣传、保管和拍卖。谁知,文物在进行拍卖前的布展期间,被拍照的人不小心碰到地上摔坏了。文物收藏者遂向三家单位提出数百万元的天价索赔。而受委托的三家单位却以国家规定文物不能买卖、协议无效等为由.不同意天价赔偿,只愿意给予一定的补偿,由此引发纠纷,并将官司打到了法院。  相似文献   
153.
日前,新华社报道北大开设学费为66.8万元的天价"后EMBA"班,其中,一半以上是政界人士,引发关注。随后,北京大学确认,目前该班招收的10名学员全部来自企业,并不招收政府人员。然而蹊跷的是,有记者再次以报名者身份探访北大校内的"北京大学信息学院高层培训中心",负责招生的老师表示,"后EMBA"项目中政府官员和企业家占比是"一半一半"。  相似文献   
154.
轰动整个家居行业的亿元天价索赔案在2015年初终于画上句点:百强与三个侵权主角之一的一统达成和解,一统承诺不再销售侵权产品,并撤回百强专利无效的诉讼。据悉,一统方面承诺不再实施侵犯百强专利权的行为,并在协议签署生效3日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撤回对百强的全部专利无效诉讼,在未有新的诉争案件的情况下,不得再次提出对百强  相似文献   
155.
日前,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烟草专卖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加强卷烟市场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全市卷烟零售户所经营的卷烟控制在合理价位。卷烟标价或实际零售价不得超过1000元一条;连续3次以上违规的,湖南省长沙市烟草部门可取消该零售户卷烟统一货源供应。  相似文献   
156.
天价”葡萄案引发了数个值得思考的刑法问题 ,通过对这一案件的分析可以发现 :首先 ,盗窃行为的成立并不需要行为人对盗窃对象的价值有所认识 ;其次 ,在行为人无法认识盗窃对象的特殊价值时 ,以违法性认识取代社会危害性认识可以更好地解释对行为予以刑法处罚的根据 ;最后 ,“天价”并非无价 ,被盗葡萄的价值仍可以确定 ,但该数额不能包括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相似文献   
157.
培养一个飞行员到底需要多少资金?飞行员跳槽应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于一个普通老百姓而言,这是一个无法想象的问题。今年6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终审判决了这样一起由飞行员跳槽而引发的巨额索赔案。  相似文献   
158.
“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都是由交警安排施救单位和车辆,这些施救单位常常是漫天要价。交警对事故车辆施救并没什么不当,可是这些施救单位都没经过市场竞争,让哪个托车公司来托车,被托车的一方没有选择权,往往是交警部门来‘指定’,结果就是造成执法部门靠行政手段垄断了托车市场,这从客观上也为某些腐败现象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日前,河北省政协委员徐联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相似文献   
159.
2006年7月21日,河南郑州曝出养路费天价滞纳金事件,一辆1992年购买的小型吊车因14年未缴纳养路费,被交通部门“依法”责令车主补交养路费本金、滞纳金、罚款共计约76万元,引起一片哗然。  相似文献   
160.
戴慈 《法制与社会》2011,(21):81+85-81,85
河南农民偷逃天价过路费案引发刑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一片热议,至今本案终审判决仍未落定。本案法律适用争论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地位及合法性问题;二是本案罪数形态问题。争议的司法解释属于立法机关授权司法机关进行的解释,地位相当于立法解释,且与《刑法修正案(七)》并不冲突,仍然有效。本案犯罪事实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造和构成要件,在罪数形态上为牵连犯,处断上应采从一重处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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