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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对于谁是妊娠代孕所生子女法律上母亲的问题,理论上存在分娩说、血缘说、意愿说以及子女最佳利益说四种学说,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国家在这一问题上都还在坚持和固守分娩为母的伦理与法律标准。在立法上,我国也应当坚持分娩为母的标准,只有在无法找到代孕母亲或代孕母亲拒绝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基于孩子健康成长需要之考量,才宜由法院判令孩子由委托人以收养的方式获得孩子的监护权。立法是处理代孕纠纷最为直接的方式,我国应加强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方面的专门立法及相关立法,以保障该技术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2.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李某,女,32岁,宫内妊娠20周,因"间断上腹痛3 d"就诊于某妇产专科医院门诊(已在此医院建档),诊断为腹痛、肠痉挛?给予"肠胃康,颠茄1片(必要时)"治疗。返家后于次日急诊入外院妇产科,诊断为右侧宫角妊娠、子宫破裂、失血性休克。急行剖腹探查 相似文献
93.
案例
某女,40岁。于2004年9月2日与人发生争执厮打时,被对方用脚踢伤下腹部,遂到当地医院就诊。入院查体:大、小阴唇局部红肿,触痛,腹部轻压痛,诊断:会阴部软组织损伤。于次日来本室进行法医学伤情鉴定,本室检见:会阴部见一处3cm×2cm皮下淤血,略肿胀,触痛(+),下腹部压痛(+)。依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综合评定为轻微伤。 相似文献
94.
95.
目的:观察中西医结合保守治疗输卵管妊娠的疗效。方法:56例患者按先后顺序随机分为两组,两组均用甲氨喋呤20mg肌注,1次/d,连续5d,并用抗生素预防感染,治疗组同时加用宫外孕2号,1剂/d,水煎分两次服,连续14~21d。结果:治疗组成功率为92.85%,对照组成功率为71.42%;治疗组患侧输卵管复通率为91.66%,对照组患侧输卵管复通率为63.16%。两组比较,差异均有显著性(P<0.05)。结论:中西医结合治疗输卵管妊娠的成功率及治疗后患侧输卵管复通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 相似文献
96.
试论非法行医罪的立法完善——以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为视角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某些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具有相当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犯罪程度,有必要通过刑法的手段加以打击和遏制。现行刑法典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已不能完成这一任务。笔者建议从两个方面对刑法典关于非法行医罪的规定进行修改:(1)删除刑法典第三百三十六条对非法行医罪主体的限制性规定,将该罪主体设置为一般主体;(2)将非法行医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明确化,并将非法为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97.
案件情况患者汪某,女,33岁。于2005年8月3日因"停经40天"就诊于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超提示早孕,并于当日在该服务中心行人流术,刮出组织约 相似文献
98.
广泛存在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已经引发了严重的社会问题,使我国本来就存在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问题雪上加霜。但根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尚不能有效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必要的修正,将这种行为纳入刑事制裁的范围。 相似文献
99.
100.
妻子擅自中止妊娠的要素是:胚胎和胎儿已经形成(精卵来源在所不问),未实施人类辅助生殖的自然生殖具有合法性,胚胎或胎儿遭到毁灭,女方在主观上故意。由于该行为侵犯了胚胎、胎儿的生命利益、具有违法性等原因,所以它构成一般侵权行为,女方应依《侵权责任法》第16条和第22条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夫妻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生育契约、妻子拒绝履行,该行为构成违约,女方应依《民法通则》第112条第1款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胚胎或胎儿患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畸形、继续妊娠严重威胁母亲生命或身心健康、夫妻感情破裂等情况下,女方不承担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