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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系统阐明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我们要把握<决定>的精神实质,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促进中华联合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63.
吴新梅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05,(3):74-77
司法为民是最高法院提出的运作和衡量司法活动的一个重要价值目标。值得质疑的是它并不是从司法程序的内部结构、规律与立法的精神方面考虑问题。司法为民只能是司法公正的下位概念,即在一般的国家集体公共利益与百姓利益发生对立时,在司法公正缺乏法律和理论依据时,以为民的价值倾向作为公正的标准,并以此设计制度和具体操作才是正确的。 相似文献
64.
杨金彪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1):59-63
我国刑法中的社会危害性概念相当于欧陆日本刑法中的实质的违法性的概念。社会危害性应当属于犯罪故意的认识内容 ,这是由责任的本质决定的。社会危害性认识是故意和过失的分水岭。虽然犯罪故意要求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但并不需要该认识要达到系“社会危害性”的程度。在与事实认识的关系上 ,事实认识是社会危害性认识的前提 ;在与形式的违法性即刑事违法性认识的关系上 ,存在着形式违法性认识的欠缺阻却社会危害性认识的情况。 相似文献
65.
在全党进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继整风之后较为严肃的党性教育活动,是我们党与时俱进,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有效举措。加强党员先进性建设是我们党在新时期探索执政党领导方略与执政方略建设的重要举措。先进性是执政党执政地位的内在根据、群众信力、时代要求、以及执政地位的延续与活力。 相似文献
66.
67.
杨浚泽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23,(5):93-104
作为敏感个人信息的一个种类,《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特定身份信息”的增设,对于完善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特定身份信息也面临着刑法保护难题。一方面,其内涵不清晰导致无法确定此类信息的特征与要素;另一方面,其外延不明确致使难以把握此类信息应当包括哪些具体信息类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视角下“特定身份信息”的实质界定,应当从文义出发,立足法秩序统一原理、以前置法规定为基础明确其包含要素,并基于保护法益对其内涵进行限定,同时还要借助场景理论对具体包含的信息类型进行实质判断,从而准确适用入罪标准以实现对特定身份信息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68.
中国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配根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陆冬英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4,19(3):108-114
在行政诉讼中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是一种常态 ,这种现象常常使法律无所适用 ,但法官仍必须将案件审理到底 ,这就涉及到究竟由何方当事人承担诉讼的不利益 ,涉及到举证责任的中心问题———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分配。在决定由何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时应考虑到行政诉讼的价值取向、行政程序中举证责任的特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能力以及一些特殊情况等因素。 相似文献
69.
关于法益成为犯罪客体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东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1):61-69
关于犯罪客体问题 ,理论界分歧较大 ,有许多不同观点。就其合理性而言 ,法益说比较妥当 ,即犯罪客体 ,应当是指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由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其根据主要在于 :一是深刻揭示了犯罪所侵害的实质 ,二是在理论逻辑上无懈可击 ,三是切合了现代民主政治和人权观念的新发展 ,四是具有其特殊的机能 ,五是完全切合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但是 ,法益理论本身也面临许多挑战与悖论 ,尤其是法益价值构造与价值取向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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