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41.
张金玲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5,(4):186-186,148
这是一个生者对死者的寻访,作者以一种纯客观的笔法客观地再现了罗伯特的寻访,以一种感人的真诚写出了友情的可贵。作品貌似客观的展示,带有强烈的主观情感因素,这种主观与客观的完美结合构成了作品的魅力。 相似文献
42.
近几年,在西方法学研究的影响下,中国法律修辞(学)研究也日益繁盛起来。但与西方法律修辞(学)以批判逻辑理性为前提的兴起缘由不同,中国法律修辞(学)面对的现实是理性精神的缺失和恣意限制的缺乏。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修辞(学)研究如何能够做到既批判理性又维护理性,容许主观又限制主观,以避免其对法治形成消解。鉴于中国法治发展的现实与修辞传统的影响,再结合西方经验,我们只有对法律修辞研究作出客观化的努力,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43.
杨红军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7,(3)
商标法中的“相关公众”、专利法中的“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及版权法实践中的“普通观察者或听众”等拟制人格与传统法律上的“理性人”概念在构成和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在学理和实践中经常被视为知识产权法语境下之“理性人”。分散于知识产权法不同领域中的理性人标准具有极多共性成分,“公因式”的提取可以为其适用提供更为简便和协调的路径。理性人标准适用于客体适格性确定、侵权判定及权利解释等知识产权法领域。在对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进行拟制时,应考虑所属群体范围、认知水平及时间选择等要素。知识产权政策目标定位和围绕着知识产品的“物化”环境两个因素影响着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的确定。实际判断者与理性人之间认知偏差的矫正以及理性人标准的类型化是解决我国知识产权法中理性人标准“客观化”障碍的主要路径。 相似文献
44.
借鉴与建构:行政诉讼客观化对中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满足日益增加的公益保护的要求 ,我国应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 ,建立民众诉讼、行政公诉、团体诉讼等制度 ,并通过司法解释使我国行政诉讼客观化 相似文献
45.
目的分析不同中医证型肝豆状核变性(hepatolenticular degeneration,HLD)患者临床客观指标的差异,为HLD辨证分型客观化提供依据。方法回顾性分析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期间185例未经驱铜治疗的HLD患者的临床客观指标和中医证型,并比较不同中医证型患者客观指标的差异。结果不同证型HLD患者的发病年龄,病程,血尿酸水平,角膜K-F环阳性率,肝脏超声影像学表现,以及肾脏损伤、腹水和胆囊疾患发生率比较,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不同证型HLD患者的临床客观指标呈现不同的特征性变化。如肝肾不足证者发病最低,病程最短,血尿酸水平最高,角膜K-F环阳性率最低,肝脏超声主要呈现星光点征,肾脏损伤发生率最低。结论 HLD患者的年龄、病程、血尿酸水平、角膜K-F环、腹部彩色超声影像学表现对中医辨证分型具有一定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46.
李蓉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13,(2):269-283
目前我国的社会环境与欧洲大陆国家法定证据制度时期有某些相似之处,同样面临着司法权威、司法公信力不足,刑事诉讼程序运行的确定性和统一性缺乏的问题。外在的、客观的标准不仅能减少法官的主观性,弥补司法公信力不足和权威缺乏的问题,还能使诉讼程序的运行更有确定性,提升裁决结果的可预测性,进而从整体上促进公正判决。证明标准的制定也与刑罚体系有关,我国目前仍保留死刑,刑事审判中适用死刑的可能性仍旧较大,需要有更为严格和可操作性的证明标准。《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明确证明对象、明确证明规则、具体化证明要求等方法将现行证明标准进行了客观化,笔者认为,接下来努力的方向应当是建立健全证据规则、严格的程序规则。对于死刑案件,则应通过增加裁判者人数、严格死刑案件的裁判和审批程序和构建相应的证明规则达到恰当客观化现行证明标准的目的。 相似文献
47.
在侵权法领域,违反保护性规范与过失之关联存在于行为标准与过失之间。就过失客观化趋势而言,无论是过失衡量标准的客观化,还是安全保障义务,都无法对此做出合理解释。基于对“表见证明”、“过失推定”及“过失证据”等规则的考察,可以发现该关联可被定性为“证明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行后,合理界定保护性规范违反与过失之关系,有助于在权益保护与行为自由间实现均衡。对于普遍化的过失推定,应采取谨慎态度。 相似文献
48.
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法哲学基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当下人工智能主体学说面临诸多问题,需从法哲学视角予以审视。就人工智能本体而言,其行为具有自主性,不宜纯粹以客体相待;从他者期望视角观察,人工智能拥有道德责任能力,系道德主体。法律主体理论经历了由自然人有限人格到全面人格,再到自然人、法人综合人格的演化过程,呈现客观化趋势,不唯理性、意志等主观要素论,其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提供了栖居空间。在目的论意义上,人工智能能够推动积极向善,助力美好生活,实现显著的经济社会价值,作为法律主体具有合目的性。在当代,传统主体哲学转向,人的哲学危机引发新思考,尤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主体-客体范式发生变化,客体主体化的历史经验及当代实践显现一种哲学可能性,即主体不限于人,从而强化了人工智能法律主体的可能性。 相似文献
49.
唐爱军 《哈尔滨市委党校学报》2013,(2):51-54
"资本主义批判"是马克思、韦伯和西美尔等经典社会学家共同面对的问题域。马克思把"异化"理解为资本主义的基本困境,并对资本主义的异化展开了人本主义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韦伯认为"合理化"是资本主义的根本特征,他从文化和社会两个方面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文化危机和自由困境;西美尔批评资本主义文化的客观化趋势,把资本主义困境归结为客观文化与主观文化之间的悖论。 相似文献
50.
专利创造性客观化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标准经历了一个客观化的过程,各国专利法及其审查指南从判断基准、判断步骤、判断方法等方面,保障创造性审查的客观性。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近年来的一些判决,被认为实质上降低了创造性,使一些显而易见的发明获得专利保护。我国专利创造性的演变也是一个客观化的过程,其政策选择符合我国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