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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祝睿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9,(3)
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可能损害多种法益。基于对经验素材的分析,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按照行为损害的利益内容不同可分为期待型、谣言型、阻碍型三种,主要可能损害自杀者的人格尊严法益、自杀现场作为"原有功能场所"以及作为"救援场所"的双重公共秩序法益、自杀救援人员的履行职务法益,从法律解释的社会目的方面考虑,不应认定起哄闹事行为损害了自杀者的生命法益。根据损害法益的不同,自杀事件中的起哄闹事行为有不同的规制路径,该类行为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42条、第50条,不宜径行适用第26条,即不宜认为该类行为属于"其他寻衅滋事行为",从而适当限缩"口袋法"的适用,使制度发挥更加清晰和精确的法益维护与法律教育功能。 相似文献
302.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2):49-54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非法控制"特征经过三次司法解释的修正逐步明确,但由于非法控制的表现形式多样,刑事法律体系既难以给出明确的定义,也难以详尽各种情形的列举。从司法解释的演变中我们可以发现,司法解释一直在通过价值判断要素的渗入,来对非法控制特征予以实质化,并应当根据法益侵害程度来进行综合判断。因此,在个案裁判中应当对司法解释进行再次解释,从"控制"的本意出发,结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和行为特征,从严把握,不能因为"打黑惩恶"的整体形势而放松对于"非法控制"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303.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6):120-127
近年来性骚扰事件频发引发了我国舆论对性骚扰相关立法的关注。《德国刑法》新设性骚扰罪更是为我国性骚扰立法提供了素材与启示。但是,性骚扰入刑并不是一个明确的选择,对性骚扰的社会治理重心应在刑法之外。而且,在适用缓和的解释论将性骚扰纳入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射程范围内时,不能以偏概全,应当维持"暴力、胁迫"与"违背被害人意志"之间的合理平衡。 相似文献
304.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2019,(2):41-48
当下,随着我国刑法学研究的教义学转型,对于刑法解释方法与立场的讨论如火如荼。其中,"形式解释"与"实质解释"的纷争与对垒,系刑法解释的"根本之争"。形式解释论要求先审查构成要件符合性,再判定是否实际地法益侵害。而实质解释论则习惯于先从实质上考察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再从形式上判断构成要件符合与否。在入罪与出罪之间,二者立场截然相反。基于两种解释方法的对比分析,形式解释论显然更为合理和值得提倡。 相似文献
305.
306.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7,(2)
莫诺·卡佩莱蒂通过对西方司法程序进行比较研究发现,欧洲法律改革出现了三大潮流:宪法化、国际化与社会化。首先,融合自然正义与法律正义的宪法正义不仅在美国亦且在欧洲逐渐成为法治的要素;其次,欧洲政治经济一体化促使与宪法同属于高级法的一系列国际性法律文件问世,跨国的法治保障进一步推进了国际化进程;再次,现代新型社会问题促使了司法模式从"压制型"转向"回应型"。这三大潮流促进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但要让法律和司法的基本价值深入人心,更有赖于传统、教育和政治文化。 相似文献
307.
胡锦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8,(4):22-28
法规备案审查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保障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性的制度,我国目前形成了五套法规备案审查机制。法规备案审查的功能包括合宪性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适当性审查。我国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合宪性审查的主体仅限于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除法规备案审查外,启动合宪性审查程序的主体还包括特定的国家机关提出“要求”和其他社会主体提出“建议”。在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过程中,必须厘清法规备案审查与合宪性审查、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之间的关系。 相似文献
308.
宪法是民主国家的象征,宪法对民主政治生活具有直接而明显的影响。宪法是民主的法律化、制度化,民主需要宪法的制度保障,宪法与民主密切联系。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修改的四部宪法,及其修改完善,从其历史进程中,来反映我国的民主法治建设的演进过程,即民主法治建设经历了初创、曲折中发展、重建与超越升华的过程。 相似文献
309.
310.
《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36-52
上世纪开启的体制改革,直面华夏文明千年未有之大变局。虽然百废待兴之中,让百姓富起来是最急迫的,但是经济变革所遭遇的艰难,远远比不上国家治理困局之险阻。就像易卜生的名剧《娜拉》提出来的问题一样,中国人也不得不回答"富起来之后国家治理将何去何从"这个大难题。本期刊登的这篇纪要是有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讨论。由犯罪学者来议论这个题目是恰当的,因为犯罪学强调的"实证、量化、务实、批判"都是这个社会中长期严重匮乏的思维路径,这种路径也是对以往"规范、教条、务虚、保守"学风的反动。在纪要中,学者从不同的维度对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战略加以梳理。有学者讲到社会治理的"三只手":政府、市场和社会自治这三只手。但我们还要用超出数倍的精力来对付另一只若隐若现的手——人治之手。有学者认为人是观念的动物,特有的观念才会产生特定制度的价值选择。以儒学为核心的传统观念在更新中所依赖的标准,应当以是否符合现代化来加以扬弃。国家治理应当观念先行,以符合现代化的观念来指导可操作的治理方略。有学者认为现代化里包括现代化的科技、现代化的人才、现代化的管理。这种管理的重点就是对个人和人群的管理。有学者提出在国家层面建立法治化的体制,对权力加以约束,对政府进行规范。现代化既是当前国家治理中的核心概念,也是国家治理的终极目标之一。这个讨论已经远远超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问题,而上升到中国人到底应当如何看待这个新世界,这个由中国人向世界先进文明学习而介入其中的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中,人类对现代化含义的理解是空前一致的,这是各国进行国家治理的共同前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