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9572篇 |
免费 | 99篇 |
国内免费 | 8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58篇 |
工人农民 | 74篇 |
世界政治 | 190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82篇 |
法律 | 3117篇 |
中国共产党 | 1603篇 |
中国政治 | 2753篇 |
政治理论 | 457篇 |
综合类 | 1345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73篇 |
2022年 | 66篇 |
2021年 | 95篇 |
2020年 | 156篇 |
2019年 | 59篇 |
2018年 | 23篇 |
2017年 | 45篇 |
2016年 | 159篇 |
2015年 | 329篇 |
2014年 | 896篇 |
2013年 | 709篇 |
2012年 | 727篇 |
2011年 | 699篇 |
2010年 | 691篇 |
2009年 | 695篇 |
2008年 | 916篇 |
2007年 | 542篇 |
2006年 | 508篇 |
2005年 | 467篇 |
2004年 | 405篇 |
2003年 | 357篇 |
2002年 | 356篇 |
2001年 | 287篇 |
2000年 | 247篇 |
1999年 | 69篇 |
1998年 | 23篇 |
1997年 | 17篇 |
1996年 | 5篇 |
1995年 | 4篇 |
1994年 | 10篇 |
1993年 | 8篇 |
1992年 | 8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3篇 |
1988年 | 2篇 |
1987年 | 3篇 |
1986年 | 4篇 |
1985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1982年 | 2篇 |
1981年 | 1篇 |
1980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967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21.
孙国祥 《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3,(20):131-134
现行刑法多个条文规定的挪用公款罪,有着典型与非典型之分。理论和实务中,人们大多关注和论证典型挪用公款罪的构成特征,并以其作为评价一切挪用公款行为构罪标准,忽视非典型挪用公款罪有着不同于典型挪用公款罪的特殊构成要件,导致法律适用上出现偏差,甚至在具体个案的分析中发生张冠李戴的错误。因此,厘清非典型挪用公款罪的特殊性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该法结束了国家侵权完全免责的历史,成为我国国家赔偿制度上的一座丰碑。但十年来的国家赔偿实践,使我们对国家赔偿有了一个全新审视的基础,其中关于国家赔偿的范围是讨论最多的问题之一。笔者认为国家应该将间接损害纳入赔偿范围。并从立法目的、赔偿性质和主权在民三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推动我国国家赔偿范围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3.
我国《民法通则》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之一,于中断效力结束时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意味着对于经过诉讼由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的保护仍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但依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权利的保护因起诉进入诉讼程序后应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从而使《民法通则》规定的诉讼时效的适用失去了可能。对这一矛盾的解决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一是采大陆法系各国民法的做法,取消民事诉讼法对申请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统一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二是采取我国目前的做法,民法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当事人起诉前阶段,当事人起诉后则适用诉讼法上的期限制度,同时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的终结事由而不是中断事由。两种方案各有优点和不足,我国未来民法典对此应做出科学的选择。 相似文献
124.
从理论上讲,贿赂的范围应采物质利益说。考虑到刑法的谦抑性,“性贿赂”不应列入贿赂的范围,加强刑事法律的上游立法才是遏制“性贿赂”的根本所在。然而,罪刑法定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刑法规定地非常明确,贿赂只能是“财物”,无论如何扩大解释,也不能将其他物质利益包括其内。所以,目前而言,我国刑法中的贿赂是指行贿人自愿交付或被迫提供给受贿人的,从而换取受贿人以其职务行为为其谋取利益的财物。 相似文献
125.
126.
刑事追诉的范围不单是侦查机关移送审查案件中的漏罪、漏犯,还应包括本案中牵涉其他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侦查机关已立案并侦查终结的,侦查机关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或降格作行政处理的特殊犯罪案件。这类案件的追诉应当由人民检察院的公诉部门行使。对侦查机关不移送起诉的,公诉部门有权代表检察机关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对触犯刑律的办案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27.
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一案,为学生状告学校获得法律救济打开了司法的大门。但是,作为中国高等教育机构的北京科技大学,理所当然地拥有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权,法律封高等学校各项权利的规定以及由“国务院授予”的学位授予权,在本质上不过是一种政府规制措施,并不构成行政法上的授权,因而,北京科技大学也不具有行政诉讼的被告资格;而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封学生的纪律处分行为也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是以一个不具有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的高等学校为“被告”,受理了一起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诉讼”案,并封北京科技大学的内部规章制度行使了其并不拥有的司法审查权,从而“发展”着法律。 相似文献
128.
公证服务和谐社会基础理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公证工作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然性
(一)形式层面的应然性——公证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十五大把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重申“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规定了党的领导的基本思路、基本原则和基本规范.标志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发生了重要转变, 相似文献
129.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