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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2003年11月初,犯罪嫌疑人吕某对外骗称其是干建筑基础工程的包工头,华明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华明房地产公司)欠其工程款,该公司拟用商品期房低价卖给其用于抵债。同时吕某在路边花钱私刻了华明房地产公司的公章,还指使他人帮其书写了虚假的期房买卖协议书(卖方为华明房地产公司,买方为空白)并打印多份。犯罪嫌疑人吕某先在其中一份期房协议书上假冒华明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钱某的签名与其本人签订了期房买卖协议,以向他人证实其谎言成立。吕某由此骗取了被害人汪某、马某等人的信任,后二被害人向吕某提出要购买低价抵债期房。吕某同意向二被害人以低价转让其拥有的抵债期房,并以收取购房定金的名义, 相似文献
102.
所谓个人住房贷款“假按揭”,并没有标准的概念,一般是指没有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关系,开发商以本单位职工及其他关系人冒充客户作为购房人,通过虚假买卖的方式,套取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假按揭”通常采用的方式是开发商利用本单位职工或其他关系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相似文献
103.
受虐妇女杀夫案量刑中的权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从吴某杀人案切入1.基本案情被告人吴某,女,42岁,辽宁本溪人;被告人熊某,男,15岁,辽宁大连人。吴某、熊某长期遭受被害人熊某某(被告人吴某丈夫、被告人熊某父亲)虐待、殴打。2005年3月19日晚,被害人因被告人 相似文献
104.
对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中的"强迫"内涵作出合理的界定,这是涉及不得强迫自证其罪本土化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对"强迫"一词的理解不宜过宽,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对"强迫"进行综合界定.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中的"强迫"行为一定要有获取口供的主观故意.对这些问题与困惑的系统梳理至关重要,这也是我们在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本土化构建中应该着重解决的问题.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引入并不意味着侦查人员不能为获取供述做出任何努力,更不意味着口供地位的降低."强迫"的认定要符合主观和客观两方面的标准.既要在主观上具有"强迫"(获取口供)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达到一定的"剧烈"程度,这实际上将一些具有强迫外观但不符合认定标准的行为排除在外. 相似文献
105.
一、信息工作可有可无的误区。当前在一些地区的一些领导中仍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的问题,视信息工作为一种附加的工作,在这种认识支配下,一些领导往往安排经验不足的新手搞信息工作,业务文字水平较高的同志往往被抽调做其他工作。这就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着信息工作的发展。要提高信息质量和效用,就应消除领导者对信息工作可有可无的认识误区,建立相对稳定的信息队伍和信息机构,巩固完善网络。 相似文献
106.
107.
吴晅 《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11(4)
近年来,虚假广告代言日益增多,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立法上存在缺失,责任承担不明,多头监管不力所造成.对此,应修订广告法,明确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查处力度. 相似文献
108.
2012年3月11日,在公安部直接指挥下,辽宁、广东公安机关与澳门警方联手,成功摧毁一特大拐卖女子至澳门强迫卖淫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0名,解救被拐女子41名。随着审讯侦查工作的进行,案件的真相初露端倪。 相似文献
109.
重新认识虚假广告罪的法益位阶及构成要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假广告罪几乎沦为一个死罪名,其原因在于相关司法解释对该罪法益位阶的错误认识,并因此难以适当地确立该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本罪为侵害复数法益之罪,在其法益位阶上,市场交易秩序为优先序位法益,属个人法益的财产权利的为次位法益,而非相关司法解释确立的与之相反的位阶次序.对市场交易秩序侵害的效应包括四个方面的子效应,因此对本罪的构成要件应回归虚假广告罪的刑法本条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行为内容,即虚假广告行为的投放持续时间、在媒体宣传的频度、对媒体的覆盖范围以及广告本身的虚假程度等来综合说明本罪的社会危害性. 相似文献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