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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中国司法传统的主流体现了一种朴素的人道精神,也蕴含着“和为贵”的价值取向。而目前在西方兴起的“恢复性司法”运动,在价值理念上与儒家的和谐思想和调解制度有诸多近似之处,而这也正是中西法律文化可以汇通的地方。它们对我们今天构建和谐社会均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13.
郝方昉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1):28-36
现代社会是民主法治国的社会,传统刑罚观以国家—犯罪人为中心,已经不能契合这种民主法治国的实践,而恢复性司法则采取了非中心化的商议,更能契合民主法治国的实践,从而达致3个“R”:认同(Recognition),弥补(Recompense),抚慰(Reassurance),实现了刑罚的进化。 相似文献
514.
刑事简易程序调解模式的构建——以恢复性司法理念为支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云鹏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7,(1):94-97
设立刑事简易程序的目的在于合理配置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益。改革我国刑事简易程序,构建刑事简易程序调解模式更有利于契合设立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初衷。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可以概括为妥协精神、效率价值、对权利的平等保护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几个方面。恢复性司法对刑事简易程序调解模式的构建不无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515.
祝圣武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7,3(3):5-10
恢复性司法认为犯罪主要是对被害人的损害。因此,恢复性司法过程授权被害人有效地参与确定犯罪人义务的活动,而犯罪人的主要义务是对被害人应当承担的义务。但从犯罪本质和刑事责任两个角度,对恢复性司法的基础理论进行深刻的反思,其是没有根据的,且会导致了一系列的理论矛盾。恢复性司法作为一场世界性刑事政策运动,具有片面的真理性,可以借鉴,但不可以照搬。 相似文献
516.
刑事和解中的价值冲突和制度架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孙国祥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15(2):118-123
对刑事和解的不同评价,实际上反映了刑事和解本身蕴涵的价值冲突.刑事和解或许是后法治时代刑事司法制度的常态,但法治社会中,刑事和解的倡导与实验仍有不可低估的意义.在刑事和解的推进过程中,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引导、规范,使其逐渐成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制度,以改进我国的刑事司法. 相似文献
517.
恢复性司法是在社区的主持和调解下,通过犯罪人与被害人的协商,恢复被犯罪侵害的关系。恢复性司法以犯罪人和被害人自愿接受协商为基础,社区仅充当调解人的角色,但社区没有强制力。现代司法以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权威维护司法。因此,恢复性司法不是传统意义的司法,而是一种理念。恢复性司法的基本理念是:犯罪是个人对个人的侵害,因而对现代刑事司法会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主意表现为:扩展了被害人的范围,弱化了刑事案件处理主体的独占性;强化被害人的地位,弱化国家的司法权力;强化社区的作用,弱化司法机关的强制作用;强调犯罪人的认罪态度,弱化犯罪人的程序保护功能;强调恢复犯罪的损害,弱化了刑罚的惩罚性。在关注恢复性司法有利于缓和因犯罪产生的社会矛盾的同时,不能忽视用恢复性司法解决犯罪问题可能对现代司法权威产生的抑制作用。 相似文献
518.
肖仕卫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21(1):37-41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种西方话语,有其独特的问题意识和方案指向,而中国刑事法治的背景与西方国家有着很大的不同,因此在中国倡导恢复性司法,有必要立足于中国的法治现实。在这样一种思路下构建中国的恢复性司法,程序控制下的权力主导型方案可以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相似文献
519.
戴中璧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14(4):56-59
恢复性司法作为一项新兴的刑事司法制度,已经为越来越多的国家采用。这项制度重点考虑对被害人的补偿、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关系的修复,以及社会在防止犯罪中的作用,因而能够更好地平衡各方利益,并能够在提高司法效率、减少再犯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这项制度也有缺陷,我国应当积极地同时在一定限制中发展这项制度。 相似文献
520.
作者通过对社区调解以及其他恢复性司法程序与刑事司法制度的比较,认为应将恢复性司法从刑事司法制度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制度,并最大限度地用恢复性司法解决冲突;恢复性司法应使用当事双方地位平等的民事诉讼程序模式;当恢复性司法未能解决冲突时,应使用民事诉讼而不是刑事诉讼作为后盾进而解决冲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