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26篇 |
免费 | 7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4篇 |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4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2篇 |
法律 | 113篇 |
中国共产党 | 24篇 |
中国政治 | 50篇 |
政治理论 | 9篇 |
综合类 | 25篇 |
出版年
2023年 | 3篇 |
2022年 | 1篇 |
2021年 | 2篇 |
2020年 | 2篇 |
2019年 | 5篇 |
2017年 | 4篇 |
2016年 | 2篇 |
2015年 | 4篇 |
2014年 | 12篇 |
2013年 | 13篇 |
2012年 | 25篇 |
2011年 | 17篇 |
2010年 | 20篇 |
2009年 | 26篇 |
2008年 | 15篇 |
2007年 | 19篇 |
2006年 | 11篇 |
2005年 | 10篇 |
2004年 | 12篇 |
2003年 | 9篇 |
2002年 | 4篇 |
2001年 | 9篇 |
2000年 | 3篇 |
1999年 | 1篇 |
1997年 | 2篇 |
1993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33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51.
陈玺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3,(6):155-167
作为传承久远的司法规则,“赐死”条款却在北宋《天圣令》中神秘消失。究其原因,乃是制度层面之专门安排,而非法令文本传抄疏漏所致。《天圣令》修订以后,赐死在具体适用层面形成的诸多习惯性规则,在宋代司法实践中得以长期沿袭。以天圣修令为界,宋代赐死裁决应当分别以令文规定和司法惯例为依据。以赐死为代表的惯例性规则呈现高度韧性与强大影响,对于司法实践发挥着实质性支配作用。 相似文献
52.
国际惯例不仅是商界人士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学者研究的热点。但是对国际惯例的概念、国际惯例与国际习惯的关系等问题学者之间在认识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分歧,本文试图对其做进一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53.
54.
医疗注意义务是整个医疗过失理论的核心,而注意标准概念则是重中之重。本文从不同时期的判例着手,重点展示美国的注意义务标准的历史发展过程和总体趋势:合同还是侵权,单一程式标准还是多因素可变标准,提高病人安全还是控制医疗费用。通过分析不同时段内法理与司法实践的主要特点,本文将美国医疗注意标准的各种影响因素逐步列出,突出行业惯例和地域因素在整个体系内的辉煌与落败。如今美国的医疗注意义务标准也面临挑战,即医疗保健体系与医疗保险改革背后对医疗费用控制的政策对它产生了冲击。 相似文献
55.
王林敏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23(4):96-101
学界对习惯的界定有两个落脚点,即“行为模式”和“行为规范”;,对“习惯法”也存在“社会认同”与“国家认可”这两种进路的界定。着眼于“行为模式”所界定的“习惯”实为“惯例”;着眼于“行为规范”所界定的“习惯”与“社会认同”进路界定的习惯法是同一的,可称为“习惯”。而国家通过司法吸收习惯,就形成以判例形式存在的习惯规范,可称为“习惯法”;而国家通过立法以指引性规范赋予习惯以法律效力,即“准用习惯”。 相似文献
56.
宪法渊源因各国国情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的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渊源有着特殊的表现形式,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传统法律文化背景,考虑到中国的宪政实践之路,提出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去探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渊源新思路,着重讨论历史渊源和现实渊源,其中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共同纲领》、苏联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宪法性法律、政治典章、宪法惯例。 相似文献
57.
习惯规范的界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界定的学术立场。站在法规范学的立场上,习惯规范的界定,既需明确习惯规范的内涵,同时亦要划清习惯规范的外延。习惯规范内涵的明确主要表现为对其概念的确定。习惯规范外延的划清在于明晰习惯规范与惯例和道德规范之间的区别。 相似文献
58.
目前国内的习惯法研究中存在着严重的概念混乱,为澄清概念混乱,在习惯法研究中应慎用“民间法”概念,并应对习惯法研究的核心概念进行正确区分.立足于事实与规范二分的研究立场,可将作为默会性知识的习惯与作为事实性规范的习惯法进行区分.在理论上厘清习惯法研究的概念谱系,有利于为法官在司法实践中提供习惯法的识别标准和适用方法. 相似文献
59.
就文本解释来说,文本自身、文本的效果及影响等共同构成解释者的认识对象,解释者难以完全知晓文本的原意。宪法文本同样如此,尤其如明治宪法条文简单,解释时有必要借助条文外因素。明治维新后,一君万民成为日本施政的思想认知基础(根本性政治基础),天皇亲政与“公议”原则被导入明治宪法并逐渐制度化。明治宪法采取天皇主权下的职能性分权,议会参与立法却非立法权主体,预算的非法律性也限制了议会的预算权,但宪法第六十七条为政府与议会的妥协提供了可能。在宪法运行中,元老、内阁统一,统帅权独立等政治惯例补足了宪法条文与实际政治间的乖离,促使宪法解释和政治实态的阶段性变化。研究明治宪法,不能囿于文本,还应考察其产生的语境、政治家行动、法律法规、宪法解释及社会舆论等要素。 相似文献
60.
民法领域,法律适用的原则是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上个世纪30年代民国制定的民法典,就规定了这个原则。虽然1949年以来制定的民法单行法,包括民法通则,都没有规定这样的法律适用原则,不过,在制定物权法的时候,在相邻关系的部分,规定了习惯的适用,这是1949年以来,中国民法第一次明确提到习惯的适用。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这不仅是因为我国民法尚未健全,即使将来民法健全了,对某些问题也会出现法律空白,需要习惯和法理填补。法院在裁判时,如果出现法律没有规定的问题,法官比较敢用法理裁判,但不敢依据习惯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