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2427篇
  免费   4篇
各国政治   6篇
工人农民   26篇
世界政治   56篇
外交国际关系   4篇
法律   1007篇
中国共产党   324篇
中国政治   760篇
政治理论   86篇
综合类   162篇
  2023年   5篇
  2022年   20篇
  2021年   15篇
  2020年   21篇
  2019年   5篇
  2018年   1篇
  2017年   3篇
  2016年   36篇
  2015年   50篇
  2014年   196篇
  2013年   224篇
  2012年   272篇
  2011年   345篇
  2010年   253篇
  2009年   193篇
  2008年   237篇
  2007年   127篇
  2006年   102篇
  2005年   70篇
  2004年   79篇
  2003年   62篇
  2002年   45篇
  2001年   31篇
  2000年   28篇
  1999年   3篇
  1998年   4篇
  1997年   1篇
  1996年   1篇
  1994年   1篇
  1992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243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951.
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2种情形和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时房屋按份共有可得出,《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不仅规定了不动产的认定规则,同时也明确了父母为子女买房出资时出资的认定规则,即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时的登记推定规则,以及双方父母出资时,各自父母的出资视为赠与各自子女的规则。登记推定规则有着复杂的社会背景和现实基础,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它在逻辑上存在一定的瑕疵,我国现有的父母出资赠与规则有待进一步反思。房屋系婚后所得,因夫妻没有明确约定房产仅归属一人,故房屋由夫妻共同共有,房屋不应认定为个人财产或按份共有。离婚时,出资及其增值归出资人子女一方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共同还贷及其增值部分,可由夫妻双方共有。在考虑照顾女方和孩子权益时,法院可酌情适量给一方多分。在具体的增值额计算上,最高院提供了三种标准,其中一种标准对夫妻双方更为公平,可供借鉴。  相似文献   
952.
论城市房屋拆迁的行政法规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许燕 《法学论坛》2004,19(5):42-46
目前的城市房屋拆迁 ,本质上是一种对城市房屋所有人的房屋及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政征收行为。现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回避了宪法所规定的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的法定事由 ,缺省了城市房屋拆迁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混淆了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程序。应从下列三方面依法规范 :一是通过概括和列举方式依法科学界定公共利益的含义及具体事项 ;二是将公益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明确确立为城市房屋拆迁的基本原则 ;三是依法确立并规范有关城市拆迁规划、拆迁决定、补偿安置、房屋拆除等相应的城市房屋拆迁程序  相似文献   
953.
房屋拆迁中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侯雪梅 《法学论坛》2004,19(5):47-52
随着城市建设以及城镇化的加速 ,拆迁纠纷已经逐渐成为社会性问题。从我国房屋拆迁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看 ,矛盾集中在三个方面 :一是拆迁人滥用公共利益侵吞私人利益的现象普遍 ;二是房屋拆迁中的政府角色定位模糊 ,因滥用行政权力干预拆迁活动而引发的社会冲突严重 ;三是拆迁补偿严重不足 ,民怨很大。针对以上三个方面的问题 ,本文从合理保护房屋拆迁中财产权利的必要前提、保护财产权利的关键及根本途径三个方面进行论证 ,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以期对我国房屋拆迁法律法规的完善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54.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城市房屋拆迁大规模进行,由此引发的问题相当普遍,在法律层面上的表现也十分复杂。拆迁纠纷主要源自立法的不完善和制度设计的不合理。而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对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予以健全和完善。  相似文献   
955.
高雯  刘静仪 《法制博览》2023,(10):46-48
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出卖房屋,承租人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受到多重条件限制。对于长期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其相较于其他买受人,不具备同等使出租人信赖的履约能力,不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只有在完全具备同等条件的情形下,才有权行使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妨害其权利行使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956.
李旭 《时代法学》2007,5(2):89-93
在农村房屋买卖领域,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购买主体由以前的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扩大到外村村民甚至城镇居民。如何解决好这一变化引发的新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笔者通过对相关立法、实践的思考,认为对于此种农村房屋买卖只能是宜疏不宜堵。但宅基地使用权连同房屋所有权转移应受一定限制,法律对此应作出明确规定,以便对农村房屋买卖加以引导,从根本上减少纠纷的产生,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及和谐社会的建立。  相似文献   
957.
读者来信: 我于2003年购买陈某自建房屋一套,当时陈某只取得了该房屋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未办理房产证。后来,我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为我的姓名,亦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今年,我居住的小区遇政府征地拆迁,拆迁部门要陈某和其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合同,陈某以未过户为由把我排除在拆迁补偿之外。请问:我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958.
本文借鉴"过程-事件分析"的研究策略,以GS镇SJ街房屋拆迁为个案,通过详细描述SJ街拆迁户维权行动的事件始末,考察拆迁户为了维护切身利益采取的行动策略,并运用社会资本理论,重点分析在维权行动中拆迁户如何整合已有社会资源,建构新的维权社会资本,最终促成维权行动的成功。  相似文献   
959.
杨亮 《法制博览》2022,(5):163-165
在处理承租人租赁期限届满前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案件中,是否赋予违约的承租人合同解除权这一问题上,不能通过一个简单的正、误判断予以解决,应结合市场实际,从全局性上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出一个更为均衡的结论。笔者为分析这一问题做了三种制度设计上的假设。第一,在出租人无其他违约事由的情况下,不赋予承租人合同解除权,租赁合同必须严格执行至期限届满为止,这将导致无端增加了很多空置的房屋,并且使得低风险偏好的潜在承租人不再进入租赁市场。第二,赋予承租人任意解除权,且承租人不用支付违约金。这一制度安排,限制了出租人的权利即合同的稳定性,加之法律对承租人提前退出的倡导、支持,不可避免增加了出租人谈判难度,也将吓阻、劝退潜在的出租人。第三,赋予承租人任意解除权,但承租人需要支付一定违约金。这种制度安排仍然无法避免租赁房屋的制度性的缩短租期,但是对出租人的补偿更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发挥。总而言之,在租赁合同的制度设计中应更加着眼于市场机制的发挥,并且保障市场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相似文献   
960.
城镇房屋拆迁中纠纷成因的法理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的深层原因实际上已涉及到法律困惑、公共利益、政府职能、司法救济、公众权利等诸方面。概而言之,可以归纳为法律冲突、公权错位、操作不当三大因素。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