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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湖北政报》2010,(24):38-41
<正>鄂政办发[2010]115号省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湖北省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相似文献   
212.
出资是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重要因素,股东资格认定与出资之间的关系表现为:在不出资的情形下,不能出资者不得取得股东身份,但有例外;对于拒绝出资者不应当认定其具有股东身份。出资有瑕疵时,一般瑕疵的,不影响股东身份的认定;存在严重瑕疵的,出资人不能取得股东身份。股东即便已经履行出资义务,如果形式要件存在暇疵,也对其股东资格的认定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213.
专利权出资的风险及防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们将新的时代称为知识经济的时代,说明知识产权在企业竞争、社会发展中的日益突出的重要地位。专利权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已逐渐成为企业追逐的热点。目前以专利权出资的方式逐渐增多,正成为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尤其是拥有专利权的主体与拥有现金或实物的主体联合组建公司或合伙企业,已成为一些中小型生产性企业的典型组建模式。这无疑是我国经济生活中值得提倡和令人振奋的事情,然而正所谓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专利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其经济价值的实现,需要较大的物质投入,而基于专利权的法律特性,对专利技术的投入风险…  相似文献   
214.
厦门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在原厦门港务局所属企业的基础上组建的一家大型国有港口企业,1998年6月18日正式设立(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拥有全资、控股、参股等企业100多家。  相似文献   
215.
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种,公司制度的重要性从来都没有被忽视过。《公司法》成为是学者们眼中的焦点,当然其各种缺陷性也是研究讨论的热点。此次《公司法》的修改草案承认股权出资的法律地位,但无论是对其性质的分析还是实务制度的设计都还没达到另人满意的程度,尤其应该考虑到中国实践中的公司制度的特殊性必然导致问题的复杂化,因此股权出资被纳入修改草案的正确性有待商榷。  相似文献   
216.
司法实践中,对虚报注册资本罪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虚报注册资本"的"证明文件"的范围,对"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理解,对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界限以及利用虚设公司诈骗钱财的行为如何定性等问题还存在不同观点,尚需进一步研讨.  相似文献   
217.
龙建林  白开荣 《行政与法》2013,(4):126-128,F0003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作为市场经济重要参与主体之一的公司也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资本是公司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具有法人人格最基础的物质基础,是维护公司对外交易安全、股东、债权人以及公司等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对公司而言.股东出资是公司成立和存续的物质基础,是公司资本形成的最基本途径。然而,股东抽逃出资是公司治理中较为普遍的现象。本文在对股东抽逃出资内涵界定的基础上,对其法律制裁措施的不足、成因以及出路做以探讨,以期为完善股东抽逃出资的法律制裁措施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18.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依公司法设立,由不超过一定人数的股东出资组成,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的法定形态之一,由于设立程序简单、组织设置灵活等特点而被众多的投资者所采用,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本文就有限公司实践中存在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一、有限公司股东转让出资问题1.公司股东为二人时,其中一位股东向另一位股东转让全部出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35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出资…  相似文献   
219.
股东抽逃出资不仅损害了公司的财产权 ,也损害了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 ,而相关法律对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却存在缺陷 ,应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220.
罗昆  刘伟 《南大法学》2023,(4):18-29
未届期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出资责任是公司法理论与实践富有争议的问题。股东责任可以区分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责任与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责任。在公司内部,应当尊重转让股东与受让人关于出资责任承担的约定,但免除转让股东出资责任的约定应当取得转让股东外的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其他股东的同意。无约定时,转让股东与受让人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外部,为了促使股东在持股期间理性行使表决权以及促进认缴制的合理运用,转让股东应当在受让人不能清偿的范围内对股权转让前的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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