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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丁道勤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2,10(5):77-82
我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理论上存在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之争,二者都是在认识论角度论证,因此应引入价值论分析方法.国外存在客观的"排除合理怀疑"和主观的"内心确信"的证明标准,二者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在具体界定我国"证据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时,应当根据所要证明的罪行轻重,适用不同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62.
黄文胜 《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02,(3):30-33
我国对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态度不明确,各国的相关立法和理论不尽一致,从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进行价值取舍,必须建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相似文献
63.
论刑事诉讼中私人获取的证据——兼对证据合法性的批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诉讼中私人无权获取证据的做法不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理论上,我国应赋予私人获取证据的权利;对私人不正当获取的证据,以权利保障为政策依据,基于私人取证与国家工作人员取证的区别,更应放宽证据能力的限制。制度设置上,实现取证主体的泛化;当证据为辩护证据时,一律容许,当证据为控诉证据时,在少数情况下予以排除;同时,毒树之果可食。 相似文献
64.
试论民事诉讼“陷阱取证“排除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民事诉讼中的"陷阱取证"倍受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关注.笔者从价值选择和利益权衡的角度对陷阱取证方式进行分析,认为"恶意诱发型"陷阱取证方式取得的证据应当一律排除,对"机会提供型"陷阱取证方式取得的证据原则上应予采纳,但必须符合两个条件(1)在实施陷阱取证之前有证据初步证明对方已经侵权行为或者准备实施侵权行为;(2)在实施陷阱取证之前已经运用了其他合法的收集证据的手段. 相似文献
65.
王占锋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1,(9):14-16
引领类型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社会思潮的应有研究视域。在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过程中的不同性质矛盾关系、参照相异社会思潮的性质和解读党的报告决议规定的引领原则的基础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引领类型区分为协调型引领、兼容型引领和排除型引领三种类型,增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相似文献
66.
本文从"刑讯逼供少年认罪协调批捕一错再错"案例出发,分析刑讯逼供是对程序公正的漠视和对司法权威的破坏。当刑讯逼供屡禁不止,冤案越积越多时,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学说现状作以介绍,同时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进行完善,以期有助于遏制刑讯逼供,减少冤假错案,为构建和谐法治创造良好的环境。 相似文献
67.
正对于《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4款"核实证据"的理解问题,律师向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应以不能告诉案内相关证据为原则,以可以告诉特定证据为例外。除了可以将有罪的实物证据告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外,其他的证据都不能告诉。"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证据"并不等于"认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阅卷权"。并且,律师能否让犯罪嫌疑 相似文献
68.
李向红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3):70-71
非法证据排除原则由于尚未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 ,导致司法实践对非法证据的处置各地做法不一 ,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权保障功能的实现。作者认为 :应在立法上弥补这一缺陷 ,当务之急则应正视《刑事诉讼法》修改程序条件尚不允许的现实 ,摈弃“价值权衡”理论 ,在“惩罚”与“保障”相互冲突的价值选择上不偏不倚 ,建立完善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以弥补法律条文之空缺。 相似文献
69.
关于刑事诉讼“非法证据”的法律效力问题,学界争论颇为激烈。一、“非法证据”的准确概念应当是“非法证明材料”(不具备证据能力的证明材料);二、从三个主要方面--(1)合法性应当是诉讼证据内在特性之一;(2)“排除加例外说”的“例外”,其实并不是对非法证明材料的例外(该“例外”的证明材料本来就是合法的);(3)在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种价值目标发生冲突时应取后者。非法证明材料应予绝对排除。 相似文献
70.
梁静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6(6):86-89
非法取证的存在违反了证据的合法性特征,影响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进行.因此,要从根本上杜绝非法取证现象,应在立法上确立非法取证的排除法则.本文从非法取证存在的影响、危害性,以及存在的普遍方式阐述了非法取证排除法则建立的必要性,同时,论述了排除法则的标准和内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