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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并由该委员会对法官履职是否构成违法审判提供专业意见,是完善法官惩戒制度的重要内容和制度创新。对法官惩戒委员会的定位与职能,学界的建议与实际的制度建构并不完全一致。各地在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的过程中,因对其法律地位的理解不深、不透甚至存在偏差,导致其处于“无功能”的状态。作为一个全新的制度设计,在有域外先例可供借鉴的情况下,吸收其有益经验,再根据中国现实国情来建构,是制度建设的有效途径。当前,应根据修订后的我国《法官法》对法官惩戒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在明确法官惩戒委员会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在设立主体、委员构成、设立模式上下功夫,并做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衔接工作,确保法官惩戒委员会依法建构并保证制度得以顺利运行。  相似文献   
43.
本刊记者 《乡音》2021,(2):18-18
我省自1月2日报告首例新冠确诊病例以来,疫情形势不断严峻。为严防疫情扩散,河北省和石家庄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坚决用最快速度、最高效率,把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积极响应,在第一时间发出倡议,号召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守望相助、众志成城、抗击疫情,冲在抗疫一线,用实际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相似文献   
44.
流动人口的市民权利获得问题是中国转型时期的重要研究议题。基于对地方政府的深入考察,发现: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是影响流动人口市民权利获得重要影响机制。权利经营是指地方政府作为追求财政最大化的理性行动者,自1980年代初期起在一定程度上将市民权利进行了商品化、财政化,对市民权利进行"定价"并向流动人口"出售",而流动人口则只能根据自身情况通过"购买"获得市民权利。要让流动人口真正享有均等化的市民权利,关键是要进一步完善成本分担机制与加强地方督查机制,逐步消除地方政府的权利经营行为,回归权利不可商品化的本原。  相似文献   
45.
46.
对既定的政府政策进行学术研究,既是政策诊断的需要基础,又是公共管理与政府治理学科积淀的必要内容。对既定政策的研究可以有两种视角,一是对政策进行延伸阐释,二是对政策进行总结概括。前者包括政策意义研究、政策类型研究两个维度,后者包括政策效果研究、政策实践创新两个维度。以"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为例,可以看出学者们的研究主要在上述四层展开。这些研究极大地丰富了政策的理论内涵,也为其未来延展提供了更多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47.
《北方法学》2019,(4):45-55
民法典编纂初始,权威学说都主张将民事法律行为概念恢复为德国法上的法律行为。《民法总则》虽然依旧使用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但很多学者却将其解读为法律行为。行为是个含义广泛的范畴,我国法学理论中的法律行为已为法哲学范畴,成为社会行为价值体系中的重要链条。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决不应等同于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除商事行为和民商事法律关系事实层面的行为外,还应包括主体对客体的支配行为等类型。民事法律行为在行为主义和法律行为类型价值体系中处于基本的核心地位。如此可以更准确地表达与构建科学的民商事法律行为类型体系和话语体系,并真正达到"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之目的。  相似文献   
48.
张能宝 《人民司法》2020,(1):43-49,58
在中华法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司法案例具有重要地位和独特价值,通过研究典型案例,传承中华法系司法文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法律传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要求。2010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正式确立了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2018年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在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对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发布指导性案例。  相似文献   
49.
大家好!我是来自盈科北京的曹晓静律师,今天我想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执业十年的成长感言——向前一步,“盈”风起舞!从2009年到2019年,从律师助理到盈科北京婚姻家庭法律事务部主任,我做婚家业务十年,在盈科十年。  相似文献   
50.
加快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是社会治理创新的应有之义。公证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础性司法资源,理应有所作为,而且也确实大有可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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