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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教唆犯罪是犯罪之一种,指行为主体因教唆他人实行犯罪从而触犯刑事法律,并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教唆犯罪是刑法理论中最难,最复杂的研究理论之一。本文从若干方面对之进行再思考,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希冀理顺一下教唆犯罪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相似文献   
232.
可儿 《政府法制》2008,(7):21-21
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一名男子参与团伙盗窃未遂,竟被民宅的院墙栅栏扎死。 该男子2月18日凌晨与其他4名歹徒试图盗窃位于圣华金区的一所民宅。在多次试图撬开院门门锁未遂后,该男子企图翻越住宅的院墙栅栏进入院内。  相似文献   
233.
郭松民 《检察风云》2010,(21):75-75
法院为何如此心急?显然不是为了安抚方舟子、方玄昌,因为两人都对“闪电开庭”表示不满,他们希望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而不是“寻衅滋事罪’来起诉;  相似文献   
234.
刘博 《中国检察官》2010,(20):44-45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马某,男,28岁,某县某乡农民,系其母投保的10万元人寿保险合同的指定受益人。马某为早日得到该笔巨额保险金,便精心策划了一个阴谋。一日,马某乘其母亲搭乘飞机外出旅行时,在其行李中放置一枚定时炸弹,结果飞机因炸弹被引爆而坠毁,机组人员、马某母亲与其他乘客均罹难身亡。  相似文献   
235.
笔者认为,探讨教唆犯的性质应该以我国的犯罪论理论为理论基础。我国犯罪论理论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刑事责任的唯一根据。也就是说,在教唆犯与实行犯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教唆犯与实行犯应符合相同的犯罪构成,他们之间的区别应在犯罪构成之内部要素上,而非犯罪构成要件之上。教唆犯本身的主客观相统一充足了犯罪构成要件,教唆犯与实行犯的关系应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教唆犯具有包容性。  相似文献   
236.
[基本案情]2006年3月31日凌晨1时许,嫌疑人王某携带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采用搭楼梯的方法,翻窗进入村民曾某家行窃,当他将曾某装有手机(价值3000元)的裤子抱起,到另外一个房间继续翻找时,曾某惊醒并喊叫,王某立即将裤子及手边物品抱走,然后打开房门逃了出去,曾某立即追出,并在尾随400多米后,将王某捉获。逃跑途中,王将赃物丢弃于路边。经查,王抱走的赃物有现金4950元、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计算器等。[分歧意见]尽管入室盗窃案件一般以将物品带出室外为既遂,但由于本案被害人即时追出并及时取回了赃物的特殊性,司法实践中,对于王某的行为是…  相似文献   
237.
“陷害教唆”之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对“陷害教唆”行为没有作出明文规定 ,学者也鲜有论及。本文以为“陷害教唆”行为应纳入刑法规制的范畴 ,但“陷害教唆”行为并不能简单地归结于属于共犯的教唆之中。立法有必要对此行为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38.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形态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否存在犯罪未遂形态,学界对此分歧颇大,实务部门做法不一。本文认为,该罪存在犯罪未遂。首先,应当明确对此问题的分歧在很大程度上与作为该罪客观要件之一的“销售金额”的理解有关。销售金额应当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其次,从该罪的法条罪状模式、罪名结构、罚金刑适用、犯罪预防、证据调查等角度考察,本罪也应当存在犯罪未遂形态。  相似文献   
239.
方舟子遏袭事件发生后引起社会高度关注,该案判决也掀起刑法学界的热烈争论。本文拟立足刑事实体理论,从梳理本案的案情出发,分析案件证据细节,首先通过针对该案判决罪名进行研判,分析其是否构成寻衅滋事罪;进而考量现行刑法体系下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构成要件,分析在故意伤害罪中进行定罪的可能性,讨论轻伤未遂被忽略的根本原因.指出对故意伤害罪主观恶性的综合评价思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针对本案主犯肖传国教唆共犯形态的进行仔细分析,找出导致本案关于教唆犯罪罪行理论问题所在,并最后尝试提出通过对刑法进行修改解决问题的浅显建议。  相似文献   
240.
转化型抢劫罪既未遂的标准应使用普通抢劫罪的标准,劫取财物或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是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的属于未遂。认定是否成立共犯实行过限,应当依据临时实行行为的犯罪与原共谋罪行的性质差异、其他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及是否在场、当场或事后的即时表现等具体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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