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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易安 《工友》2013,(3):26-27
留言板正在写报告呢,突然停电了,结果报告还没存档;正在与人进行在线沟通,突然黑屏了,关键的信息没有收到;急着发邮件,但是发现断网了……这些情况谁都碰到过,但有的人却能淡然处之,马上想出解决的办法,有的人却气得砸键盘、摔鼠标!拿这些出气还不是最坏的,要是把气撒到别人身上,就不厚道了。  相似文献   
92.
廖杨 《贵州民族研究》2001,21(2):107-115
本文根据目前所见的考古资料和前人的研究成果 ,概述了台湾早期移住民各族群的史前文化 ,认为台湾最早的居民是分东西两路来自我国大陆的古人类  相似文献   
93.
黄风 《现代法学》2007,29(2):135-141
我国从1997年开始与外国开展被判刑人移管合作并缔结专门的双边条约以及近几年加入《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以来,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已成为我国在一定条件应当履行的国际义务,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修订时应考虑尽快建立承认与执行外国刑事判决的制度,并为此确认“国际条约规范优先适用”、“一事不再理”等基本原则,同时确定与此相关的条件、程序等基本规范。  相似文献   
94.
本文试图考察日本近代的过渡刑律<新律纲领>与<改定律例>在继受中国传统律例之余,面对西方法律思潮,如何发展演变的问题.通过对"断罪无正条"与"不应为"的梳理分析,可以发现,<新律纲领>此两条基本沿袭清律,<改定律例>的"断罪无正条"条例则试图将原来两条融合为一,以"无正条"之名,取原"不应为"之立法特质,通过轻刑化限制比附推理所依据情理的不确定之弊,并赋予司法量刑上的一定弹性,以减少比附的适用.但由于<新律纲领>与<改定律例>并存适用,故律无正条时,重罪案件仍保留了由中央议决之旧律特色,在特定案件的处理中.显示出明治政府在维新的同时,专权残酷的另一面.  相似文献   
95.
领导谋断是领导活动的关键环节 ,领导谋断艺术是领导艺术的重要内容。要从领导谋断职能与领导艺术本质出发 ,把握运用领导谋断艺术的八个基本要点。领导活动的发展变化是辩证的 ,正确有效的领导手段应该是辩证的 ,提出、论证、选择这种手段的领导谋断思维必须是辩证的。  相似文献   
96.
《大元通制》“断例”的性质及其影响的问题,是元朝法律制度乃至元史研究中的一个争议较多的问题。而近年来在这一问题上较有代表性的,是黄时鉴在《〈大元通制〉考辨》一文中提出的《大元通制》的“断例”即元朝成律的观点。本文提出了与其不同的看法,认为《大元通制》的“断例”就其性质与内容而言,是在吸收、借鉴传统立法经验与成果的基础上,将那些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形成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判例和事例以及通则性的规定,按照旧律的体例进行汇编整理而成的。从法律形式与内容来看,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的结合。元朝法律之所以采用“断例”的形式,是由其特殊的社会政治、经济等状况决定的。这种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法律形式,反映了不同民族法律文化融合的趋势,对后世特别是清朝的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97.
1案例1.1简要案情某年11月10日13:00许,一连锁酒店服务员在检查客房时发现一女子死于客房床上,仅穿一条蓝色三角短裤,颈部有索沟。经酒店查证该客房系一男子登记。  相似文献   
98.
宋元断例, 在法律性质上, 是刑事类法律; 在法律载体形式上, 主要是判例法, 但也有成文法; 在编撰体例上, 采用唐朝律典体例。 宋元法律概念中断例与判例法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 宋朝断例是在对成文刑事法律作出解释和补充时所产生的司法产物。 宋朝对断例进行了 200 多年的法典立法, 制定了至少 16 部法典。 元朝断例是当时通行的两种法律形式之一。 元朝断例是整个刑事法律的总称, 相当于隋唐时期的 “律”。 元朝法律形式中不管是条格还是断例, 都存在判例法, 仅是比例有所不同。 元朝只有 《大元通制》 和 《至正条格》 把断例作为独立法律种类进行立法。 宋元断例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 是中国古代判例制度的鲜活体现。  相似文献   
99.
唐代对官吏的惩治措施虽然以刑罚为主,但这并不意味着统治者对官吏的违法行为一律采用刑罚予以处置。事实上,唐代还有不少惩治官吏的行政处罚措施。贬官就是最常用的办法之一。  相似文献   
100.
随着“断卡”行动推进,单纯提供银行卡或提供转账等支付结算行为的法律适用渐趋统一。但刷脸行为作为一种新情形,在法律适用上仍存在较大分歧。涉银行卡刷脸行为具体可分为账户识别型、安全认证型、转账交易型三大类型。对于刷脸行为的刑事规制,应当在明晰刷脸行为类型、功能的基础上,区分实行行为和帮助行为,在不法性和有责性层面,运用主客观相一致的方法审查,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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