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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
由于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在组织形式、责任体制、权力来源等方面都具有质的不同,而且目前行政立法实践中存在立法主体层级过多、权界不清,立法内容重权力、轻责任、重实体、轻程序,立法程序有违民主与公正等问题,为贯彻和落实行政立法民主化基本原则,加强对行政立法权的规范与制约,增强和完善行政立法的民主保障,应当限制行政立法主体范围,统一行政立法程序规定,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行政立法参与权,健全和完善系统而有效的权力滥用防范机制。 相似文献
252.
253.
254.
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学理的讨论上,已经很多了,似乎已经没有更多的问题了。然而我认为,在诉讼时效名称这个问题上,还有一些尚待解决和商榷之余地,这不仅对于立法还是司法实践,都是很有意义的。因此,笔者经过审慎思考,并参酌国外的立法及法学理论,发表一些浅见,以 相似文献
255.
规划行政许可是规划行政部门应行政相对人(如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等)的申请,通过颁发规划许可证书(如规划图纸)的形式,依法赋予行政相对人从事规划许可范围内的活动资格的一种行政行为。目前,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的进程逐渐加快,随着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立与推行,如何正确确立与理解我国行政 相似文献
256.
257.
公积金争议是法院遇到的新型案件。实际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公积金争议及其主管划定上存在立法缺失和现实矛盾。各地在公积金争议处理上尝试不同的立法突破,凸现公积金管理的“地域化”,即同种案件,在不同地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行使各异,司法请求权受到保护(或限制)的程度不同,导致实体结果也不同,这在法制统一的国家是不可接受的。为此,笔者试图提出建构公积金争议救济渠道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58.
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探微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由于立法技术、历史传统、价值观念、法官思维能力以及司法体制等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 ,近年来的司法解释日益呈现出“泛立法化”的趋势并成为司法解释的基本模式。解释程序的主动性、解释内容的创制性与解释方式的专断性等是司法解释立法化的主要特征。司法解释的“立法化”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现行法律之不足 ,但却无法证成其正当性与合理性 ,并且没有实现其完善法制、维护法制统一、指导法律实施以及增进社会正义的预期目标。 相似文献
259.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创新与不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出台是我国民事证据制度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该司法解释在我国证据制度的规则体系、价值观念、制度理念、理论学说等方面皆有突出的贡献,对实践和理论研究都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但是,该司法解释依然存在多方面的疏漏———既有立法权限上的缺陷,也有立法技术方面的不当。只有从证据制度的价值体系、事实认定模式以及证据证明的基本原理出发,厘清决定证据具体制度设计的基本理论,避免某些不当观念,才能从整体上建构和完善我国未来的民事证据立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