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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指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罪犯采取不予监禁.交由基层组织监督和基层公安机关执行相结合的刑法执行活动。监外执行罪犯包括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五类罪犯,该项刑罚执行制度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节省司法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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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若薇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7(5):74-76
暂予监外执行是我国刑罚执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体现了行刑过程中的人道主义精神。这一制度的严格执行既关系到监管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关系到罪犯正当权利的保护。鉴于目前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应着力加以完善,以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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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前夕,1月6日至14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内各主要媒体记者对全省各地人大工作进行集中采访,本刊派出记者全程参加了这次活动。以下,便是本刊记者手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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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们在过了大堂之后,除了无罪释放和监外执行的,大多的归宿还是在大牢里。虽不一定得把牢底坐穿,但总要待上好些年份,白白辜负好年华,致使人生空对月。即便如此,他们在里面,也有少部分人不消停。不久前,网上还曝光华东某监狱修得豪华如“白宫”,欧式大楼、高档酒吧、豪华会议中心、带阳台的单人牢房和人工河等,设备奢华程度超过许多高档社区,被称为“散发着豪华自由的香味”。在网络时代,人们喜欢把个案放大。其实让民众心情复杂的并非监狱的这些硬件设施,而是一些落马贪官们在里面是否照样过着“逍遥生活”。正如法国作家斯汤达曾在小说《红与黑》里慨叹的那样:“监狱最大的不幸,在于不能把自己的牢门关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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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现行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就类别而言主要采取了缓刑、释放后的安置、居中制裁等项目;我国目前在试点省市正在探索实行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主要有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等五种法定项目及公益劳动、思想教育、法制教肓、社会公德教育、技能培训、心理矫正等特色性项目;我国来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的长足发展离不开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综合治理、社会帮教、工读学校等六十本土基础。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文章从理论和措施的层面提出了一些启示与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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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矫正立法的几点建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现阶段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法律依据不足状况下面临的相关“瓶颈”问题(一)执法与执行事实上的分离状态弱化了刑罚执行的效力:根据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2003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通知》中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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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外执行是指在监管场所以外执行刑罚(死刑除外),包括暂予监外执行(含保外就医)、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和假释。2007年7月到11月,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我区以高度的热情投入到这次专项行动之中,在行动中,发现监外执行当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我区监所检察人员深入探讨其原因,现提出来共同探讨,以求对完善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管之相关机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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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工作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重要内容,是刑罚执行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所检察工作的重要业务,贾汪区检察院在监外罪犯刑罚执行的监督检察工作中,结合存在的现实问题作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本文试对我区监外罪犯刑罚的工作经验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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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的“减刑”应该包括狭义的减刑和死缓犯的减刑;没有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建议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可成立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可以帮助伪造证据罪论处;收受贿赂而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应数罪并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的重大损失,可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