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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黄鸣鹤 《中国审判》2020,(5):105-107
有人问我:“在过去的2019年,你所提交的人大代表建议中,你最满意哪一件?”我说是《关于在看守所、监狱等羁押场所合理推广阅读活动的建议》。这个建议的文本模式与惯常不同,在标题之下直接来了一段引言:“实践已经证明,国家如果缩减修建学校和图书馆的钱,以后将不得不花更多的钱来建监狱。”提交建议时就有人说,“没见过这样写人大代表建议的。”  相似文献   
722.
723.
2014年2月12日下午5点,强奸杀人碎尸案嫌疑人杨波涛的父亲杨为华终于从派出所拿到了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上面写着:犯罪嫌疑人杨波涛不能在法定羁押期限内办结,  相似文献   
724.
反恐预防性羁押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在当代"以防为主,先发制敌"的反恐原则下显得尤为重要。9·11事件后,美国和德国对该制度进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美国"反恐战争"模式使反恐预防性羁押意图突破宪政框架,但受到司法权的挑战,其反恐效果也差强人意。德国"法律策略"模式坚持在法律内部对该制度进行调整,构建了比较成熟的理论体系和规范释义,反恐效果较为显著。中国的反恐预防性羁押适用路径从三个层面展开:宪法确定了紧急状态下其适用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律的正当程序对其形成有效的控权机制;单行法对其适用条件做出实质性规定。由此可见,我国反恐预防性羁押的适用路径即不同于美国也区别于德国,具有其自身优势与特点。  相似文献   
725.
新《刑事诉讼法》增设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体现出我国在尊重和保障在押犯的权益方面向前跨出了一大步,但是该条文规定得比较模糊,缺乏司法实践操作性。为了保障在押犯人权的实现,避免"一押到底",应从审查主体、范围、方式等六个方面构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726.
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是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的亮点之一,是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设置的一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但法律规定较为笼统,需对审查的程序和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标准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笔者拟就相关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以期解决当前常见问题。  相似文献   
727.
《政法学刊》2021,(5):121-128
为确保非法移民强制遣返实施,我国法律规定不能立即遣返的对象应当羁押于特定场所。由于非法移民数量不断增长和治理问题的复杂化,待遣羁押措施的内涵与应用在行政执法中被进一步扩张,亟需体系性地建设待遣羁押制度,根据适用对象的构成特点,丰富待遣手段,进一步完善移交衔接和司法救济。欧盟以遣返指令为基础,指导成员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移民羁押制度,其适用范围、生效条件、执行程序等设计具有一定启发意义,可以为我国非法移民待遣羁押制度完善提供参考,尤其从中借鉴规避任意羁押、滥用羁押争议的技术处理。  相似文献   
728.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确立了我国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职务犯罪案件由于从侦查到起诉的程序具有封闭性、内部监督性,以及省级以下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均由上级检察机关行使,这决定了职务犯罪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应当有别于普通刑事案件。从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羁押存在的问题出发,在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729.
730.
刑罚交付执行是法院生效裁判得以最终实现的关键。司法实践中,刑罚执行中存在看所守拒收罪犯、社区矫正机关拒收矫正对象等问题,损害了司法公正和权威,也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完善刑罚交付执行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建立沟通联动机制、人员转变理念对于执行问题的解决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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