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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不能犯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能犯是指不能成立犯罪 ,还是不能完成犯罪 ?这在各国刑法中得到了不同的体现。我国对不能犯的研究尚嫌薄弱 ,体现在把不能完成犯罪视为不能犯的惟一内容。作者考察各国之立法模式 ,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对不能犯进行反思和重构 ,提出自己的立法建议和具体的区分标准 ,希望能对不能犯的深入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72.
危险犯的创设是刑法防卫线前置的一种典型现象。危险犯的"危险"应是结果的危险。危险犯在类型属性上隶属于结果犯,在犯罪形态上应为实质的未遂犯、法定的既遂犯。之所以设置这种特殊犯罪类型,是国家刑罚权对尚未发生实际法益侵害情形的事先介入,通过前置性制裁对法益未造成实害但具有紧迫危险的不法行为,以实现对法益的积极、主动保护。  相似文献   
73.
中共驻渝公开机关在监视和迫害中巍然屹立抗战时期,国民党对中共设在其统治区的公开机关采取的一条方针是:既不得已容许其公开存在,却又千方百计地进行限制、防范甚至捣乱和破坏。中国共产党设在重庆的八路军办事处和新华日报馆就面临如此境况,无论是国民党军统还是中统,都对共产党这两个公开合法的机构采取了上述方针。  相似文献   
74.
唐成胜 《学理论》2012,(17):104-105
间接正犯着手的认定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理论界由于不能达成共识,形成了多种学说,如利用者说、被利用者说、个别化说、结合说.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认为,间接正犯的着手应以利用行为为标准,即通说主张利用者说,但是利用者说也存在诸多不足.应坚持被利用者说,以利用者意思支配下的被利用者的身体动静为间接正犯的着手.  相似文献   
75.
韩蕊 《民主与法制》2010,(Z1):151-151
如何准确的界定犯罪未遂与既遂的区分标准,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这种观点认为是犯罪既遂就是齐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构成条件。第二种是结果说,结果说又分为两种:一是法定结果说,行为人实施的行为引起某种法定的危害结果发生  相似文献   
76.
设定性教唆是指教唆者事先设定了实施某种犯罪的具体条件,当该条件出现时,被教唆的人按照教唆的内容实施某种犯罪的情形。设定性教唆具有教唆内容的设定性、设定条件的现实性和实行行为的滞后性三个特征。设定性教唆不同于概然性教唆、选择性教唆和陷害性教唆,在处罚上要结合共犯基本原理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区别对待。设定性教唆概念的提出,丰富了我国刑法中的教唆犯理论,对于司法实践正确地认定教唆犯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77.
劫持航空器的犯罪是一种性质十分严重的犯罪活动。国际社会在国际民航组织的努力之下订立了三个公约,各国政府也在国内法中规定了对劫持航空器的处罚规定。我国积极参加了国际公约,履行义务,并且不断完善国内立法,为惩治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阐述劫持航空器罪在我国刑事立法中的变迁,探讨劫持航空器罪中劫持的行为对象、劫持的行为方式、劫持航空器罪的既遂与未遂等问题。  相似文献   
78.
据统计.以色列超过80%的未遂恐怖袭击是被普通民众制止的。每年瞀方根据民众报告检查的可疑包裹多达数千个。  相似文献   
79.
教唆犯的未遂涉及到教唆犯和未遂犯两个刑法理论上有争议的犯罪形态,我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第29条第1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存在未遂形态,而对第2款所规定的教唆犯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则存有争议。本文拟就教唆犯未遂的范围略陈管见,探讨“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的含义,指出刑法第29条第2款所存在的缺陷并对该款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0.
双重视野中的犯罪目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梅传强 《现代法学》2004,26(3):106-111
犯罪目的是行为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来实现的结果。从静态角度看,它是一种观念形态的犯罪意识,是危害结果的表象预先在行为人头脑中的反映。从动态角度看,它是在犯罪动机的基础上形成起来的,是犯罪动机在犯罪实施阶段的存在和表现形式,犯罪目的的展开和实现过程实际上就是犯罪意志的形成和表现过程。行为人犯罪未得逞,即是未达到犯罪目的,也就意味着行为人的犯罪意志还不完整;因此,从犯罪形态角度看,行为人未达到犯罪目的,可以作为犯罪未遂的最简单和最直接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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