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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顶柱 《前沿》2006,(3):122-124
随着社会生活中悬赏广告的日益增多,有关悬赏广告的法律问题自然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这种既老又新的社会现象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法律对其调整也是必然的。因此,在2002年12月23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民法草案,已写进了这方面的内容,这与过去的规定完全不一样,它将传统的拾金不昧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这一立法的突破,具有深远的意义。本文从悬赏广告的基本理论、法律性质、法律效力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对悬赏广告的看法。  相似文献   
172.
追诉时效制度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制度。其特点是犯罪人犯罪后,经过一定时效期限,追诉机关不得对其行使刑罚请求权。追诉时效制度存在的意义之一,是促使犯罪人在刑罚真空的情况下,洗心革面、悔罪自新,以利于社会稳定。但是,如果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已为司法机关所觉察并开始采取追诉措施,而其却藐视国家法律,采取逃避的手段对抗,则为时效制度所不容,否则,追诉时效制度将变成一种鼓励罪犯逃跑的制度,背离立法初衷。因此,我国刑法中,专门规定了“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即追诉时效无限延长制度。  相似文献   
173.
关于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曾作出司法解释《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7号),但纵观法释[2002]17号的相关规定,其立法理由不仅牵强,而且还存在一些违法性的问题并有违国际惯例。因此,该批复依法应予废除,然后以立法方式赋予刑事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74.
王尚文  郭真 《法学论坛》2002,17(5):63-66
本文主要就有关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四个问题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性质 ;二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与原因债权的权利竞合问题 ;三是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与票据丧失救济的关系 ;四是对我国《票据法》第 1 8条的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75.
高玉琴 《工会论坛》2007,13(2):143-144
缔约过失责任作为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虽说已经不算陌生,但是它的请求权基础却众说纷纭,有的人认为是基于侵权行为;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违反的是法律行为;也有的认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基础既不是侵权行为,也不是法律行为,而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本文认为作为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上述三种观点都欠妥当,缔约过失责任的产生乃是基于当事人对诚实信用原则的违反。  相似文献   
176.
《公司法》第136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登记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并没有明确规定公司应在成立后的什么时间段内交付股票。股东的股票交付请求权是股东权的一种,按照《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间为两年,那么,公司在成立两年后,未向股东交付股票,股东是否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该项合法权益的权利呢?本文从时效的本源、立法目的及请求权的性质、股票的性质方面讨论了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77.
徐晓峰 《法律科学》2004,22(1):56-73
所谓请求权竞合 ,系因同一生活利益同时为不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所涵摄 ,从而引起的数个具有不同客体、不同规范目的的责任关系的竞合。作为民事权利体系之枢纽的请求权概念 ,一方面对其所包含的“给付”究指法律关系内容意义上的给付抑或客体意义上的给付不加区辨 ;另一方面 ,以权利人指向国家的“司法保护要求权”作为请求权的本质属性 ,对实体法学、诉讼法学均产生错误影响。由其目标功能所决定 ,诉讼标的在结构上须同时包含“责任关系”与“接受权内容之主张”两重要素。在责任竞合情况下 ,可以利用“诉之利益”达成纷争解决一次性的目标。  相似文献   
178.
179.
论纠纷的可诉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敏 《法律科学》2003,(1):73-79
纠纷的可诉性是实现当事人的裁判请求权的逻辑前提 ,纠纷可诉性的广度反映了裁判请求权的实现程度。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和实务界关于纠纷可诉性的标准或依据及范围的理解限制了裁判请求权实现的空间范围。纠纷可诉性的标准应当为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和人身关系争议 ,而并非限于民事法律关系争议。纠纷可诉性的范围包括民法所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的争议、应受民事法律保护的应有权利受到侵害引发的争议、宪法权利受到私法主体侵害所引发的争议。  相似文献   
180.
叶名怡 《法学家》2015,(3):124-137,179
违约与侵权竞合主要有两类:加害给付型和违反保护义务型。在后者以及在前者的违反手段义务场合,违约责任为一般过错责任,与一般侵权责任相同;违反结果义务时,因产品责任等特殊侵权情形,违约与侵权多数为严格责任,二者的归责与证明责任亦同。从损害赔偿范围看,二者均通过客观概率论配合法价值判断来限定因果关系,都允许精神损害赔偿。在诉讼时效上,无论从体系解释还是文义解释,均得不出违约和侵权二者之间存在一般性差异。另外,二者均采纳相同的责任缓和规则。总体而言,违约与侵权在竞合时两种责任差异极小,其竞合实益较为有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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