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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间接占有制度,是《德国民法典》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并为台湾地区民法所沿袭,在其民法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大陆法系一员的中国,在制定特权法时,是否应该规定这一制度?本文通过探讨,认为在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并非仅仅凭借占有诉权而莸得保护,而是根据占有背后有本权。因此,我国物权立法时,不必沿袭德国法的模式设立间接占有制度。  相似文献   
222.
日本侵华战争,对中国人民造成极大的伤害。对日劳工、慰安妇、细菌战、南京大屠杀、重庆大爆炸等问题的负面影响,至今严重。启动对日民间诉讼,不仅仅是对人权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战争遇难者及其遗属的起码安慰。可是,对日民间诉讼遭遇重重壁垒,必须从法律上明晰界定,且从法律上切实保障对日民间诉讼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223.
近年来,司法机关对赃款赃物的追缴行为的正当性、合理性,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强烈关注和广泛争议,本文将通过一个普通的案例分析赃款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合理性。在本文中,本文认为将赃款赃物分开对待具有重要的意义。而将其二者混为一团来讨论起是否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只会引起更多的争议,任何问题都是分步骤解决的,本文即先从赃款是否能够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来讨论,至于赃物是否可以留作日后再作讨论。  相似文献   
224.
魏振瀛 《中外法学》2011,(6):1171-1193
应当区分返还财产与返还原物,将《侵权责任法》规定的责任方式中的返还财产解释为返还原物。我国民法与德国民法的立法模式的基础不同,体系与内容不同,是由两国不同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关系决定的。我国民法严格区分义务(债务)与责任,是返还原物责任请求权的理论根据。将物权请求权变革为侵权责任请求权的优点:有利于充分保护民事权益;有利于简化立法,便于司法;使物权法与债法的界限更加清晰;有利于发挥我国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的功能。返还原物责任请求权的构成要件有三:①请求权的主体是某物的所有人;②请求权的相对人是对该物的无权占有人;③无权占有人违反不得侵害他人所有权义务。  相似文献   
225.
正法谚无救济则无权利揭示了救济对权利保护的重要性。救济即权利遭受侵害时,对权利人给予的一定补救或补偿。只有有效及时的救济,权利才所谓真正之权利。著作权被视为一种准物权,根据物上请求权的相关理论,当权利遭到侵害时判令行为人停止侵权,具备合法的请求权基础。但由于著作权客体的特殊性及其促进文化传播的立法宗旨,注定了著作权与公共利益的关系更为紧密。而且对权利人的救济必  相似文献   
226.
本文从行为请求权案的概念和特点入手,分析了行为请求权案件的存在的问题,后通过引用国外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完善我国行为请求权立法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227.
对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性质,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形成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性质是请求权。本文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此问题本文将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设立目的及其实现方式两方面对此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228.
武腾 《北方法学》2014,(3):141-152
围绕减价,我国主流解释论认为可由受损害方通过单方意思表示来实现,这主要源自德国法的形成权说,忽视了我国实在法体系与德国法体系的重要差异。在我国,一方面,买卖合同领域的损害赔偿奉行无过错原则,减价难觅特殊的制度功能;另一方面,由于并非奠定在解除权行使条件的基础上,减价权作为形成权来构造也缺少了关键性条件。因此,形成权说不仅逻辑欠妥,而且易使当事人之间利益失衡。在解释论上,应重视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形成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作用,宜将买受人主张减价的权利打造为变更合同的请求权。  相似文献   
229.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在一审稿的基础上进行了重大修改,第二章由"责任承担"改为"损害赔偿",归责原则条文强调调整的是造成损害的救济责任,侵权责任构成增加损害要件,扩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保护范围,增加新的免责事由等。这些新的修改,都意味着我国侵权责任法即将迎来一个重大变革,即回归债法而成为侵权损害赔偿法。这一回归的路径是从《民法总则》在"民事权利"一章把侵权行为的后果规定为债权开始的,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的修改将使侵权责任法回归债法,将形成侵权请求权归属于债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归属于民事责任的双重体制,这不仅有助于实现侵权请求权与物权请求权、人格权请求权等固有请求权的分离,形成结构严整、类型清晰的民事权利保护请求权的体系,更有利于建立内容完整、体系和谐的债法体系。  相似文献   
230.
传统民法权利体系虽对环境权进行了部分吸纳,但二者却并不完全兼容,实质上更多地对环境权表现出排斥的情况,故将环境权在民法典中进行明确显得尤为必要.正确厘清民法上环境权是解决环境权融入民法典的关键,鉴于请求权在民法权利体系中居于枢纽的地位,应紧密结合环境权中的私法要素,以环境权作为民法上请求权的基础权利,对环境权请求权体系,即在民法典中明确环境权的内容、环境权作为基础权利的请求权内容、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环境修复请求权等方面进行合理构建,力求让环境权合乎逻辑、恰如其分地融入到民法典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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