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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1.
872.
873.
874.
……老张正是处于这样的角色冲突之中。而老张的这种角色冲突是中国法官(尤其是乡村的基层法官)面临的普遍困境……所以在宣布判决时出现了下面戏剧性的场面:老张法官哭了,来顺妈晕倒了,何主任傻了,刘律师笑了,老栓困惑了…… 相似文献
875.
非法人团体是指具有独立意志和可支配性财产,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参与民事活动,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自然人组成的有机体。非法人团体承担无限责任是出于交易安全和国家监管的双重需要而由法律再次拟制的结果。我国相关法律中提到的“其他组织”与非法人团体有着实质联系,但二者的范围并不一致。当前从立法的价值目标和法律技术上看,都有必要将非法人团体列为独立的第三类民事主体。 相似文献
876.
希伯来民事规约对古代巴比伦民事规范的移植以及本土化,发生在公元前20世纪至公元6世纪的古代西亚地区。这一古代实例充分说明: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不只是近代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之形成与扩张过程中突出的现象,它在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早期就已大量存在。法的移植与法的本土化是人类社会中法律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一,是社会文明交融与碰撞的必然产物。 相似文献
877.
《行政诉讼法》继《民事诉讼法》之后也确立了第三人制度。《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但该规定未能给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下一个比较确切的定义,只是确立了行政诉讼第三人的两个内在因素,即“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和充当行政诉讼第三人的只能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显得内容单一、原则,具体操作性不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有部分条款涉及了第三人问题。 相似文献
878.
近代民事主体形成的条件与成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代民事主体理念超越了具体平等而实现于抽象平等。没有平等观念就没有抽象平等,没有抽象平等也就没有近代民事主体。“平等主体”从根本上反映了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经济存在形式。近代民事主体理论形成的基础就是劳动力私人性的承认和契约工具的利用。契约是近代民事主体得以确立的工具。劳动力私人性的承认是近代民事主体得以确立的内在理论前提。民法中劳动力私人性的法律表现形态是随着劳动力价值的提升而展开的。保障劳动力私人性就是在维护民法的主体制度,其中,宪政的保障作用是基础性的、不可或缺的。 相似文献
879.
钱晓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9):9-16
金融机构为债务人出具虚假资金证明,是否应当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应当审查债权人的损失是否基于对金融机构出具的虚假资金证明的合理信赖或者使用所造成,即债权人的损失与金融机构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债权人的损失与金融机构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行为之间并不存在因果关系,则金融机构不应对债权人的损失承担出具虚假资金证明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880.
裴莹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7,(9):17-2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能免除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