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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基于鼓励交易、保护财产交易动态安全和善意无过失的债务人的目的,应当承认债务人对债权准占有人的给付可获得与对真正债权人的给付同一的有效清偿效力,但为平衡权利和义务、利益和责任,又需要对这种认定做严格的要件限制,只有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才能发生债务人对债权准占有人的给付为有效清偿的效力,从而引起债务人与真正债权人之间债的关系的消灭等效果。  相似文献   
192.
法眼天下     
《时事资料手册》2009,(5):116-116
个体户资不抵债能申请破产吗 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款、第135条分别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相似文献   
193.
《江淮法治》2009,(24):47-47
【基本案情】 甲县法院在执行申请人舒惠公司与被执行人天鸿公司买卖合同价款纠纷一案中,因天鸿公司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根据舒惠公司的申请,于2008年7月20日作出(2008)甲执字第568号-1民事裁定,追加天鸿公司设立时的股东严某、陈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各自抽逃注册资金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舒惠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并在抽逃注册资金495000元范围内互负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194.
【裁判要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瑕疵出资时,并不会导致公司股东资格的丧失,因此,瑕疵出资股东只要具备公司股东资格,就可以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瑕疵出资股东转让股权后,只有在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时才对公司债权人在出资不实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相似文献   
195.
196.
商业银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体现着破产分配的正义,本文从商业银行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的立法现状,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破产财产清偿的合理顺序,并提出了应该从欠薪保障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两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7.
英国破产法的发展有其独特的历史魅力.英国破产法的产生与发展虽然没有摆脱欧洲大陆早期发展国家的轨迹,但却颇具自身特色.在追寻其历史发展的脉络过程中,我们可以获得许多启迪.通过对英国破产法历史发展轨迹的追寻,使读者更加深刻地理解当代英国破产法的改革措施,并更好地理解我国当代破产法在改革中出现的争议性问题.这将有助于我国学者对当代决策者的改革进行合理评价.  相似文献   
198.
抵充制度在我国民事立法中有明显的缺漏,现有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它都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当一个债务人时一个债权人负欠数个债务时,若前者给付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如何决定清偿次序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与之相伴,我国在对各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的此项制度进行翻译时,中译名也五花八门,其实在原始术语上,西方多使用"清偿指定"的表达,"抵充"这种表达是我国清末民初学者在引进西方制度时的意译.我国未来民法典应采"清偿的抵虎"的术语表达,并且应将之置于"债的消灭-清偿-清偿的抵充"的体系结构之中.  相似文献   
199.
《合同法》第104条第2款给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规定了一个五年的法定期间。学者对该期间是消灭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存有争议。从该条款的表述来看,解释为除斥期间更为合理,且该条款规定了期间经过后,提存物归国家所有。但该条款的规定存在缺陷,不仅没有考虑到清偿提存人对提存物的取回权,而且规定的期间过短,所以我们应该重新设计该条款的规定。  相似文献   
200.
对第三人承诺代为清偿的法律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学者们总是试图区分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但却忽视了两者是从债的消灭和债的转移两个不同的角度来设计的。本文从质疑第三人代为清偿与债务承担的区别入手,认为两者并非泾渭分明,应以第三人向债权人或是债务人发出意思表示来定位其是否为债务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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