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280篇 |
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2篇 |
工人农民 | 1篇 |
世界政治 | 13篇 |
法律 | 194篇 |
中国共产党 | 10篇 |
中国政治 | 29篇 |
政治理论 | 4篇 |
综合类 | 3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8篇 |
2021年 | 13篇 |
2020年 | 10篇 |
2019年 | 9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3篇 |
2016年 | 3篇 |
2015年 | 7篇 |
2014年 | 14篇 |
2013年 | 11篇 |
2012年 | 15篇 |
2011年 | 22篇 |
2010年 | 13篇 |
2009年 | 16篇 |
2008年 | 23篇 |
2007年 | 18篇 |
2006年 | 20篇 |
2005年 | 6篇 |
2004年 | 10篇 |
2003年 | 15篇 |
2002年 | 10篇 |
2001年 | 8篇 |
2000年 | 8篇 |
1999年 | 2篇 |
1997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87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28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21.
政府公共文化服务是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方面,我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理论来源于西方社会契约论思潮和中国传统的人本思想。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核心是保持其公平性,即保持地区间平衡,以灵活方式满足不同地区的文化需求。我国政府应该主动关注公众的文化需求,确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与权责分工进行规制,采取多种方式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资金补给,构建完善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22.
遗产债务清偿顺序在我国1985年《继承法》中并无全面系统之规定,且学理上亦存在不同见解。我国遗产债务清偿顺序的构建,应综合考量现代继承法有关遗产债务清偿顺序立法的价值取向,坚持和体现法之效益、公平、安全、自由等价值理念,比较借鉴法、德、日本等国立法之有益经验,对各遗产债权之受偿顺序作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设计,实现法对各遗产债权人利益的衡平保护。 相似文献
23.
24.
提存是大陆法系国家的一项重要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但我国的提存制度还不够发达,学者对该项制度的研究也多有偏颇,有碍其发展.提存有两种类型清偿提存和担保提存.我国需要尽快制定《提存法》,明确提存机关,确定提存的程序,明确提存后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25.
离婚债务清偿的价值取向是离婚债务清偿所应包含的应有之义,是制定离婚债务清偿法律规范的价值指引。它包含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交易安全,债务清偿上的理性清偿以及基于离婚夫妻身份属性的性别保护。 相似文献
26.
在当下信用卡产业迅猛、粗放发展的大背景下,造就了大量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两高司法解释对于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作了更为具体详尽的规定,但是司法实践中认定恶意透支还是存在诸多争议.如认定信用卡透支金额,能否将解释并未明确规定的利息、分期付款金额计入透支金额,对于恶意透支多张信用卡的能否累计计算犯罪金额;如何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认定持卡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如何正确看待持卡人的持续小额还款行为;银行两次催收是否应以有效催收为标准,两次催收之间是否应有合理时间间隔,银行催收不规范是否可以成为阻却犯罪成立的条件;在持卡人被纳入到刑事诉讼程序之后,应当在清偿多少数额的透支款息才能依法获得从轻处罚;如何判断恶意透支的行为地和结果发生地进而确定管辖的标准……实践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上述问题的解决,有利于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27.
破产还债程序中人身损害赔偿金清偿顺序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破产法>、<民事诉讼法>以及有关企业破产方面的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金应列入第三顺序进行清偿.在司法实践中,受害人的人身损害赔偿金往往得不到应有的补偿,从法律彰显正义保障人权的角度来看,应将人身损害赔偿金作为优先的受偿顺序即第一顺序得到清偿. 相似文献
28.
齐章安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2001,15(4)
设质背书是持票人为被背书人设定质权所做成的背书,其目的是为持票人以票据权利为被背书人设定质权,以担保实现其债权。在设质背书中,被背书人取得一种实体上的权利,享有优先受偿权。设质背书具有的无因特点,使其在交易中增加了债权人的安全性,因而被广泛应用。 相似文献
29.
30.
保证责任期间若干问题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证责任期间 ① 构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权利消灭的法律事实。在学界是有争议的一项制度。保证责任期间的类型主要有约定和法定二种类型 ,催告期间不是保证责任期间。保证责任期间属于特殊的除斥期间 ,其特殊性在于当事人可以约定保证责任期间。保证责任期间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中止的规定 ,在理论上不合理 ,在实践中不具有可操作性 ,立法及司法解释应当进行修改。对保证责任期间的认定 ,要注意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责任期间的认定。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