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172篇 |
免费 | 24篇 |
国内免费 | 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0篇 |
工人农民 | 12篇 |
世界政治 | 27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3篇 |
法律 | 384篇 |
中国共产党 | 152篇 |
中国政治 | 307篇 |
政治理论 | 61篇 |
综合类 | 193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篇 |
2023年 | 11篇 |
2022年 | 18篇 |
2021年 | 20篇 |
2020年 | 21篇 |
2019年 | 15篇 |
2018年 | 7篇 |
2017年 | 13篇 |
2016年 | 22篇 |
2015年 | 43篇 |
2014年 | 98篇 |
2013年 | 82篇 |
2012年 | 107篇 |
2011年 | 109篇 |
2010年 | 93篇 |
2009年 | 101篇 |
2008年 | 84篇 |
2007年 | 67篇 |
2006年 | 41篇 |
2005年 | 40篇 |
2004年 | 36篇 |
2003年 | 28篇 |
2002年 | 25篇 |
2001年 | 25篇 |
2000年 | 23篇 |
1999年 | 14篇 |
1998年 | 10篇 |
1997年 | 7篇 |
1996年 | 4篇 |
1995年 | 8篇 |
1994年 | 5篇 |
1993年 | 5篇 |
1992年 | 2篇 |
1991年 | 3篇 |
1990年 | 5篇 |
1989年 | 4篇 |
1988年 | 1篇 |
1986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199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781.
处中唐之世,受崇尚主观的佛、道二教影响,受追求瘦硬的审美风尚濡染,受皎然主变诗学观的启发,孟郊诗表现出崇主观、尚瘦硬、求理致的新变取向。其崇主观,主要表现在诗歌意象的创造,从文章得其微,物象由我裁的认识出发,孟郊构拟了山水组诗以及与韩愈联句中的奇崛意象,奠定了韩孟诗派的险怪基调。其尚瘦硬,主要表现在锤炼狠重有力的字眼,选用质地坚硬的物象和采用奇险斩截的形式。其求理致,主要表现为借象明理、以情驭理和语参道佛。孟郊诗的新变取向,已开宋诗之先声。 相似文献
782.
正究竟是供暖单位太强势,还是采暖业主太吹毛求疵?如何在寒冷的冬季预防并远离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成为一个不得不引起人们思考的问题。每年冬季,当供热单位开始向采暖业主提供暖气服务时,法院也会成为各类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的聚集地。供暖单位向法院起诉,向采暖业主索要供暖费用,而采暖业主也总能找出理由拒交供暖费,供暖市场供需双方的矛盾呈现不可调和之势。此类案件的结果,绝大多数都以供暖单位的胜诉告终,且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大都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北京市诵州区人民法院(简称诵州法院)在办理供用执力 相似文献
783.
正一、基本案情2013年1月11日晚上,被告人刘某某、李某、刘某在余姚市阳明街道花都KTV包厢内,因琐事和被害人常某某发生争执并动手。次日凌晨,被害人常某某纠集了被告人徐某某、秦某某等人,被告人刘某某纠集了被告人李某、刘某、靳某某等人,双方约定在余姚市阳明街道海纳百川大酒店门口进行斗殴。在斗殴过程中,开始被告人靳某某与被告人徐某某对打,接着被害人常 相似文献
784.
正一、基本案情2012年6月3日晚10时许,张某江、陈某湖、于某能、张某勇等人和张某仁相约到鲤城区兴贤路某娱乐城唱歌、喝酒。至次日凌晨2时许,当张某江等人下楼准备乘车离开时,发现张某江停放在该娱乐城门口的一辆越野车的右边两个轮胎均没气了,张某江等人为 相似文献
785.
786.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审理一起因酒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死者家属起诉请客人及陪酒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死者张某系石城镇石城村村民,二级残疾。2013年3月,张某驾驶残疾人专用车去石城镇张家坟村探亲,任某夫妇留张某在家用餐,席问任某、任某的侄子以及张某均饮用了白酒。午饭后,张某欲驾车离去,任某夫妇担心其酒驾,上前拦下。醒酒一个小时后,张某驾车离去。行至张家坟村南沟大桥时,张某因撞到指示牌坠入河中。当日,经密云交通大队认定,该起事故为单方事故,张某属于醉酒驾车,死因为创伤性休克致死。张某的妻子及一对子女将任某夫妇及任某的侄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12万余元。此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 相似文献
787.
赌钱作弊突发命案话说这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源于赌钱作弊引发。地处海南岛中部山区琼中县城附近营根镇什通村的黄连香杂货店。2011年2月7日下午三时许,当地青年徐财和一外地青年孙多明路经此地时,看到很多人聚在杂货店 相似文献
788.
潘家永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07,22(1):46-50
刑法学界对“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争议颇大。在立法者将“因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予以规定的情况下,行为人的罪后心理态度无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都不影响其应属于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的意义。对单纯的逃逸行为而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进行争论并无实际意义,只有对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又故意实施或加入控制死亡危险进程的因素这一情况进行研究和区分,才会有助于正确处理“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 相似文献
789.
790.
针对交通肇事案件的频发,我国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以期求得对该行为的有效遏制。从目前的司法实践看,对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学界产生了诸多看法,本文旨在通过对争议的剖析,对立法以及司法解释的合理性作进一步的阐释。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