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871篇 |
免费 | 16篇 |
国内免费 | 41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8篇 |
工人农民 | 40篇 |
世界政治 | 59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4篇 |
法律 | 331篇 |
中国共产党 | 1645篇 |
中国政治 | 1618篇 |
政治理论 | 452篇 |
综合类 | 74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21篇 |
2023年 | 23篇 |
2022年 | 32篇 |
2021年 | 36篇 |
2020年 | 37篇 |
2019年 | 20篇 |
2018年 | 10篇 |
2017年 | 23篇 |
2016年 | 47篇 |
2015年 | 57篇 |
2014年 | 224篇 |
2013年 | 224篇 |
2012年 | 279篇 |
2011年 | 273篇 |
2010年 | 243篇 |
2009年 | 300篇 |
2008年 | 429篇 |
2007年 | 316篇 |
2006年 | 344篇 |
2005年 | 266篇 |
2004年 | 223篇 |
2003年 | 323篇 |
2002年 | 363篇 |
2001年 | 441篇 |
2000年 | 306篇 |
1999年 | 31篇 |
1998年 | 14篇 |
1997年 | 10篇 |
1996年 | 3篇 |
1995年 | 5篇 |
1992年 | 1篇 |
1990年 | 2篇 |
1989年 | 2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92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61.
在爱的环境氛围中学会爱,在民主的环境氛围中学会民主,在自由的环境氛围中学会自由,在公正的环境氛围中学会公正,在诚信的环境氛围中学会诚信,在爱国主义的环境氛围中学会爱国,如此等等。这就要求教育者首先要理解所教授的价值范畴,并自觉地用这些价值范畴来指导自己的言行、工作和人际交往(包括师生交往)。 相似文献
162.
正法国经济学家托马斯·皮凯蒂的著作《21世纪资本论》在美国产生了重大影响,一度出现洛阳纸贵的局面。保罗·克鲁格曼、罗伯特·索罗等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专门撰写书评宣传此书。《经济学文献》称赞此书是"过去几十年经济学领域最好的一本著作"。那么,这本《21世纪资本论》是如何看待资本的呢? 相似文献
163.
组织部门作为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管干部、管党员、管人才的重要职责。2010年,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在广西考察工作时指出,在新形势下,组织部门要通过自身的工作,出生产力,出社会和谐,出群众满意度,出干部积极性,出风清气正。 相似文献
164.
笔者利用节假日到娄底市涟源、新化两地农村走亲戚的机会,通过座谈、实地考察、随意交谈、随机调查等方式,了解到一些情况,深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在农村结下了累累硕果,推动了农村生产力提升与社会和谐稳定,成为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引擎”。 相似文献
165.
知识经济的兴起为人类带来曙光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许多新的困惑。本文试图从历史唯物主义视角来研读和审视知识经济及其背景下的知识生产力,辩证思考其正负效应,并对其价值定位问题作一个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66.
要依据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发展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既要重视我国提出生产力标准的重要意义,也应重视而不应忽视包括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在内的社会主义价值判断标准。每个社会制度都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标准,不要混淆两种视角的判断标准。其一是在剥削制度下统治阶级及其主流观点的判断标准,认为其剥削制度是公平的、合理的、正义的;其二是马克思对各种社会制度的价值判断标准,既肯定一切剥削制度的存在和更替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能用道义原则去说明,但又不认同各种剥削制度是公平的、正义的,还批判了资本主义辩护士的观点。发展社会主义,应将生产力标准和社会主义价值判断标准统一起来。习近平同志提出了新发展理念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共享理念,又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发展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纲领性指导意见,事实上提出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价值判断标准。有人宣扬唯生产力论和唯生产力标准论,这是完全错误的。 相似文献
167.
目前,学术界一般认为马克思"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跨越。本文认为,马克思"不通过资本主义制度的卡夫丁峡谷"的设想不是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包括资本主义原始积累阶段)的逾越,仅仅是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逾越。从这一思路出发,我们不仅可以对马克思卡夫丁峡谷设想有一个全新的理论认识,而且还可以对自列宁以后的国际共运史的实践有一个正确的价值判断。 相似文献
168.
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是行政法治实践中发生的问题,《行政诉讼法》没有作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规定,学界对这一问题的讨论亦存在着诸多方面的困惑。因而关于行政主体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具体范畴、考量标准等都没能形成比较合理和一致的看法。我们认为,主要有置换法律法规位置、混淆法律法规门类、误读法律法规条文、颠倒法律法规规制事项和曲解法律法规原则等错误适用。应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案件事实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当事人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政职权对应、适用的法律法规是否与行为方式对应”等标准确定下来成为行政法规范,使行政主体在适用行政法时予以注意,并能够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提供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