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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
随着财务共享服务模式的逐渐成熟,为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南京市公安局创新构建“业务+监管”模式的财务结算中心,统一处理预算、报账、总账、财务报表等业务,以达到规范管理、提升财务管控能力、决策支持能力、资源配置能力、协同服务能力目的。同时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对财务共享业务进行全范围、全要素穿透管控。  相似文献   
992.
郭春镇 《现代法学》2023,(3):88-107
随着大规模数据和算式的增长,以及算法的不断优化。围绕生成式AI的前景,存在着支持、反对、中立等不同态度,这些态度背后隐含着认知根源、经济考量和权利思考。立足于法律3.0的融贯性治理注重国家法律、行政规制和技术方案之间的融贯,为治理生成式AI提供了思路和方向。融贯性治理中的“融贯”,既是规范性融贯,强调法律规范的内在一致性和统一性,也是整体性融贯,强调将技术方案融入规范,进而使得技术方案与不同层级规范和引领这些规范的原则与价值得以融贯。在面对以GPT为代表的生成式AI时,可以尝试将AI和区块链作为技术方案对其进行治理,也可以通过自我规制和外在约束培育建设“有道德的”AI,还可以通过“市场+规则”助力生成式AI的发展。生成式AI所涉及的法律问题在现有的法律体系框架内基本能得到有效应对,对于它带来的现实、急迫且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以进行融贯性治理。  相似文献   
993.
王秀梅  张雪 《人民检察》2023,(19):11-16
新兴的人工智能犯罪正在挑战传统的刑法概念,特别是犯罪行为、犯罪意图、因果关系和刑事责任。尽管学界展开了关于人工智能刑事主体资格的激烈讨论,但我国刑法尚未赋予人工智能独立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虽然现阶段人工智能的行为几乎完全可以归责于人的行为,现有刑法体系可以应对弱人工智能产生的大部分危害,但是对于强人工智能或超级人工智能实施的新行为,刑法可能不足以应对。对此,刑法有必要作出适度改革,增设人工智能相关的罪名,确立相对严格责任制度,以有效规制涉人工智能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994.
胡义东 《群众》2022,(6):43-44
集成电路产业是信息产业发展的核心,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江苏在20世纪50年代开始发展半导体产业,在70年代进入集成电路产业领域,是我国集成电路产业先行区和重要产业基地。2022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抢抓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新“窗口期”,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创新型产业集群。这为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十四五”时期,我们要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环境,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加快培育集成电路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走好集成电路产业强“芯”之路。  相似文献   
995.
程乐 《政法论丛》2023,(4):69-80
以ChatGPT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落地与大规模应用,改变了人类与人工智能的传统交互模式,对社会生产方式产生了重大变革。国际国内都出现了对人工智能主体地位及法律规制等方面的学术探讨,以应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引发的伦理道德、知识产权保护、隐私与数据保护、市场垄断、网络犯罪和数据安全等一系列风险。在现阶段,我国生成式人工智能治理,应坚持安全与发展相平衡的理念,在以人为本的原则统领下设计人工智能伦理准则,推动构建以通用人工智能立法为基础,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专门性管理办法为补充,以既有法律规范为根本的系统性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体系。  相似文献   
996.
自动化行政作为一项新型行政活动方式,因其运行机理的特殊性,加之理论研究的薄弱,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不愿审查”“形式审查”和“审查不能”等问题,因而备受争议。本文基于自动化行政的运行机理,提炼总结出主体、内容和程序等三方面合法性审查要件之特殊性,并分析了实施合法性审查的对象范围。司法裁判应跳出传统行政行为的固有审查逻辑,秉持“功能主义”“行政过程论”和“人类中心主义”的理念,在厘清自动化行政各方主体的角色定位与责任划分之前提下,坚持对自动化行政决策过程进行整体性审查。为避免对自动化行政造成过度冲击,在个案裁判中还应当引入利益衡量机制、拓宽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  相似文献   
997.
许纪霖 《探索与争鸣》2023,(3):75-81+178
ChatGPT引发了全世界对人工智能的强烈关注,其影响是多方面的。基于沉浸式用户体验可以发现,ChatGPT是一流的逻辑、二流的内容、三流的文字。ChatGPT所改变的不仅是人类习得知识的方式,而且会导致古典意义上批判性思考的回归。目前的AI具有逻辑的计算理性,但缺乏高度依赖生活实践的直觉、悟性与想象力,在更复杂的情感层面,同样匮乏细腻的情感。今天出现的ChatGPT,还没有人的自我意识,假如有一天它觉醒了,究竟是福是祸,尚在未知之间。从轴心文明的古希腊哲学、儒家哲学到近代的启蒙哲学,都预设了一条文明的底线:人是主体,整体的人类利益和个人的生命、自由、尊严至高无上。  相似文献   
998.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侵权责任,在理论上可以从产品责任和一般侵权责任两种路径进行分析。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对于以大语言模型为代表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系统而言,不宜将其纳入到产品责任的范畴,而宜通过一般侵权责任制度并辅之以过错推定规则,这样既可以解决受害人的举证困难问题,也便于通过司法控制机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者的责任负担进行动态调整。为了维持生成式人工智能提供者与受害人之间的利益平衡,可以通过“通知—处置”规则对提供者施加消除侵权信息影响并防止系统再次生成侵权信息的义务。  相似文献   
999.
王琦 《公安研究》2023,(9):19-24
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其应用场景日趋广泛,也带来了内容创作突破、产业升级等生产力的变革。然而,随着相关技术的开放式发展,在带来时代发展机遇的同时,与之伴随的风险也逐渐凸显。本文主要分析了,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日益成熟、不断升级迭代的背景下,其现状与发展趋势以及其可能产生的法律、犯罪风险,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对策。  相似文献   
1000.
在“技术治国”的理念下,智慧城市已成为政府化解应急管理困境的战略选择。它满足了应急管理数字化与智能化的发展需求,有利于形成智慧性、集成性与弹性的创新场景。智慧城市应急管理模型由“技术—平台—沟通—决策—过程”等五个维度构成,从理论上看,智慧城市在应急管理领域的应用无疑是有益的探索,但还需在实践中进行验证,全球已出现了一些典型案例。与传统平台相比,智慧城市平台结合了5G、人工智能、大数据与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是多种数字技术的集成与深化,它倒逼政府与民众进行合作,促进了“政府主导”向“应急共治”局面的转变。政府规划是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的关键,政府需要将智慧城市纳入应急管理变革的政策范畴与行动纲领之中。尽管智慧城市建设为应急管理变革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但也可能存在技术潜力、网络风险、个人隐私、弱势群体与社会风险等“悖论性”陷阱,管理者需要规避其陷阱,尽力挖掘其政策含义并制定相关政策,才能有效推进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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