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4046篇 |
免费 | 22篇 |
国内免费 | 13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4篇 |
工人农民 | 23篇 |
世界政治 | 92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36篇 |
法律 | 1439篇 |
中国共产党 | 397篇 |
中国政治 | 1253篇 |
政治理论 | 213篇 |
综合类 | 614篇 |
出版年
2024年 | 14篇 |
2023年 | 45篇 |
2022年 | 59篇 |
2021年 | 62篇 |
2020年 | 68篇 |
2019年 | 54篇 |
2018年 | 17篇 |
2017年 | 35篇 |
2016年 | 65篇 |
2015年 | 132篇 |
2014年 | 372篇 |
2013年 | 313篇 |
2012年 | 324篇 |
2011年 | 310篇 |
2010年 | 269篇 |
2009年 | 329篇 |
2008年 | 341篇 |
2007年 | 258篇 |
2006年 | 196篇 |
2005年 | 169篇 |
2004年 | 161篇 |
2003年 | 157篇 |
2002年 | 137篇 |
2001年 | 93篇 |
2000年 | 61篇 |
1999年 | 7篇 |
1998年 | 7篇 |
1997年 | 4篇 |
1996年 | 1篇 |
1995年 | 2篇 |
1994年 | 4篇 |
1993年 | 6篇 |
1992年 | 3篇 |
1991年 | 2篇 |
1989年 | 1篇 |
1983年 | 2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408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71.
我国三大诉讼法陆续将电子证据作为一项独立的证据种类纳入立法,这给我国传统证据规则带来了冲击。纵观我国现有法律法规,对于电子证据的收集、保全、审查、判断、运用等方面证据规则的规定,仍旧散落在部分法律条文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中。多数学者都承认我们迎来了电子证据时代,但"有立法、无规则"已经成为制约电子证据发挥其应有作用的最大瓶颈。实践中司法机关不得不参照既有的证据规则,常常会出现"不会用、不敢用、不能用"的现象,导致相当数量的电子证据被排除在案件事实证明范围之外,不利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和作出公正的裁决。对于电子证据的运用,除了要遵循证据的真实、完整、合法等基本规则,还要结合电子证据自身特点对其规则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72.
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诉讼案件数量猛增,文书送达需求也与日俱增。传统送达方式早已不堪重负,便民高效的电子送达应运而生。但目前电子送达社会认可度不高,无效送达问题普遍的现实困境亟待破解。究其原因,电子送达部分操作规范模糊,无效送达应对措施缺失。对此,我们需要结合实践问题构建合理的完善措施,细化相关操作规范,建立无效送达的应对保障机制,为我国电子送达制度的深化改革提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173.
174.
网络犯罪中电子证据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电子信息网络技术给人类的社会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其技术本身的准确信和可靠性以及适用的灵便性都是毋庸置疑的,但由安全性问题引发的网络犯罪已趋多发态势。目前,我国对于网络犯罪中的电子证据尚无专门的法律规定,导致了广大司法工作者在办理网络犯罪案件时无所适从。本文尝试从剖析电子证据的本质概念入手,着重就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开展电子证据的收集、审查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5.
176.
在世界各国政府信息化进程中,韩国政府走在了前列.研究韩国电子政府的发展模式,有助于深入探索如何使电子政府的发展更加合理化,对促进中国行政改革与电子政府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实践价值. 相似文献
177.
Rio案是美国联邦上诉法院首次承认电子邮件域外送达方式合法性的经典判例。该案确认电子邮件送达方式符合美国《联邦民事诉讼程序法》和美国宪法中正当程序条款的要求。Rio案所提出的电子邮件域外送达方式合法性的制度基础,突破的法律障碍和引发的立法和司法影响为中国谨慎运用电子邮件域外送达方式提供了借鉴。 相似文献
178.
电子治理是中国走向善治的有效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信息技术不断创新,以信息资源管理为主要特征的电子治理成为信息时代全新的先进治理模式.从治理理论角度分析了善治的状态,指出电子治理是中国走向善治的有效路径,并对我国电子治理的具体内容进行了探讨分析. 相似文献
179.
欧盟的电子废弃物指令(包括WEEE指令和RoHS指令)是目前影响范围最广、适用电子电气设备种类最多的电子废弃物管理法,不论从对欧贸易的角度来说,还是从我国自身立法的角度来看,都应对其认真研究.目前,国内对这两个指令的研究已经展开,但是对其适用范围尚缺乏系统深入的探究,本文准备弥补这一空白. 相似文献
180.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刑事侦查中的犯罪现场勘查对象从工业社会的实物类证据向信息社会的数据类证据转变,为了进一步获取远程网络数据,犯罪现场勘查正在向着网络远程勘验迈进。网络远程勘验在我国电子数据取证体系中属于一种线上取证方式,在法律定位上存在勘验论、搜查论等不同定位的争论,在法律属性上存在强制侦查和任意侦查法律属性的争议。实践中,公安机关通过终端勘验、网络流勘验、窝点勘验和远程勘验实现了“四勘一体”的非接触式网络犯罪侦查路径。必须通过制定相关法律规范构建网络远程勘验体系,适用现场勘验规则和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双重规则加以规范,对网络技术侦查限制严格的启动程序,并在勘验论视角下实现电子数据分级取证,从而实现对网络远程勘验侦查行为的程序规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