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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破坏生产经营罪本身的构成要件含糊不明,加之为顺应我国经济体制的变化,使法律适应客观形式的发展,1997年刑法将破坏集体生产罪修改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并对之进行体系结构归属调整。但也为此使刑法学者对破坏生产经营罪产生诸多争议。如此罪侵犯的客体是单一客体,还是复杂客体。特别是此罪容易与其他相关犯罪混淆,给司法实践带来不便。通过重新界定生产经营的内涵、犯罪的目的等,对其进行合理的限制解释,并将其与一些极易混淆的犯罪加以比较,进一步明确此罪。  相似文献   
12.
一、发案的居然2004年6月30日21时许,正阳镇群力居民简国华在家中收到一个卡号为13594941463的手机短信:“请问你是不是简益胜的弟弟,我是‘彭三’,包车到咸丰要多少钱,我喉咙痛,要到咸丰治病,回信请用短信”。作为跑乡场几天没有生意的简国华,碰到这种运气意外兴奋,立即用手机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业务文选》2013,(22):43-46
1.2013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2.法释〔2013〕8号3.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  相似文献   
14.
刘文斌 《法制与社会》2012,(18):107-108
贪污罪和盗窃罪作为两类高发的财产犯罪,却得到了我国现行刑法歧视化的不同法律评价。在犯罪主体上,存在草率定性和隐性身份歧视问题;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对重者无罪推定,对轻者却有罪推定;在犯罪客体上,评价标准或虚或实、倚轻倚重;在犯罪的客观方面,法律对二者行为方式的纳入程度并不均衡。这就造成了在法的适用层面存在诸多难以令人信服的矛盾之处,所以有必要对现行的相关法条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5.
李岚 《法制与社会》2015,(3):262-264
在2011年5月1日正式实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将“携带凶器盗窃”作为构成盗窃罪的一个行为,这成为刑法理论界讨论的热点.刑法条文对“携带凶器盗窃”进行简要的概括,没有清楚的界定,因此导致理论界激烈的讨论,各自占在不同的立场进行解释,极大促进了对“携带凶器盗窃”的讨论.本文拟以在前人讨论的基础上,吸收各家精华,进行简明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银行ATM机发展出了无卡无折快速存款业务,有些储户在办理该项业务时因不熟练等原因会在未尽操作的情况下离去,其滞留在ATM机中的待存现金被后续储户顺势取走,关于该行为的定性司法实务界尚存争议。绝大多数疑难复杂的财产犯罪案件都与"占有"这一刑法概念有关,在对刑法占有的建立、维系、消逝与归属进行系统论述的基础上,结合ATM机的实际运作机理,可以判定滞留在ATM机里的现金仍归被害人所占有,他人将此取走将涉嫌构成盗窃罪。  相似文献   
17.
张明楷教授提出盗窃不限于秘密窃取,使用平和手段公然转移占有他人财物的,也是盗窃,该观点是以"抢夺是具有人身伤亡可能性的行为"为逻辑前提的,但该逻辑前提不符合我国刑法对抢夺罪的规定。最近,张明楷教授在坚持盗窃不限于秘密窃取的前提下,又提出盗窃罪也可以暴力手段实施,该观点更是导致了盗窃罪与抢夺罪区分上的难题。其实,窃取也不排除可以对被害人人身或财物使用一定程度(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这样,客观上行为人是否使用暴力便有可能成为盗窃罪与抢夺罪的共同点,依客观方面自然无法合理区分二者。传统刑法理论关于两罪的区分标准(行为人是否实施了秘密窃取财物的行为)是妥当的,应当继续坚持。依行为人主观方面区分两罪并不属于主观主义刑法观。  相似文献   
18.
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付某,男,年龄46岁,小学文化程度,收废品个体户。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1年5月1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地铁西南出口中国移动大厦门前盗窃被害人倪某电动三轮车电瓶2个(8块),经鉴定价值人民币672元;2011年5月17日,犯罪嫌疑人李某在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同仁堂药店门前盗窃被害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法上的盗窃罪与侵占罪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极易出现混淆,对于两者之间的区别,理论界与实践中都有很大争议.本文认为应将作为犯罪对象的财物是否脱离占有以及由谁占有作为区分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关键、即判断行为人在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之前是否已经合法持有该财物或该财物是否仍属于他人占有.本文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就盗窃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作出简要的论述,以期对相关司法实践的开展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20.
编辑老师:你好!我是一名协警保安员,今年9月份我和几名同事在巡逻时抓到过一个偷盗电缆线的小偷(吴某),随后根据他的供述,又协助派出所民警将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今天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我作为证人之一在法庭上提供了证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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