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840篇 |
免费 | 11篇 |
专业分类
工人农民 | 2篇 |
世界政治 | 25篇 |
法律 | 562篇 |
中国共产党 | 21篇 |
中国政治 | 100篇 |
政治理论 | 7篇 |
综合类 | 134篇 |
出版年
2023年 | 8篇 |
2022年 | 6篇 |
2021年 | 13篇 |
2020年 | 16篇 |
2019年 | 14篇 |
2018年 | 3篇 |
2017年 | 10篇 |
2016年 | 9篇 |
2015年 | 13篇 |
2014年 | 60篇 |
2013年 | 83篇 |
2012年 | 95篇 |
2011年 | 72篇 |
2010年 | 65篇 |
2009年 | 86篇 |
2008年 | 79篇 |
2007年 | 31篇 |
2006年 | 33篇 |
2005年 | 24篇 |
2004年 | 32篇 |
2003年 | 35篇 |
2002年 | 21篇 |
2001年 | 13篇 |
2000年 | 22篇 |
1999年 | 4篇 |
1998年 | 1篇 |
1985年 | 1篇 |
1982年 | 1篇 |
1979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85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831.
【法院判决】
迷上喜欢收藏石头的中年男子陶某某,在古玩商店看中了一块石头——“和田玉”,以为这块石头最多值2000多元,谁知商家开价15000元。爱不释手又囊中羞涩的他几次光顾后,竟然想出了一则遮眼法调包窃得这块石头,最终也为自己的行为换得9个月徒刑。目前,上海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对他作出了判决。 相似文献
832.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活动中的交易媒介完成了由现金等实体性财物到以数据化形式呈现的虚拟性财产性利益的变迁。基于有体性财物与数据化财产性利益在获取方式、存在形态及支配方式等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不应直接套用以有体物为核心构建的传统刑法占有理论来分析财产性利益的占有问题。鉴于虚拟本性,数据化的财产性利益本身不会发生物理性的占有转移。但是,财产性利益转移的本质是法律关系的消灭与生成,权利人可以借助相应法定凭证作为媒介来控制支配财产性利益,进而完成财产性利益的占有转移。肯定财产性利益的占有不会导致刑法占有的过度观念化,也不会破坏盗窃罪构成要件的定型性。在肯定财产性利益占有的基础上,应将财产性利益纳入我国盗窃罪的对象范畴,这不仅符合刑法体系解释结论、契合数字社会发展趋势,而且与我国的定罪模式相吻合,也符合我国关于财物犯罪的体系规定。 相似文献
833.
马诗清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8(6)
在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侵财犯罪行为中,商家是此类案件的受害人。商家与行为人之间也不存在诈骗罪所要求具备的处分意识和处分行为,因此不满足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行为人谋取非法财产的手段方式,其本质特征都具备秘密窃取的属性,并且在顾客与商家达成交易合意的同时,顾客扫码付款的瞬间,商家已经在观念意识上占有了支付款,行为人运用偷换商家收款二维码的手段,将商家的合法的占有转成自己的非法占有,满足盗窃罪的犯罪构成,应适用盗窃罪加以惩处。 相似文献
834.
835.
警方提醒市民招聘保姆时,一定要通过正规的家政公司,并详细了解保姆的身份信息,家中的财物也要妥善保管。从刚开始的几百元到几千元,直至后来的两万余元,浙江温州市民黄先生找来的老实保姆竟有数次盗窃东家的前科,在他家半年偷走20多万元现金。12月2日,这名保姆因涉嫌盗窃罪被温州鹿城警方刑拘。据悉,此案是温州市历年来查获的保姆盗窃东家金额最大的案件。 相似文献
836.
<正>一、基本案情谭某因工作繁忙常委托朋友黄某为其存款,谭某将刚获得的业务款6万元现金及信用卡交给黄某,委托黄某将6万元现金存入信用卡内,同时将信用卡密码告知了黄某。过了几天,黄某依约去银行代为存款时,顺便查询发现该卡内尚有人民币11万元,顿生歹意,不仅没有将6万元现金存入信用卡里,反而在ATM机上将卡内余额11万元取走。事后将该卡返还给谭某,并没有把取走存款的事情告诉谭某。数日后,谭某持卡到银行取款发现卡内无钱,即要求黄某返还人民币17万元,黄某拒不返还,导致案发。 相似文献
837.
施兰花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2012,(6):65-69
存款名义人通过身份证挂失提取他人借用本人身份证存放于本人名义下的卡内钱款的行为在学理上有侵占罪和盗窃罪两种对立的观点。行为准确定性的症结在于对存款占有以及占有支配力归属的不同理解。应当肯定的是,存款占有作为事实上的支配状态,银行享有对存款现金的事实支配,而实际持卡人和存款名义人同时享有对存款债权的事实支配,当二者发生重叠冲突时,存款名义人的支配效力大于实际持卡人,是存款债权占有的合法归属者。那么,存款名义人通过挂失提取存款的行为就属于将合法占有的他人存款债权变为非法所有,应当成立侵占罪。 相似文献
838.
占有是民法和刑法中的重要概念。刑法占有源自民法占有概念体系,但刑法学界往往强调其特殊性,忽视其同质性。在我国占有辅助人对物之占有,在民法或刑法中都不被认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职务侵占罪具有特殊性,这使得占有辅助人的行为认定变得模糊不清。对等关系人的占有是简单的共同占有,共有人之一擅自处分占有物,构成侵占罪,而非盗窃罪。被委托的封缄物中内容物属于委托人单独占有,没有受托人占有或共同占有之余地。 相似文献
839.
陈丹丹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17(3)
被害人同意在财产罪解释论中具有重要意义。在运用预设同意理论解释ATM机上的取款行为时,关键是要确定银行同意取款的条件。银行同意取款的根本条件在于行为人有权使用银行卡,所以预设同意理论非但不能排除盗窃罪的成立,反而是支持了盗窃罪的观点。目前有关观点对银行同意存在重大误解,主要原因在于无视基本的商业交易习惯和社会常识,并且将ATM机的取款程序与取款条件等同起来。 相似文献
840.
对盗窃罪客体要件的再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在介绍、分析大陆法系有关盗窃罪保护客体理论的基础上 ,对我国关于盗窃罪客体要件的传统观点提出了质疑。作者以盗窃罪行为对象所处的状态作为研究问题的出发点 ,以盗窃行为侵犯的利益实质为核心 ,提出我国盗窃罪的客体要件应当是对财物的他人占有本身 ,同时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