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获取类型
收费全文 | 1015篇 |
免费 | 6篇 |
国内免费 | 4篇 |
专业分类
各国政治 | 11篇 |
工人农民 | 7篇 |
世界政治 | 43篇 |
外交国际关系 | 58篇 |
法律 | 222篇 |
中国共产党 | 207篇 |
中国政治 | 272篇 |
政治理论 | 74篇 |
综合类 | 131篇 |
出版年
2024年 | 5篇 |
2023年 | 22篇 |
2022年 | 31篇 |
2021年 | 31篇 |
2020年 | 35篇 |
2019年 | 38篇 |
2018年 | 6篇 |
2017年 | 23篇 |
2016年 | 26篇 |
2015年 | 39篇 |
2014年 | 102篇 |
2013年 | 87篇 |
2012年 | 99篇 |
2011年 | 77篇 |
2010年 | 74篇 |
2009年 | 77篇 |
2008年 | 87篇 |
2007年 | 59篇 |
2006年 | 29篇 |
2005年 | 24篇 |
2004年 | 22篇 |
2003年 | 6篇 |
2002年 | 8篇 |
2001年 | 6篇 |
2000年 | 5篇 |
1999年 | 2篇 |
1998年 | 1篇 |
1995年 | 1篇 |
1994年 | 1篇 |
1992年 | 1篇 |
1984年 | 1篇 |
排序方式: 共有102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 毫秒
61.
后现代主义批判了传统形而上学的知性意识及其整体主义致思方式,不啻为一次新启蒙。然而,后现代主义在解构了旧形而上学之后却不自觉地陷入另一种形而上学,并且在其后果上引发了价值多元主义的自我悖谬。价值多元化何以可能?在一个“诸神纷争”的价值处境中学者们提出了不同的消解策略,其中确立“边界意识”的策略具有理论合理性。 相似文献
62.
简评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原则及理念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中国是世界上陆地边界最长、邻国最多、边界情况最复杂的国家之一。从中缅边界谈判至今已有50多年,尽管中国的国家实力有了很大提升,但是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总体原则并没有发生大的改变。目前除了与印度和不丹以外,中国已经确定了绝大部分陆地边界走向。本文旨在总结50多年来中国处理边界问题的外交实践,梳理中国处理领土争端的原则和理念,从一个特定的角度阐明当代中国外交是务实、和平、负责的外交。 相似文献
63.
《四川党的建设(城市版)》2010,(1):4-5
武侯区:约束区委权力边界
群众参与区委决策,是武侯区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中的一大举措,其内容包括进一步厘清党代会、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的职责和权限;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规范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和暗箱操作;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合理确定党内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范围和程序等。 相似文献
64.
65.
地权变动、村界流动与治理转型——土地流转背景下的乡村治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土地制度是农村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是农村社会组织与管理体制的基础。现存的农民与集体、农民与政府、农民之间的关系以及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在相当程度上是基于农村土地权属关系建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是在坚持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土地流转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土地产权得以扩大和强化。随着土地流转和社会流动的加速,农村社会从静止、封闭向开放和流动转变,传统村庄的地域边界、人口边界、组织边界和阶层边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现行的农村基层组织与管理体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必须建构与土地流动相适应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各地农村社区建设表明,通过合理划定社区规模、组织重构、社工队伍建设、服务下乡等方式,有助于加强现代民主国家的建构和对乡村的有效整合,推动村民自治向社区自治转变。 相似文献
66.
吴娟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22,(1)
规范刑法的干预边界有进一步强化刑法对社会治理的作用,然而当刑法干预的边界超过一定的范围则有可能变成恶法。因此,确定刑法的干预边界时要充分运用法益保护原则或伤害原则,在此基础上尊重自我决定权,衡量刑法的现实操作及刑罚的不替代性。而对于刑、民的边界问题,主要衡量行为的危害程度。至于行政法中与刑法竞合的部分,除了考虑行为的危害大小,更要考验法律适用者的能力。 相似文献
67.
68.
唐海英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4,(6):F0003-F0003
正遂川县工农兵政府旧址位于遂川县泉江镇文献名邦街8号,原名万寿宫,是一幢清代庙宇式青砖与木结构建筑,坐北朝南,面宽17米,进深55.2米,占地面积1352.4平方米,建筑面积1613平方米。1928年1月5日,毛泽东率工农革命军攻克遂川县城后,推翻了反动政权,重建了遂川县委, 相似文献
69.
国际经贸关系呈现出的地缘经贸关系特征使得一些国家已将国际贸易投资规则中的“国家安全”条款作为其打压地缘竞争对手、赢得地缘竞争优势的法律工具。随着地缘经贸斗争日益尖锐,“国家安全”条款泛化甚至被滥用现象及其对国际贸易投资领域造成的严重负面影响必将持续相当长一段时间,厘清“国家安全”条款适用的国际法边界,对于防止该条款在国际贸易投资领域滥用现象进一步恶化十分必要。从性质上讲,“国家安全”条款属于例外条款,适用该条款不但应遵循“例外条款”适用的国际法普遍性原则,还应当符合国际贸易投资领域中的具体规则。与此同时,人类进入21世纪后,国家安全的内涵随着国际形势巨变以及科技发展发生了重大变化,特别是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大流行病等世纪挑战促使国际安全的内涵不断拓展,这对于国际贸易投资领域中“国家安全”条款的未来发展必将产生深刻影响。中国应当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变革中倡导以法治精神和原则规制主权国家对“国家安全”条款的适用,减少“国家安全”条款泛化及滥用对当前及未来国际贸易投资关系造成的严重不利影响,提出科学、合理的规则方案倡议,推动“国家安全”条款未来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70.
危害国家安全的网络有害信息直接威胁一个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既有立法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范围规定尚存在抽象性、粗放型、不统一等问题。准确界定“国家安全”之内涵与外延,是判定此类有害信息法律范围的基础和前提。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危及的国家安全类型,主要指向政治安全、社会安全和文化安全,并在实践中演绎为六种具体表现形式。判定此类有害信息的具体范围,应遵循比例原则等基本法律原则,并根据个案灵活适用“双轨”“双阶”理论及“明显而即刻的危险”等具体审查标准。为均衡国家安全和表达自由等权益,需将政治表达中的过激或抱怨性言论、学术研究中的评价或错误观点、部分内容失实或夸大的公共言论、针对具体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批评言论等排除在危害国家安全网络有害信息的法律范围之外。 相似文献